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11):朱令案后的我国铊投毒案例考(中中)

养猫人 2024-03-20 22:11:08
继春节前的10期《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第10期)后,继续更新该系列。

在进入正文之前,先讲两个小插曲。其一是:几天前,我在公众号后台收到了一条义愤填膺的私信,见下。

我不由哑然失笑,这位从来没有过任何交流的女性读者,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竟然认为取关是对我的莫大伤害和否定吗。我说过多次,我这是一个小众的公众号,不面向平均智商及以下的公众。我有厌蠢症,对愚蠢愚昧零容忍,凡自行暴露脑残的读者我会立即拉黑,就像陈桂林一枪崩掉一个脑残一样干脆利索。那么我还会在乎这类读者的取关还是不取关吗?我希望他们最好取关立即取关,不取关才是对我的羞辱——被脑残热爱和关注是我的最大耻辱。指望我向这类脑残解释我的立场和原因?下辈子吧。

其二是:前央视女记者、如今旅居海外的“独立媒体人”柴静女士最近也在关注朱令案,并做了一个系列调查节目,至今播出了两期,第一期是采访“2018论文”的作者贺敏,第二期是采访朱令的同班同学童宇峰等人。两期我都看了。我要说的是,柴静的这个节目是令我失望的,因为:作为中立的、独立记者身份的、以调查为名的柴静女士,在节目中举着一张圣母样的脸,却用十分平静冷静的口气言之凿凿地造了至少两个恶毒的谣言:1) 迄今为止,所有的有关报道都报道孙维是在1994年下半年进入实验室的,唯一的争论是9月份清华正式开学时进入还是在8月份小学期时进入,而柴静在她的节目里却造谣说孙维是在1994年上半年就已经进入实验室了。2) 迄今为止,所有的有关报道都报道朱令同宿舍女生在五一期间都出去旅游了,以我对朱令案掌握的广泛的资料,至少没有任何确凿的出处指证孙维五一期间人在北京,而柴静在她的节目里却毫无事实依据地造谣说“五一期间孙维是唯一留在北京的人。”柴静毫无事实依据地造出这两个恶毒谣言的目的当然是十分明确的:极尽暗示之能事地在其“调查”之初就先入为主地把凶手锁定到孙维身上,这是一种无耻的构陷。(关于孙维的疑点,我会在另文做深度分析,但绝不可通过造谣进行有意构陷)一个标榜中立、独立的旅居海外女记者,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信口开河地炮制和传播这些恶毒谣言,实在是一种卑劣可耻、下作无耻的行径。另外我注意到,柴静在做自己的节目中,还跑到我的公众号“PH杂记V2”上摘抄了我发在这个号上的朱令案相关资料(见下截图的右下角水印显示)。然而很可惜,柴静却并没有因此提高自己的智力水平和科学精神。实在是令人失望。

好,两个插曲讲完,以下进入本文正题:“朱令案后的我国铊投毒案例考(中中)”。(接前文)

