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王朝的众多盛世里,康雍乾盛世堪称典型。特别是处于这一盛世中间阶段的雍正时期,国家经济实现了显著增长,宛如坚实基石,为后续乾隆盛世的辉煌景象奠定了良好基础。
康熙为促进清廷经济复苏,积极开展经济体制革新。众多改革举措里,有一项名为“火耗归公”的政策十分关键,而这一政策是由雍正大力举荐给康熙的。
这“火耗归公”究竟是怎样一项政策,竟能让堪称皇帝里劳模的雍正皇帝大力推崇?这背后必然有着值得探究的缘由,它或许有着独特之处,才会被雍正如此看重。
【“火耗”由来已久】
“火耗”一词其实在元朝就已现身。那时它仅于《元史》里关于征收矿税活动的描述中出现,并未有特定指向,也就是没有什么明确的、专门的含义。
明朝时期,我国古代主要流通货币是铸币,金银为次要的贵重货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政府部门极少开展货币重铸工作,因此也就不存在因货币重铸而产生的损耗现象。
直至元末明初,白银渐渐成为主流货币,“火耗”这一词汇才崭露头角。在之前,货币体系并非以白银为主导,随着时代发展,白银地位凸显,火耗一词也随之进入人们的视野。
那时,火耗和银子紧密关联,它指的是银子反复熔炼时出现的损耗。不过到了明朝中期,随着商品经济慢慢繁荣,银子的使用量也日益增加,在交易等场景中愈发常见。
政府向民间征收赋税时,众多散碎银子被交到官府。由于运输不便,官府会把这些零碎的银子重新铸造,这样能更便捷地将其运送,以完成赋税征收的后续流程。
由于缺乏统一的白银铸造工艺,损耗程度存在差异。各地官员便将这些损耗,即所谓的火耗,算进征收指标里,以此来填补上交给国家时的不足。
此时的火耗,已然演变成一个单纯的数据和指标。它脱离了原本复杂的状态,以较为纯粹的形式存在,直观地反映着某些特定的情况或现象。
万历年间,国家给民间定下的税赋指标高、种类繁杂,由此产生的火耗也愈发增多。此时,部分官员便盯上了火耗银,心里盘算着从中捞取好处。
他们在向百姓收税时,额外加了所谓的火耗费用,对外宣称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实则是借此中饱私囊。随着时间推移,百姓交的税赋无法足额进入国库,进而导致国家出现经济赤字。
随后,国家进一步增加赋税,百姓不得不再次缴税。然而,这些额外征收来的税赋,最终都落入了那些善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官员口袋里,便宜了他们。
清朝顺治时期,皇帝已敏锐察觉到相关制度存在的弊端。他深知地方官吏私加火耗这一行为危害极大,果断下令予以禁止,以维护制度的公正与地方的治理秩序。
虽说朝廷有禁令,但官员们总有办法应对,靠火耗“发家”的不在少数,禁令近乎形同虚设。这一局面的主因在于,贪墨火耗成了官场公开的潜规则,下面的人要克扣,还得给上级送“好处”。
如此这般,上上下下都喝了这碗粥,也就没人会去砸这只碗了。大家都从这碗粥里得了好处,自然就会维护与之相关的一切,毕竟砸了碗就没粥喝了。
康熙年间,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强调禁令,可相关乱象仍屡禁难止。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集体陷入贪污泥潭,普通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即便卖儿卖女,所得钱财也难以抵上应缴纳的税赋。
雍正称帝前就已涉足朝政,还深入民间体察民情。在这一过程中,他对那些隐藏于表面繁华背后的阴暗现象有着较为清晰的认知,深知其背后的复杂与不堪。
雍正登基称帝后,出于对国家和自身的考量,在首批下达的命令里,也有针对私加火耗的指令。然而,和以往情况相同,这一命令仍旧没产生显著成效。
【改良、推广、发扬】
雍正并非没有整治火耗弊端的想法,只是这一弊病牵涉面极广。他初登皇位,要是采取强硬激进的手段强行介入处理,很可能会引发朝中大臣的激烈反对与抵制。
康熙曾与朝中亲信大臣就该问题的处理方式展开探讨,多次磋商后,得出的结论却难以让人满意。大家各抒己见,尝试多种思路,可最终结果依旧无法达到理想状态。
所幸,众人七嘴八舌一番讨论过后,雍正察觉到解决此问题的核心要点——贫穷。大伙各抒己见,让雍正得以在交流中明确,贫穷才是这问题背后的关键所在。
自明末起,朝廷官员的收入便呈递减态势。至清朝,各级官员俸禄之微薄令人咋舌,部分官员的俸禄连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日子过得颇为艰难。
由于经济困窘,“人穷志短”催生出“官大手长”的现象,部分官员想尽办法四处敛财。诚然,官员里存在主动贪污之人,但这类存心不良的毕竟是少数。
雍正既想改革政策去除弊端,又得保证官员生存,着实伤透脑筋。不过,他最终想出了个妙招,让火耗与国家财政支出达成平衡,那就是推行火耗归公政策,如此一举两得。
雍正采取的这一举措,通俗来讲就是,把各地额外征收上来的火耗银,当成当地政府日常办公所需的费用,以此来保障地方政务的正常开展。
这也能看作是把各地原本私下留存的钱公开拿出来,当作养廉银。虽说雍正推行此政策前深思熟虑过,可政策刚一推行,就遭到了年羹尧等大臣的激烈抵制。
