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馆
全国首个校园霸凌标准认定出台了?就在前几天,有一则关于校园霸凌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
山东济南章丘双语学校有一个女生,长时间被同桌的男同学霸凌。
这个男生长期用一根近十厘米长的铁锥子扎女生的大腿。下手比容嬷嬷还狠。
根据受害者家属说,扎了二百多针。
女孩还不能反抗,否则就会遭到更为变态的欺凌。
比如,打她,踹她的背和腰,强迫她喝不明化学溶液、吃纸或者橡皮。
这个男生本来是从外校转过来的。他还恐吓同桌的女生,自爆自己在原来的学校,把同学打骨折了,也只不过是让家里赔了点钱了事。
不仅如此,这个男生还伙同其他人一起欺凌这个女生,敲诈勒索钱财。
在长期的欺凌和折磨下,女生不仅肉体上受到了严重伤害,大腿肌肉已经逐渐呈坏死症状;精神上也饱受折磨,几近崩溃。
她只能在日记里记下同桌的罪孽:“大针137针,小针87针。”“他没来,发烧了。才敢写!”
她还在日记里偷偷绝望地呐喊:“我能死吗???”
按照常识,按照常理,按照常情,哪怕无法身临其境去感受这个女生父母的心情。但凡是一个正常的人,看到这样的情景,能不愤怒吗?
但是作为学校,校园里发生了霸凌事件,本身就失职在先。
可当受害者父母找到学校时,学校的第一反应却不是解决问题、改正错误,而是和家长扯皮。
女生的父母要求学校开除霸凌自己女儿的男生,并退还两年的学杂费作为赔偿。这两个要求怎么看都不算过分,但学校一个也没满足。
到目前为止,施暴的男生依然在学校上学,也没有给受害的女生应有的赔偿(退了一年学杂费),反倒又徒增了一些心灵上的伤害。
如此拉扯了一段时间,女生的父母无奈之下,在媒体上曝光此事。事情受到了社会一定的关注,也换来了学校近乎一种没有底线的无耻抵赖。
记者联系学校采访时,学校回应说,问题不在校园霸凌,而是因为赔偿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是受害女生的父母在媒体上曝光女儿被欺凌,学校没有正视、妥善解决这样一件事,目的是图钱。
这个回应不仅仅是在推脱责任,简直有些恶毒。分明就是试图往受害者身上泼脏水,把事情搅浑,自己好从中脱身。
如果从这种“搞钱”的逻辑出发,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联想,这件事从一开始学校之所以不正视、不处理、不惩罚施暴者,背后也是因为拿了人的手软。
毕竟,就是那个施暴的男生自己就说了,在原来的那个学校,他把同学打骨折了,就是父母用钱摆平的。
这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施暴者是惯犯,欺凌别人的事情以前已经发生过了。第二,他们家就有拿钱平事的财力和习惯。
这样一个问题学生从原来的学校出来(为什么会离开原来的学校?不得而知。但无非不是被开除了,就是自己待不下去了),进这个新的学校来,应该是想了一些办法的吧。
需要严正声明一下,我并不是要在此污蔑学校。这是根据学校“搞钱”逻辑的合理推测。
而且,根据家长反映,霸凌事件发生以后,学校是第一时间通知了施暴者的家长,而没有告知受害者的家长。不敢说这里面有什么勾结、包庇恶行的行径,至少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让人匪夷所思的不止学校,还有当地的教体局。
章丘教体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他们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认为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看似是负责的工作,严谨的态度。但仔细想想,背后却有很多无法解答的疑惑。
在此,真诚呼吁章丘教体局公布所谓的校园霸凌标准具体是什么?又是如何认定的?
目前为止,国家正好还没有相关的具体认定标准,还请章丘教体局的同志不要藏着掖着,和大家分享分享,以供参考。必定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后来又有人反应说,这个结果是十几个人投票得出来。
看似是一个很民主的办法。但教体局作为主管单位,将这种自己分的本职工作,本应该管理的事情交给所谓的投票来解决,其实就是一种对责任的逃避。
是要杜绝校园霸凌,还是要保住乌纱帽?最近两年,校园霸凌的新闻层出不穷。社会上对此类事件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很多学校为此可谓是费尽了心思,只可惜有些学校把努力的方向弄错了,甚至像是在耍心机。
就在九月初,新学期开学。广东普宁一中学要求所有学生和家长签署《“杜绝校园霸凌,从我做起”承诺书》。
承诺书中有一条的内容为“若出现校园霸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非常叫人费解。
而且读完整篇承诺书后,让人有一种感觉,学校的真正目的正是这句话,而不是真的要杜绝校园霸凌。
此事在网络发酵,备受争议以后,普宁教育局也表示这样的内容不合适。
但学校对此非常执着,将其改为了“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这不是耍心机是什么?
