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厦门官宣房票新政,全市二手房通用

翔哥说房子 2025-04-25 08:30:46

近日,厦门房票新政正式发布。此次新政亮点之一,允许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不限区域,全市范围内均可购买。五月十五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

一、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切实提高安置效率。

·一、房票安置定义及适用范围。

→一、什么是房票安置?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住宅房屋时,将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记录房票面值并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房源,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

→二、房票适用范围。

→一、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涉及住宅房屋征收的项目。

→二、其他住宅房屋征收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也可以采用房票安置。

·二、房票面值组成。

→征收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房票面值。

→一、合法产权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包含选择货币补偿给予的按期签约奖励和按期搬迁奖励。

→二、房票奖励金额。

→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房票面值。

→一、合法产权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包含选择货币补偿给予的按期签约奖励和按期搬迁奖励。

→二、无房户应安置面积或壁画金额。

→三、房票奖励金额。

上述补偿金额中的装修补偿、过度安置费、一次性搬迁奖励、提前签约搬迁奖励和符合规定的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补助奖励,根据被征收人意愿,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计入房票面值。

·三、房票可购买房源。房票可以购买哪些房源?

→一、购买房源库房源是住建局建立全市房票房源库,会同各区政府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房源信息,动态发布和更新房源库信息。经审核后录入房源库的房源包括:

→一、已办理预售许可、限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业、办公、车位可可对外销售的通用厂房,以下统称新房。

→二、安置型商品房。

→三、安置房。

→四、敬佩建房。

→二、购买二手房包括住宅、商业、办公、车位可可对外销售的通用厂房,条件如下:

→一、二手房不限定行政区域,全市范围内均可购买。

→二、二手房需全属清晰,无交易限制。

→三、二手房业主需有医院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新房敬佩建房。

·四、房票使用规则。

→零一、房票核发房票安置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由征收项目所在区政府指定部门在厦门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以下简称房票系统。核发房票,房票带有唯一识别码,载明被征收人名称、票面金额、征收补偿协议编号等信息,并与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要素信息保持一致。注意:房票在房票系统封闭管理,直至房票不得脱离房票系统独立运行。

→零二、房票使用。被征收人在房源库中自主选择区位、房型和适合价位的房源,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也可购买二手房。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三十五平方米条件时,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购买非住宅、商业、办公、车位可可对外销售的通用厂房房源。

其中:

→一、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可现金支付或按现行规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房票使用后的余额可继续用于购买房票房源。房票使用超过面值应扣除转让房票面值。购买二手房使用面值百分之九十五,含厚剩余部分可兑换成等额现金。

→零三、房票转让。

→一、在满、族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三十五平方米的前提下,被征收人可将房票转让,一张初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

→二、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通过房票系统办理房票转让。注意:用房票购买二手房交易,使同房票转让,二手房业主取得的房票作为转让票管理,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

→四、房票购房奖励。自房票合发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票人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

→五、房票资金结算。持票人购房后,在房票系统申请房票余额或房票购房奖励资金结算,符合条件的自审核完成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付开发商开发企业对付结算。

→一、对付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房票,在商品房网签备案后三个月内对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六个月且主体结构封顶对付剩余部分,基本上与房地产期房销售回款一致。

→二、商品房为现房销售的,则在完成实物交付后六十日内结清房票余额。

→六、关于政策的有效期。实施期限:本政策自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起实行有效七三年。

其他说明事项:注意事项:本政策施行前已发布征收土地地域公告或房屋征收公告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未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家里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切实提高拆迁安置效率。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此项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对我市房票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只在提升惠民会企时效,满足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助力我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提速增效。

·三、政策升级,三大核心比使用更灵活。全市房源随心选择。

→一、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进配件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

→二、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也可以购买通用厂房。

→三、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族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三十五平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也可以将房票转让。

→四、购买新房、敬佩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合发之日起六个月内购房奖励百分之五,第七到十二个月内购房奖励百分之二。此外,部分楼盘还可享开发商专属折扣。

·二、对付更高效,规则透明,程序简便。

→一、个人申请房票资金结算,经审核后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完成办理。房地产企业申请房票资金结算,未完成实物交付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三个月内结算不少于百分之三十,六个月内且主体结构封顶后结算剩余部分。如完成实物交付,则在六十日内结清余额。

→二、房票资金不再由征收主体各自结算,实行集中清算,简化流程,房企不用多投申报,进一步提高效率。

→三、房票实名制。在数字化系统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房票合发使用转让,兑付安全便捷,一部手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三、保障更有力。政府部门全力护航。

→一是财政局强力监管房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二是住建局建设维护房源库,动态更新优质房源信息。

→三是资源规划局优化完善房票系统,确保数字化系统稳健运行。

→四、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严查违规行为,推进房票制度稳妥实施。

·二、房票使用注意事项。此项政策主要适用于我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房票作为购房结算凭证使用,不具有金融票据抵押套现融资功能,不具备金融属性。房票购房奖励有效期为合发之日起十二个月。

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出新房,赠送建房外的其他房源或二手房,不享受房票购房奖励。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是同房票转让,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

·三、政策红利期。本政策自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施行前已发布征收土地与公告或房屋征收公告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房票政策立足民生导向,为市民提供更多安置选择。通过创新机制,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让群众满意,企业放心,市场有序,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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