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小男孩被逼吃粪便”的视频让人们愤怒不已。此事发生在山西晋中介休市,正当舆论铺天盖地对这种恶劣行径进行谴责时,当地警方的一则通报却让人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通报称,霸凌者系3名未成年人,已对其监护人“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严加管教和赔礼道歉。目前,涉事双方家长已达成和解。
事件回顾:当时被霸凌男孩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坨粪便。吃进嘴里后,他好像有点咳嗽干呕的样子。这时,身旁响起了一句阴森的话语:“咽了”。随之,有声音说“他想要吐出来”。至于霸凌者当时采取了什么方式恐吓,我们不得而知。总之,被霸凌男孩满是恐惧地说道:“不不不,不用,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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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父亲称,孩子精神受到刺激现在治疗中,和解对方给了4万5。未料,疑似男童舅妈跳出来发帖称,男童父亲不识字,处理此事时其他人不能跟着一起进。凌晨2点多才办完,也没有姐夫的份,是次日才找所长要的。孩子的爷爷曾经为国家立下了功勋,如今看到自己的孙子任人凌辱,心如刀割。
网友们观点纷纭
此事一经报道,立刻让网友们沸腾了。
有人认为,这怎么和解的?对方也吃了一碗?就想知道,小男孩的家长是怎么接受和解的?这得需要多强的心理素质!又或者说不和解,拿人家没办法,毕竟未成年啊。
也有人认为,真是怒不可遏!对于霸凌者必须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们的档案上留下案底,否则没过几天又忘记了。
还有人质疑,和解的背后是什么?是什么样的压力促使吃便家长和解的?细思极恐。
各大媒体争相发问
没有想到,警方的这则“和解”通报不仅让网友不解,就连南方都市报、凤凰网、中华网等官媒都接连发声,对于和解一事提出了诸多质疑。现将其概要归结如下:霸凌手段极其恶劣,成为民众心里挥之不去的痛,被霸凌少年是否在调解中充分表达了意见?调解是允许的,但是也应允许调解不成功。
官媒指出,针对未成年人的霸凌行为,社会规则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在处置霸凌事件的过程中,既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也要将相应的细节要素在合法的范围内公开,防止由于程序的不透明和对特定结果的某种强烈追求,在客观上形成对受害者的再一次权力霸凌。
对于此事,刚哥认为该案仍有许多疑点待解。
1、霸凌者的年龄有多大?
对于实施霸凌行为的3名未成年人,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确实不能公布其姓名。但是,基于其实施了违法行为,他们的年龄状况是可以公开的。因为涉事人年龄的大小,可能影响到对其法律责任的判断。这不仅仅是民事赔偿的问题,还涉及到是否应当对其定罪量刑的问题。#晋中身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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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解是否充分征求了被霸凌者的意愿?
因为被霸凌男孩已经13岁,现在因为精神受刺激正在治疗,那就说明了他对于此事有着较为充分的理解和辨别能力。即使他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以父母的意志来代替其作出判断。只有孩子自己内心想通了,愿意谅解对方,才可能在治疗后得到较好的恢复,否则阴影将难以抹杀。另外,男孩爸爸是否文盲,这一点也很重要。
网传小男孩舅妈发声帖子
3、如果和解系遭受胁迫而为之,是否有效?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四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等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强迫、引诱被害人和解,或者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威胁、报复被害人的,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当然,此规定适用于刑事诉讼,但民事诉讼里因胁迫而形成的和解协议也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和解,都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不能久调不决或者用调解来阻止受害方提起诉讼或者主张其他权利。如此令人发指的恶行,对于其案情通报应当尽可能披露更多信息。这样做既可以回应外界对于是否存在胁迫的猜测,也可以起到宣传和教育的作用,同时也是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的良机。
在官方通报发出后,民间的舆论却愈演愈烈。有人质疑,小男孩家里是被迫和解的。有人说,小男孩父亲是文盲,母亲患有精神病。还有人说,小男孩的舅妈对于和解不满,已选择重新报案。对于这一连串的质疑,刚哥也只能同意官媒的观点,恳请当地警方对于和解的全过程进行普法,以打消人们心中的疑虑。
一纸通报,只能告诉民众一个简单的结果。为了更好地保障民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才能彻底打消民众的疑虑,起到应有的宣传和教育意义,传导法律惩恶扬善的价值观。
为正义发声,为真相执着!每一位法律人,都应当恪守法治的理念,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偏不倚地进行司法判断。弱者不容欺凌,法律不容亵渎,依法治国,匹夫有责!也希望当地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回应舆论关切,让传言不攻自破。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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