从他们誓死捍卫这条内容的架势就能看得出来,我们的感觉没错。他们的目的就在于此。
他们并没有真心实意,或者说没有信心去杜绝校园霸凌,而是要严防死守,不能让别人知道在自己的校园发生了霸凌。
校园霸凌,有孩子被欺负了,在他们的眼里小事而已,只要不被拍照、录视频,不被外界知道就好。
被外界知道了,就是大事了。事关学校声誉,进一步关系到头头脑脑的乌纱帽,似锦的前程。
学校啊,学校!老师啊,老师!学校在很多人心中一直是个神圣的地方,因为待在学校里的人叫老师,我们称之为辛勤的园丁、铸造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称赞他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所以很多父母本能地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就会放心、安心。
但是现在呢?家校关系几乎和医患矛盾能相提并论了。
问题当然错综复杂,很多咱没有证据,有也没办法开诚布公做深入探讨。
但也有的事情显而易见,就是利令智昏。一些学校和一些老师,利用家长、学生、社会对老师的尊重和信任,以及因为职位关系所处的主动地位,一次次突破底线去捞利益。
就在新学期开学的时候,就有新闻曝出湖北襄阳某个中学拒绝未买校服、保险和牛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现在又曝光了襄阳老河口市第四中学要求学生订牛奶,不订牛奶的需要提供牛奶过敏的医学证明。
虽然多方回应说学生订牛奶是自愿原则,并不强制。
但也有老师证实,学校确实统计过对牛奶过敏的孩子的数据。请问,学校统计这个到底是为了什么?
恕我擅自以恶意揣测,前后不同的学校曝出这样的新闻,都在襄阳。说不定,就连牛奶供应商都是一家吧。
而在湖南益阳梓山湖学校,订牛奶虽然说是自愿的,并不强制。
但老师特意组织订了牛奶的孩子在喝牛奶的时候,一起干杯互动。而那些没有订牛奶的孩子呢,只能眼巴巴、百般委屈地趴在桌上看着。
我特意看过那个视频,要说老师不是刻意的,很难让人信服。
老师当然也知道,没订牛奶的孩子们会尴尬、会委屈。她就是故意的,故意在刺伤这些孩子,故意在羞辱这些孩子的父母。
这背后的心思是可耻的的,甚至可以说是歹毒的。
这不仅让我想到另外一些场景。
就是那些对没有购物的旅客加以刁难和羞辱的导游。
这些导游和老师不是缺乏素质。而是为了一个“利”字,丢了自己的素质。脸都不要了!
在这个开学季,仅仅是学校要求学生订牛奶的新闻就有好多起。毫不例外,所有的学校都出面澄清说,订牛奶是学生自愿的。
但根源在是否自愿上吗?
明明本质的问题在于,学校为什么要提供给学生订牛奶的服务?是学生和家长自己在超市买不到吗?还是说在学校订的更好?
其实大家都明白。学校当然不会免费帮忙推销牛奶,背后依然是一个“利”字。
一旦学校和老师做起生意来,当起了推销员。这种为了利而道德败坏的事情,当然就不可避免了。
就在昨天有新闻爆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国语学校,给教职工吃的是新鲜猪肉和鱼,而给学生吃的却是冻鸡肉和碎肉。
官方回复称,他们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调查组,要深入调查,维护“全区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要我说,这一看就是官样文章。
按家长爆料提供的现场视频看,新鲜肉的包装上清楚标明写着“教职工使用”,而旁边就是冻肉,标注着学生使用。
可见,老师舌尖上的安全是没问题的,学生舌尖上安不安全就不好说了。是不是真的高度重视了,也不难知道。因为但凡真的重视了,这样的荒唐事就不会发生了。
要真的重视,就严格落实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一起用餐的制度。担保效果嘎嘎的。
再不济,要求承包方的老板或者工作人员每天陪学生吃个饭也行。
这很难吗?反正都要吃饭的。
他们当然是要吃。只不过食材是专用的而已。
再往下说,就有些难了。
黄埔军校的门口有一幅对联:
“升官发财请往别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
这幅对联,其实也适合学校。
喜欢钱、喜欢利,这没问题。
但唯利是图别到学校来祸祸孩子们。
他们还只是孩子呀!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国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