广东广州,一女子刚上班第一天就被辞退,公司回应:不要已婚未育的。

三个车轱辘吖 2023-01-13 11:52:48

广东,广州。李女士刚上班第一天就被辞退,原因是她已婚未育。公司人事表示:想要找一个稳定的不会怀孕的员工。李女士最近正在找工作,她在线上面试了一份工作以后,觉得还不错,于是双方就定了下来。李女士也就不再找其他单位面试,专心等待入职。等了五天以后,公司人事通知李女士上班,李女士很高兴。上班第一天,李女士办完入职手续正在熟悉工作岗位的各种工作流程,人事突然叫她过去谈话。在谈话中,人事告诉李女士,公司要跟她解约。李女士大吃一惊,自己才刚刚入职一天,怎么就要被辞退了呢?人事告诉她,因为她的求职表上填写着已婚,而她还没有生育。

李女士感到挺无语的,在线上面试的时候,也没有提到她的婚姻状况呀?再说,当时面试的时候,也没有提到不招已婚未育人员呀?人事表示,既然李女士是已婚女子,而且现在还没有生孩子,那么在近期内,李女士很可能会有怀孕计划,而他们单位想要找一个能稳定上班的,不打算要孩子的人员。对此,李女士表示,自己近期内并没有怀孕计划。况且李女士觉得,她找的这份工作有夜班,如果自己近期打算怀孕,那么就不会找有夜班的工作了。对于李女士的说法,人事并不信任。人事坚持要辞退李女士,对此,李女士感到非常无奈。回到家以后,李女士越想越生气,于是便向人事提出赔偿,最终,单位赔偿了她100元。那么,单位在李女士上班第一天就将她辞退,事后赔偿了她100元,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呢?1、该单位人事在和李女士进行线上面试的时候,并没有跟她说明不招已婚未育的女士,在李女士入职一天以后才提出这要求,并且为此辞退她,明显就是不合理的。

2、李女士第一天上班时就被单位辞退,当时她是处于试用期间,而在试用期间辞退员工,是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公负伤等,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该单位在录用李女士的时候,根本没有提出来已婚已育的录用条件,她在试用期间并没有被证明不符合该单位的录用条件,李女士的情况不符合以上法规。因此,该单位在李女士上班第一天时,以她刚结婚还没有生育孩子为理由将其辞退的做法,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3、该单位在面试李女士的时候没有提出需要已婚已育,之后又以这个理由将李女士辞退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李女士只上班一天就被辞退,她提出需要赔偿的要求是合法的。而根据以上法规,该单位赔偿李女士100元是远远不够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作作为补偿。意思就是,尽管李女士仅仅上了一天班,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该单位仍然应当要赔偿给李女士半个月的工资,李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用人者,想要稳定的员工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因为求职者的婚姻状况而区别对待。更不能在求职者入职之后,再以此为借口来辞退该员工,否则就应当给予员工合理的赔偿。当然,当求职者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在单位上班的证据,然后可以投诉单位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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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13 13:03

    还在试用期辞退为什么需要赔半个月,上半天一天辞退很正常,给工资就是了

三个车轱辘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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