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海珠康鹭旧改迎来新突破!27年底交楼!

广州房产张 2024-07-24 20:44:45

7月24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F37、F57两个地块同时破土动工,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迈入建设阶段。这是继去年12月31日启动房屋拆卸后,康鹭旧改又一次取得突破性进展。

康鹭片区改造范围110.27公顷,规划建设总量为377.98万平方米,划分为59个单元地块,其中49个复建地块(含公服地块),10个融资地块;按照“先复建后融资,先集体后私宅”的原则分为四期滚动实施,拆除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腾挪一片,保障居民有效安置、产业合理延续提升。其中第一期改造地块为9个,包括8个复建地块和1个融资地块。

本次率先开工的F37、F57两个复建地块,总用地面积合计约 3.55 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0.94万平方米,将建成8.42万平方米、合计650 套复建住宅,0.17万平方米公服设施,以及2.35万平方米产业空间。

上述两个地块预计于2027年底完成建设,优先保障首批村民回迁安置,这将把康鹭改造的阶段性成果带到群众的眼前和脚下,也为后续其余地块的改造实施作出示范。

1月31日,《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公布实施。根据规划,改造范围内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为 377.98万平方米 (含政府统筹计容建筑面积10.38万平方米),调整后较现行控规增加214.34万平方米。

01

计容面积较现行控规增加214.34万平方米

本次规划为康鹭片区设定的发展定位是:国际时尚创新活力区,布局“都市智纺+城央科创+活力消费”三大功能。片区重点围绕“时尚提质”与“科创导入”实现双轮驱动,通过数字贸易、设计研发、时尚总部、都市工业推进商圈转型升级,通过打造创新综合楼宇推动产学研落地转化应用。

改造范围内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0.17公顷,主要由居住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农林用地等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调整后较现行控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6.75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增加2.87公顷,水域减少0.1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减少1.03公顷。

康乐涌公园效果图

改造范围内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77.98万平方米(含政府统筹计容建筑面积10.38万平方米),调整后较现行控规增加214.3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215.36万平方米(含政府统筹居住计容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144.63万平方米(含政府统筹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6.93万平方米),独立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计容建筑面积 17.99万平方米。产业建设量占产居总建设量的比例为41%。

改造范围内共配置面向居住类公共设施309处,产业类公共设施按产业片区建筑面积不少于6%配置,具体可结合项目实际确定。

02

同步实施多个交通项目

最大限度减轻区域交通压力

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红线宽度及线位进行调整。 其中, 道路线位调整14条,新增2条支路,取消1条支路。 调整后更新单元内道路密度由现行控规的11.31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11.61公里/平方公里。

“本次片区改造涉及10个规划单元,总用地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面积很大。改造的目标和今后功能实际是高密度住居和产业区,必然会产生很强的交通负荷”,2023年12月,该项更新规划在市规委会上审议时,就有专家表示:“计划要用10年时间完成改造,交通的建设一定要与改造同步,不能房子建好了,路没人管。”

最终公布的规划强调,项目建设与区域交通设施建设协同,由海珠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同步有序推进南泰路(广州大道南-晓港东二马路)、逸景路(瑞康路-工业大道中)、规划横一路(广州大道南-东晓南路)、叠景路(芳盛街-东晓南路)、瑞纺路(新港西路-新滘西路)、华盛南路(新滘西路-逸景路和叠景路-新港西路)、规划纵一路(新港西路-新滘西路)、东晓南路-南泰路节点南泰路隧道、南泰路-瑞康路节点南泰路隧道、南泰路-华盛南路节点南泰路隧道、东晓南路-逸景路节点逸景路隧道、广州大道南快捷化改造涉及逸景路和南泰路立交节点、东晓南高架规划驶入和驶出匝道与项目同步建设实施,最大限度减轻区域交通压力。

叠景路商业办公地块效果图

03

鼓励地下空间整体连通、高效使用

此外,在保障市政管线不受影响、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规划提出,同权属单位的地下空间可采取跨越城市道路整体联通建设的方式开发。综合考虑道路、绿地的功能与使用需求(如市政管网敷设情况及深度、兼容轨道或公服功能的需要),通过地下空间专项论证,整体统筹布局停车、设备及通道等功能,实现地下空间整体连通、高效使用。

规划同时提出,因项目实施需要优化地块指标的,在不增加改造范围总计容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不减少产居比、绿地、路网密度、公益性用地和公建配套建筑面积,不改变单元主导功能、已公开出让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次干路及以上路网格局,保持单元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以及其他各类保护区边界等强制性要求的前提下,可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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