案例9.山东章丘美容店老板投毒案(2002):也是一起连环投毒案

2003年5月,山东省章丘市公安局于云辉在《法医学杂志》第19卷第2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利用硫酸铊他杀1例》论文。2004年5月,山东省立医院职业病科林瑞存在《中华预防医学杂志》第38卷第5期发表了一篇题为《隐匿式急性铊中毒误诊一例》论文。这两篇论文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同一个连环铊投毒案:于云辉应该是负责侦破该案的公安人员,林瑞存则是参与救治中毒者的医务人员。综合这两篇论文,这起发生在山东省章丘市的连环铊投毒案的具体案情如下。2002年5月,在章丘某美容店上班的35岁女店员王某遭遇了一次小产,她的老板马某(女)送给她一瓶“燕窝精”让她补补身体。她服用该“燕窝精”后出现了呕吐等症状,被送到当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其为格林-把列综合征,并给予了相应治疗。然而没有任何疗效:王某住院第2天便出现应激性溃疡,第5天呼吸衰竭陷入深度昏迷,第7天死亡。家属虽然怀疑食物中毒,但院方并没有做验毒检测,王某的尸体随后便被火化。3个月后,该美容店的另外一名员工——20岁女店员刘某——想辞职自己开美容店,女老板马某又充满爱心地送给她一瓶“八宝粥”。刘某喝完八宝粥后当晚便发病,被送到当地医院救治,在十多天时间里辗转三家医院,先后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周围神经病、周期性肌麻痹,均治疗无效。最后在山东省立医院职业病科被林瑞存诊断疑似急性铊中毒,送检尿样后被确诊,经过血液透析等治疗,病情得到控制。刘某否认有铊盐接触史,只想起发病前美容店女老板曾请她吃过八宝粥。其兄也回忆起美容店女老板曾求他代买过硫酸铊。又都想起三个月前女店员王某在服用了女老板的“燕窝精”后得了怪病离奇去世的怪事。并且王、刘两人都有过恶心、呕吐、口舌麻木、胸闷、呼吸困难、四肢麻木伴刺痛、双下肢无力、走路踩棉花感、双侧面肌不自主痉挛等相同症状。家属报警,警方介入,提取王某骨灰、“燕窝精”“八宝粥”空瓶、马某美容店内搜得白色结晶粉末检验,结果显示:王某骨灰及“燕窝精”“八宝粥”瓶壁上含有高量铊成分;从马某美容店内搜出的白色粉末系硫酸铊纯品。据马某供述,她给王某“燕窝精”中投的硫酸铊达到惊人的12g(能使12个成年人死亡的剂量),导致王某在短短的七天内就发病身亡。她给刘某“八宝粥”中投的硫酸铊量较少,所以刘某虽然在十多天的时间内接连被误诊但最终仍然被救治成功。关于该案的相关资料见链接:《铊投毒案例:山东章丘一美容店女老板将铊投入燕窝精、八宝粥后送给店员喝,毒死一名女店员,另一名女店员因抢救及时而获救(2002)》。

案例10.四川首例铊中毒案(2004):一家四口疑遭铊投毒

2004年3月中旬,家住成都市张家巷的曾义贵及其妻子童贵兰、以及他们的15岁女儿小丽和9个月大的儿子不约而同地都得了一种怪病:腿疼腿麻、腹痛腹胀、乏力嗜睡、严重脱发。据童贵兰说:“3月15日那天下午开始,先是手脚发麻,慢慢觉得腿疼,脚一沾地就像光脚踩在了针尖上,痛死人!”他们的女儿小丽症状最为严重,头发都快掉光了。9个月大的婴儿虽然还不会说话,但脚一沾地就又哭又闹,显然也受到了腿疼的折磨。一家人同时得了同样的怪病,这种情况十分罕见。他们一家四口辗转多地四处求医,吃药、打针、输液,尝试了各种方法,但病情都没有任何好转。最后,在华西第四医院职业病实验室,这一家四口终于得到了专业的诊断:铊中毒。该院专家朱启上表示,这是四川省首次发现的铊中毒案例。该案例中,似乎并没有警方介入调查(至少没有这方面的公开报道),但根据推测,这一家没有铊接触史的四口人同时中毒,最大的可能性只有两种:1)误食某种含铊食物;2)被人投毒。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一点(因为并没有当地其他家庭中毒的报道)。这一家四口当时确诊后,由于四川全省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包括华西第四医院在内的当地医院都没有解毒药物普鲁士蓝,后经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医药集团公司并通过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协助,找到了90颗普鲁士蓝空运至成都,最终救活了曾义贵一家四口。上演了又一起“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的剧情。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四川一家四口遭遇铊中毒(2004)》。

