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超控股,002471)在2022年5月11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涉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接到上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鉴于年报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 步核实,公司无法按期完成上述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21年5月17日前回复上述年报问询函。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4月1日,中超控股(002471)发布消息称,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3 号),主要内容为:中超控股未依法披露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中超控股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后,应对由此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赔偿。综合目前情况,结合中超控股(002471)发布的公告内容,初步判断凡符合在2018年8月11日到2021年11月22日之间购买中超控股(002471)股票,并于2021年11月23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中超控股(00247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准备资料参与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