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退休工资制度既然取消了,建立了养老金制度,那么养老金制度就包括了全体公民,都必须全国公民都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才能有养老金。那么为什么还要实行视同缴费,拿工龄来充当计费。工龄已经领过了工资,现在再拿工龄来领养老金,就是拿了第二次工资,言下之意是上“视同缴费”不公平,不应该用工龄领养老金,他的说法有理由吗?
国家在93年以前,实行的是退休工资制度,93年以后,企业退休工资制度已经结束,企业开始实行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制度。
从51年开始,国家就规定了企业必须从职工给企业创造的价值中,提取劳动保险基金发退休工资的制度。也就是说,那时候职工的薪酬就包括当月可以领取的工资,和退休以后可以领取的退休工资两部分,从来不存在退休工资是重复领取的说法。
93年开始,国家在全国企业实行社保改革,如果不把退休工资制度合并到养老金制定。那么93年以后,当时已经退休的职工就只能领退休工资,而93年以后退休的企业职工,就必须领取两份养老待遇,一份是93年以前的退休工资,另外一份是93年以后的养老金。93年以前已经退休的退休职工,只能领退休工资不能领养老金,他们相当于就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制度。那与国家要建立的全社会的都能够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是相反的,国家就无法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就建立不了现在农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也可以参加缴费,可以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险制度。
综上所述,国家要实行社保改革,就把退休职工原来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合并到养老保险制度,视同(当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才可以建立全国全社会都能够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如果不通过“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就不能合并退休工资和养老金制度,当然也就不会建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现在的农民按照以前国家宪法关于退休工资制度的规定,退休的资格都没有。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保制度,农民不能够参加社保,当然会没有一分钱养老金。所以一些认为“视同缴费年限”制度不公平,是重复两次领取了工资的说法,是因为他们对于社保知识缺乏所造成的完全错误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