案例11.贵州遵义铊投毒案(2006):女化学老师的报复

两年后的2006年,发生在贵州遵义一私立中学的铊中毒案,则是一起典型的由情变引发的铊投毒报复案。2006年3月2日,贵州省遵义县某私立中学的语文教师江某和宋某(为夫妻关系)在与另外四人共进晚饭后出现了身体乏力、四肢麻木、指尖刺痛等症状,两人认为是患了感冒,就在附近小诊所治疗,然而并无疗效。几天后,两人出现了便血、呕吐等症状,被家人送往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治。院方经过各种排查,仍然难以做出病源判断,但两人的病情却持续恶化。其中江某的病情尤为严重,出现了吞食困难、头发脱落、肝功能受损、胃部大出血等严重症状,3月中旬院方下达了江某的病危通知书。危机之时,家属在网上发布了求救信息,将两人的病情症状挂在网上寻求帮助。一时间,全国各地热心网友的关怀如雪片般飞来,有帮助确诊的,有寄来报道的,也有许多医务工作者推荐相关医院和治病药品。3月18日中午12点,营救中毒者的救护车远赴重庆,两人被转往华西四附院(就是“案例10”中成都一家四口确诊的医院,当时华西四附院还没有普鲁士蓝,两年后的现在肯定是有了),最终被确诊两人均为铊中毒。由于与江某夫妻俩一锅吃饭的另四人无恙,家属和学校立即向遵义县警方报了案。当地警方经过历时一个月的调查,终于查明真相:与江某夫妇同一学校的化学女教师陶阳为投毒人。据专案组调查,在同一学校工作的陶阳与江某在工作中发生婚外情,陶阳要求江某离婚后与自己结婚,江某因割舍不下自己的妻子拒绝了陶阳的要求,陶阳为此怀恨在心,遂起了报复江某夫妻的念头。2005年12月,陶阳多次浏览相关网站查“铊”的毒性、特点、价格以及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并通过网络与广州一化学公司取得联系,购买了250克硫酸铊。2006年2月底和3月初,陶阳趁其他教师不注意,两次将少量铊投放到了江某夫妻的水杯中,致江某夫妻饮水后慢性铊中毒。专案组传唤陶阳后,还从她的家中搜出了剩下的铊盐。该案中,投毒人陶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承担3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江宋夫妇最终虽然抢救成功,但江某被致3级伤残,宋某10级伤残。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婚外情失败,遵义一名女化学老师的报复(2006)》。

案例12.杭州护士铊中毒案(2006):也曾于网上求药

该案与上述“案例10”有一定相似度:均不明原因中毒(疑似被投毒),均异地求药。2006年12月,钱江晚报的一则题为《急找解药“普鲁士兰” 杭州一护士遭遇“铊”毒》报道引起公众关注。据该报道,一名25岁的杭州某医院护士“小周”在当年11月底出现“全身疼痛、发麻,严重脱发”等症状,一直查不出病因,直到12月下旬才被浙医二院确诊为是“铊中毒”。然而杭州本地没有解毒药普鲁士蓝,所以钱江晚报发了该报道面向全国为护士小周求药。据可查询到的后续相关信息显示,钱江晚报的这起公开报道为小周的救治起到了关键作用,不仅求得了救命药普鲁士蓝(供药单位不详),而且北京307医院的专家还专门奔赴杭州为小周会诊。至2007年1月下旬,护士小周的身体得以康复。鉴于公开信息的不完整性,该案例中也没有当地警方是否介入调查中毒原因的报道。根据推测,该案仍然是一起“疑似投毒”案。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杭州一护士遭遇铊中毒,曾于网上求药(2006)》。

案例13.湖南千万富翁铊中毒案(2007):高度怀疑铊投毒

由于上述“案例10”、“案例11”被广泛报道,成都华西第四医院诊治铊中毒的专业能力不胫而走,成为全国治疗铊中毒的一个权威机构。2007年1月,扬子晚报一篇题为《两名公司老总铊中毒悬疑:头发几乎掉光》的报道,报道了在华西第四医院治疗铊中毒的两位身价千万老总的案例。其中一位是来自湖南的富翁刘亚辉。据称,刘亚辉在一年多前就出现了铊中毒症状,医生当时就推断他得了慢性铊中毒,并判定他是少量多次地吸收了铊而导致慢性中毒。中毒后的刘亚辉曾在北京、长沙等地就医,但效果并不明显,在一年时间内第三次住进了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经治疗后因铊中毒脱落的头发也已长出,但病情已有所耽搁,预后康复并不乐观。据警方透露,刘亚辉的铊中毒系人为投毒所致。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浙江和湖南两名千万富翁铊中毒悬疑(2007)》。

