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亿,薇娅偷逃税款案的手段分析和税收筹划法律风险警示

楠律看法 2021-12-20 23:05:49
事件背景: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出对淘宝直播间头部网红薇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现有文书表示,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推理分析:

一是政策梳理

2018年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明确了对于进行税收谋划不当的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2021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又在上述基础上针对直播平台特别提出,要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二是网红偷逃税款的手段简析

因为个人所得税对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在内综合所得收入,税率适用范围是3%—45%。而所谓的头部网红的直播所得,坑位费,产品提成等等往往数以千百万计,所以其收入往往适用45%的顶格税率(通过薇娅老公相关声明可以看出),这也是头部网红进行所谓“税收谋划税收筹划”的原因。

结合之前雪梨直播的偷逃税款案,我们可以简单看出头部网红偷逃税款的方法应该有以下二种:

(一)借助税收核定减低税负,利用空壳公司,无人员,无场所,无活动,只开票,专门用来将网红的个人收入转换性质,变为公司法人之间的经营收入。《加强文娱管理从业人员税收管理》中明确网红直播工作室应该是查账征收税款,而不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税款应该适用于账簿不健全等情形,而不是所谓的直播间工作室。

(二)虚列支出,少列收入。拆分收入,隐瞒收入,多列支出,虚列支出。

律师观点:

结合薇娅此次事件与之前的雪梨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税务部门对文娱行业,对于直播网红平台的税务稽查力度是在不断增强。对于网红直播自身而言,要进一步提高自己对于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合规经营,诚实纳税,税务部门既不鼓励偷逃税款,也不鼓励一味按照45%顶格缴纳税款的一刀切,该交多少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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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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