官员们对此政策表示反对,也不难理解。以往他们都是偷偷地获取利益,而一旦政策落地,各项费用收支都将公开透明,拿多拿少都暴露在众人眼皮子底下,他们自然有所顾虑。
皇帝果断驳回了反对意见。雍正心里明白,搞变革必然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遭遇阻力在所难免,况且这次改革是要从百官口袋里掏钱,他们自然会极力反对。
为推动政策更有效地落地实施,雍正特意增添了若干条政策。他深知完善政策细节对顺利推行至关重要,于是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旨在让政策的施行更顺畅、更具成效。
以往各地的财政亏空,只要能按时整改到位,一概不再追究。于中央新设会考府,对各地上报的各类数据展开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统统打回。同时,严格管控地方各类不良规矩,坚决禁止铺张浪费行为。
雍正所出台的这些政策,从表面来看是对地方火耗银使用进行规范。然而,它却将负有法律责任的“亏空”问题直接掩盖。这无疑是利用国家的条例法规来做政策层面的交易。
在众多官员里,有明白人洞悉了其中的利害。曾任户部主事的山西巡抚诺岷,很快领会了其中门道。他马上给雍正上书,提议在山西率先推行火耗归公,还打算把当地收获的20万两白银,用作山西各级官员的养廉银。
诺岷把奏折呈至京城,立刻获得了雍正的认可。哪个老板能不喜欢那种领导指示唯命是从、领导安排坚决执行的员工呢,诺岷就这般讨喜,他的工作成果得到雍正赞赏也在情理之中。
随后,河南以及两湖、两广等地的地方大员陆续上奏,表达支持之意。他们在奏折里阐述了正常的火耗比例和火耗银的用途。雍正看过这些奏折后,对大臣们的态度和表现颇为满意。
【客观评价火耗归公与养廉政策】
客观来看,雍正于全国积极推行火耗归公政策,成效显著。这一政策让国库状况大为改观,能及时得到充实。就说雍正三年这一年,国库储备从他刚登基时的800万两,猛增到了6000万两。
国库资金充足后,雍正在开展其他投资项目、推进国家基础建设时更有把握。他的这些举措,为乾隆执政初期经济的持续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行火耗归公后,这笔费用用于地方办公和养廉,各地可支配的资金大幅增多。以往官员将银子中饱私囊,如今政府可用经费充足且调配灵活,大大提升了地方机构的办公效能。
此外,成效最为突出的方面,当属整饬吏治所取得的效果。在这一领域,相关举措带来的积极影响清晰可见,有力推动了官场风气的转变与改善。
原本官员收入少得可怜,实行火耗归公后,官员能拿到养廉银和恩俸,实际到手的收入大幅提升。多数官员的收入能达到原来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且官职越高,与以前收入的差距就越大。
总体而言,让官员能合理合法地多拿到些银子,他们便少了贪污的念头。地方官员先前挪回家的小金库,也得重新放回金库。这既激励了官员工作的积极性,又在无形中对吏治进行了一番整治。
从实际成效来看,国库以及各地官库的存银量大幅增长,“缺钱”这一核心难题得以解决。同时,各地财政的管理与使用制度更明晰规范,资金使用情况也变得更为透明。
虽说火耗归公成效显著,不过换个视角审视,这一政策在封建时代的特殊背景下,依旧暴露出一些难以避免的弊端。
其一,将原本非法侵占的行径“洗白”使其合法化,这样做会在无形中加重老百姓的生活负担。原本不合法的侵占行为,一旦被赋予合法外衣,各类潜在成本便会转嫁到百姓头上。
往昔,侵吞火耗银属于违法之举。不管侵贪数额多寡,均触犯法律,这种事根本不敢摆在明面上说,一旦暴露必将遭受法律惩处。
然而改革实施后,官员们堂而皇之地将火耗银转嫁给百姓,使得部分百姓的税银负担大幅加重,他们需要缴纳的税额比改革前更多,生活压力也随之增大。
其次,就算实施了火耗归公政策,可私下贪污侵占的违法情况并未绝迹,依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这说明该政策虽推行,却没能完全杜绝此类不良现象。
就拿山西地区来说,诺岷推行政策获得了雍正的嘉奖。然而他的接任者伊都立,却找各种由头对火耗数目银作出调整,还私自提高了火耗的征收比例,与前任的作为大相径庭。
雍正知悉情况后,果断将伊都立罢官革职,交由刑部惩处。然而,伊都立的案子不过是众多贪腐现象中的一小部分,背后隐藏着庞大且复杂的贪腐群体。
再者,利益分配的最终结果不合理,使得官员从政方向出现转变。地方上官职越高,养廉银越多,而京官和职能官员的养廉银较少。这就造成京官总盼着到地方任职,地方官却不愿进京,进而致使地方机构人员冗余。
【结语】
整体而言,火耗归公本质上是强加于普通百姓的额外敛财举措。它在维护帝王与官僚阶层利益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让百姓的生活负担变得更重,百姓承受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了。
虽说不能否认,火耗归公在那个特殊阶段,确实发挥了特殊作用。然而,恰恰是这种特殊性,使其在后续发展里被时代抛弃,最终成了历史长河中一闪而过、翻腾过的一朵小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