案例14.浙江千万富翁铊中毒案(2007):高度怀疑铊投毒

与上述“案例13”的报道来源相同,扬子晚报在2007年的《两名公司老总铊中毒悬疑:头发几乎掉光》报道中提到的另一位在华西第四医院治疗的铊中毒患者是来自浙江的千万富翁杨兵。由于杨兵拒绝媒体采访,在该报道中关于杨兵的信息较少,从华西第四医院中毒科主任朱启上所提供的杨兵信息仅有:杨兵从浙江送来的时候体内铊中毒测出来是超标几千倍,属于急性铊中毒,怀疑是短期内大量摄入,发病急,病症重,但因为发现及时且诊治及时,康复的情况反而比刘亚辉快。据警方透露,杨兵的铊中毒系人为投毒所致。同“案例13”,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浙江和湖南两名千万富翁铊中毒悬疑(2007)》。

案例15. 中国矿大(徐州)常宇庆投毒案(2007):舍友的癔症报复

2007年发生在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的常宇庆铊投毒案,是继清华朱令中毒案(1995)、北大王晓龙投毒案(1997)后中国高校发生的第3起铊投毒案。如果说北大王晓龙投毒时并没有受到朱令案的启发的话,中国矿大常宇庆在投毒前则应该是受到了朱令案的影响,因为当时朱令案已经在中国内地的网络上掀起了数次大规模网络讨论而广为人知。关于该案,大家也都比较熟悉,本文不再赘述详情,简要概述如下:2006年,常宇庆从山东邹城考入中国矿大(徐州)徐海学院机电系材料专业。常宇庆从小家境殷实,父母均是公务员,然而常宇庆本人性格内向甚至怪癖,认为自己遭同宿舍其他同学歧视和排挤,对同宿舍的牛某、李某、石某经常在一起玩耍而不理睬自己心存不满,于是心生报复。2006年5月22日,常宇庆从网上购买了250克剧毒硝酸铊。5月29日,常宇庆用注射器分别向牛某、李某、石某的茶杯中注入硝酸铊,导致3名学生铊中毒。该案中透露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是:大一新生常宇庆能送网上轻松购得硝酸铊,说明当时从网上购买铊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正如在对该案的系列报道中,中国经济网的一篇深入报道《矿大铊中毒事件调查:硝酸铊可随意上网购买》所提到的那样:“网上卖铊的很多,从10克到10公斤都有……进口铊一公斤起卖8500元,国产铊一公斤5500元……老鼠药都加这个东西……”等等。

中国经济网(2007):《铊中毒事件调查:硝酸铊可随意上网购买》不过,关于该案的另一篇报道,扬子晚报在《追访中国矿大铊中毒案 投毒者曾想谋害第4人未遂》报道中称徐州警方“在全国首次破获铊中毒案”的说法是很不准确的,根据本文对前述多起案例的梳理,在此之前警方所成功破获的铊投毒案已有广东投毒案(案例3,1998)、洛阳投毒案(案例4,1998-2000)、定西投毒案(案例5,1999-2001)、鹤峰投毒案(案例6,2000-2003)、甘肃投毒案(案例7,2001)、西安投毒案(案例8,2001)、章丘投毒案(案例9,2002)、遵义投毒案(案例11,2006)等多起。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中国矿大(徐州)学生常宇庆投毒案(2007)》。

