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即可
政策原文:纳税人因注册地址发生变化,仍在本市经营,但由于注册地行政区划变更,导致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注册地址后不再办理清税注销,通过“跨区迁移企业涉税事项报告”办理跨区迁移。
【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
【路径1】
首页搜索:跨区迁移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跨区迁移企业涉税事项报告进入办事详情页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默认自动带出当前外部门信息交换中的工商地址信息,作为将要变更的迁入地的行政区划和填写注册地址。(如已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前后注册地址可能一致),请确认迁出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正确。
2. 选择经办人(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自动带出)。
3. 点击提交系统会对当前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请耐心等待。
若指标校验成功,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底部提交预览后
第三步:审核签名
确认上述需要申领的发票信息无误后输入CA密码进行数字签名。
等待3-5分钟后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看事项进度。
【补充】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所需要的前提条件:
1.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 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3. 不存在未办结的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