案例16. 广东汕头亿万富翁铊中毒案(2007):高度怀疑铊投毒

2007年11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一则广东汕头一名身价过亿的富商许伟杰被投铊毒致死案。大体案情如下。出生于广东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的许伟杰初中毕业后便不再读书,开始跟随其父做商贸生意,经营多年后成了腰缠万贯富甲一方的人物。2001年许伟杰移民新西兰,在新西兰投资房地产,生意越做越大,身价过亿,在当地华商圈内颇有影响力,一度被推选为新西兰华人理事会会长,但低调的许伟杰婉拒此职。尽管移居新西兰的许伟杰在新西兰已有产业,但仍然没有中断国内的生意,仅2007年一年,许伟杰回汕头的次数不低于10次,准备在汕头投资房地产或者办厂。得知他要回来做生意,汕头老家的亲戚与乡亲都非常高兴,很多人觉得这会为他们带来更多商机。有亲属透露,许伟杰此次回汕头投资,其资金数目不会低于1亿元。然而在2007年10月21日,许伟杰在汕头感觉身体不适,全身发麻、双脚疼痛,在汕头市中心医院住院一天后没有查出病因,院方诊治为“四肢麻木、急性多发性神经炎”。第二日,许伟杰被家属送到广州市南方医院就诊,医院最初怀疑其为药物中毒或重金属中毒,随后,又怀疑其患了“格林巴利综合征”。10月24日,南方医院将许伟杰的血液送到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提出了四个检测指标,即:汞、铅、砷、铊。当天下午检测结果出来,许伟杰血液里的铊含量为普通人的几百倍。25日,南方医院又将许伟杰的头发、尿液送去复测,结果发现,其尿液中铊含量是正常值的4000多倍。许伟杰被确诊为急性铊中毒。院方虽然尽力救治(未报道是否使用了普鲁士蓝),但43岁的亿万富翁许伟杰仍然于2007年11月2日在广州市南方医院宣告不治身亡。据该院神经内科主任潘速跃说,死者被投毒的可能性很大。根据既有的公开报道,该案未见相关的警方态度(虽然家属已经报案)。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广东汕头一亿万富翁铊中毒身亡悬疑(2007)》。

案例17.陕西三原县一妇女用铊毒杀丈夫及9岁儿子(2007):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老公

同样在2007年年底,陕西三原县发生了一起一千万富翁及其9岁儿子被投铊致死案,投毒者却是他自己的妻子。根据华商网-华商报2007年12月14日的报道《妻子用“铊”毒杀死千万富翁丈夫和9岁儿子》,该案的案情如下。39岁的白某在三原县是远近闻名的能人,拥有造纸厂、蔬菜冷库、蔬菜批发市场等产业,据说总资产超过千万。白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当年已经9岁,后来又取了二婚妻子杨某,生育一女儿刚满一岁半。2007年暑期,白某将9岁的儿子从县城接到身边生活,随后不久,儿子就蹊跷中毒,送到医院抢救40多天也未能挽回生命。遭遇丧子之痛的白某悲伤欲绝,痛不欲生,一度消沉。然而仅几个月后,11月的一天,白某突然感到双腿麻木,到附近诊所治疗,病情却越来越重,亲属急忙将他送到西安的大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11月29日,白某不治身亡。据专家分析,白某极有可能是因铊中毒死亡。白某父子接连得怪病蹊跷身亡,亲属们怀疑白某父子相继中毒是同一人所为,大家均把目标锁定在白某现任妻子杨某身上,遂报警。白某下葬后的第四天,警方在三原县一家宾馆将杨某抓获。经审讯,杨某对投毒事实供认不讳。据杨某交代,她是因和丈夫白某经常吵架,难以继续生活,才决心下毒的。杨某说她是在网络上了解到铊中毒的危害性的,并通过一家网站购买了铊。杨某交代,她并不想向白某的儿子下手。今年暑假的一天,她偷偷给白某的水杯里放了一些铊,但没想到水被白某的儿子喝了。此后,杨某又先后三次给白某下毒,丝毫没有警觉的白某最终中毒。杨某声称,她只是想教训一下丈夫,但自己是个农村妇女,不掌握铊的用量,她的本意并未想毒死白某。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陕西三原一妇女用铊毒死老公和9岁儿子(2007)》。

案例18.天津某单位三人铊中毒案(2007):高度怀疑铊投毒

2007年,天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室邸选民在《中国法医学杂志》第22卷第4期发表了一篇题为《铊中毒法医学鉴定3例》的论文,披露了一起发生在天津市某同一个单位的三人铊中毒(其中一人死亡)案。根据该论文所提供的信息,该案大致情况如下。天津某单位一名42岁男性,某天晨起后无诱因感双手、足麻木胀痛,两天后渐波及双肘、膝关节出现针刺样疼痛。到当地医院治疗后,院方给予咪唑沙宗、卡吗西平等治疗均无效。11天后患者感觉全身肌肉痛、拒绝触摸,并有压痛,双侧掌心足心痛觉过敏,腹痛、腹胀;后又出现双睑下垂、睁眼困难、饮水呛咳、说话不清、咀嚼及咬肌无力等症状;最后又出现呼吸衰竭、浅昏迷、排尿困难、尿潴留等症状。治疗3个月后心、肾功能衰竭死亡。该单位另外一名42岁男性,某天出现口干、喉部不适、胸闷、胸骨后疼痛等症状,持续1周后又出现全身肌肉痛并逐渐加重,先是双小腿,渐至臀部、双髋、脊柱旁、脐周,触痛最为严重。在肌肉痛后4天开始出现面部肌肉痛,给强痛定不能缓解。医院诊断为其多发性神经炎,给予对症治疗,无疗效。发病10天左右脱发明显,即检查尿液重金属,结果铊含量为 344.7μg/ml。经按铊中毒治疗后痊愈。该单位另外一名36岁女性,与第一位42岁男性同时发病。出现腿痛后3天‚无明显诱因出现小腿、膝周处灼痛。第4天病痛加重,扩展至脚跟、大腿、髋部、脐周。随后出现腹胀、便秘、行走困难、多睡等症状。经检查尿液:铊含量为 2626μg/ml(几乎是病例2的10倍)。经按铊中毒治疗后痊愈。关于该案的公开信息只有这么多,其中有一个重大疑点是:同一单位的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发病,但不知为什么后面两个人做了尿铊检测而第一个人没有做尿铊检测,直至三个月后治疗无效死亡。根据该论文结尾部分所提供的信息,第一人是在尸检时才被确诊为铊中毒的。关于该案,虽然没有相关的警方报道,但同一单位的三人同时中毒,遭人投毒的可能性是极大的。虽然职务性中毒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但根据尿铊检测的迟滞性和一人未检测推断,三人由于职业原因接触铊源而导致职务性中毒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关于该案的相关信息见论文:邸选民.铊中毒法医学鉴定3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04):271-272。

案例19. 嘉峪关一男子对前女友一家投毒案(2008):藏在大酱里的狠毒

2009年09月21日,兰州晨报报道了一则嘉峪关一男子向前女友一家投铊毒致9人铊中毒案例,该案也成为嘉峪关市的首例被公开报道的铊投毒案。根据报道,该案情大体如下。2006年,嘉峪关酒钢公司女职工刘静在工作中与一名叫崔保柱的男性相识,两人互有好感,离婚多年的刘静将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崔保柱的身上。但后来两人仍因感情不和于2007年底分手。分手后的崔保柱仍不愿善罢甘休,多次上门与刘静纠缠,还和刘静的弟弟、朋友发生过争执和殴斗。2008年6月20日前后,刘静莫名出现了头发脱落、关节疼痛、神志恍惚、下肢瘫软等症状,被兰州一家医院初诊为神经系统炎症,并进行了相应的治疗,症状稍有缓和,返回嘉峪关自行治疗一段时间后,因没有再出现病症便没有在意。2009年6月,刘静又一次突感浑身不舒服,几天内再次出现了一年前的症状:头发脱落、口腔溃烂、神志恍惚、无法行走。更为可怕的是,几乎与此同时,她的女儿、男友等3人也陆续出现类似症状。4人前往北京,住进解放军307医院,7月23日被确诊为铊中毒、急性肝损伤、神经系统损伤。307医院主治大夫详细询问了刘静等人的职业,分析认为他们不可能接触到铊金属,这种群体中毒的情况,人为投毒的可能性很高,建议报警。当年7月24日,刘静托妹妹刘梅到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报案。然而就在此时,刘梅一家3人也陆续出现中毒症状。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刘静到北京治疗期间,刘梅给姐姐看房子,见姐姐家有一罐大酱,拿回家同孩子和爱人吃了,过了几天就发病了。几天后,刘梅一家3人也住进了解放军307医院,诊断也是铊中毒。专案组立即提取刘静家剩余的大酱,派人赴京检验。8月13日,检验结果出来了:大酱里含有铊化合物成分,且含量较重。除了刘静、刘梅这7人外,还有两名轻微中毒者,此案受害人数共9人,年龄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9岁。而刘静知道,崔保柱是一个善做大酱的人,他曾将自己做的大酱送到单位食堂,吃过的人都说味道不错,很地道。专案组随即对崔保柱进行了调查,最终查明:1)2006年五六月份,在某公司打工的崔保柱到嘉峪关市一家经营化工产品的商店联系购买铊金属,店主胡某通过网上查询帮崔保柱购买了一包铊金属。崔保柱用钢锯条锯下方块状金属铊的一角带回家,剩余的大部分则藏在他管理的公司仓库里。(此时他买铊的目标应该并不是刘静)2)2007年底,崔保柱认为刘静在感情上背叛了他,多次与刘静的弟弟、朋友发生冲突,并设计了投铊报复的计划。3)2008年6月中旬的一天,崔保柱在刘静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找借口骗下刘静家的钥匙,在市场上配了一把。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见刘静家无人,便将铊粉投进了刘静冰箱里的大酱中。4)2009年,崔保柱发现中毒后的刘静经治疗已恢复健康,遂于4月20日左右买了一袋大酱,将铊粉倒入其中,随后捅开刘静家的地下室房门,将大酱放在桌上。最终致使刘静及其家人、朋友食用后再次中毒。关于该案的相关报道见链接:《铊投毒案例:嘉峪关一男子对前女友家投毒致9人铊中毒(2008-2009)》。(未完待续)

(八宝粥里的铊)

本文重点参考文献:

[1] 于云辉.利用硫酸铊他杀1例[J].法医学杂志,2003,(02):112-113.

[2] 林瑞存.隐匿式急性铊中毒误诊一例[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4,(05):39.

[3] 邸选民.铊中毒法医学鉴定3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04):271-272

[4] 《铊投毒案例:山东章丘一美容店女老板将铊投入燕窝精、八宝粥后送给店员喝,毒死一名女店员,另一名女店员因抢救及时而获救(2002)》

[5] 《铊投毒案例:四川一家四口遭遇铊中毒(2004)》

[6] 《铊投毒案例:婚外情失败,遵义一名女化学老师的报复(2006)》

[7] 《铊投毒案例:杭州一护士遭遇铊中毒,曾于网上求药(2006)》

[8] 《铊投毒案例:浙江和湖南两名千万富翁铊中毒悬疑(2007)》

[9] 《铊投毒案例:中国矿大(徐州)学生常宇庆投毒案(2007)》

[10] 《铊投毒案例:广东汕头一亿万富翁铊中毒身亡悬疑(2007)》

[11] 《铊投毒案例:陕西三原一妇女用铊毒死老公和9岁儿子(2007)》

[12] 《铊投毒案例:嘉峪关一男子对前女友家投毒致9人铊中毒(2008-2009)》

后注:本文作为原创长文,原本应首发于本人原创公号“ph手记v5”,然而该号前几天被莫名封禁七天,所以只能首发于本转载号“PH杂记V2”。

本系列前文: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1):朱令案之不可洗脱的嫌疑人》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2):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翻译疑云》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3):朱令案中案之蹊跷的失窃案》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4):清华一九九五年的五一假期和夏季学期》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5):朱令案前的我国铊中毒情况考(上)》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6):朱令案前的我国铊中毒情况考(中上)》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7):朱令案前的我国铊中毒情况考(中下)》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8):朱令案前的我国铊中毒情况考(下)》

《小结:对我国1928~2023一百年来铊中毒历史考察的十八条重要发现》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9):朱令案后的我国铊投毒情况考(上)》

《广陵散已散而广陵散未完(10):朱令案后的我国铊投毒情况考(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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