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贷”还是“融资租车”,中致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被四川点名

壹点快爆 2025-03-24 16:52:02

“我满心担忧,这钱如数还完,车子却成了别人的!”3 月 20 日,在成都市西御街,赵先生满脸愁容,向四川观察记者倒出了心中的隐忧。这忧虑的背后,是一段错综复杂、充满争议的贷款经历。

时间回溯至 2023 年 5 月,赵先生因资金周转陷入困境,遂打算以自己那辆购价超 14 万元的本田轿车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在成都,他找到了中致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一番评估,中致信达给出了可以贷款四万多元的答复。然而,该公司表示自身无法直接放款,不过能协助赵先生在网上与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抵(质)押合同》,由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每月还款金额约为两千元。

还款刚满一个月,赵先生就察觉到异常 —— 实际扣款金额与合同约定存在出入。尽管差额不算巨大,但谨慎的他仍觉得事有蹊跷。细究之下,他回忆起,因贷款后还想继续使用车辆,在签订《汽车抵(质)押合同》之际,还与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融资租赁合同》。这份合同约定:车辆转让价为 46000 元,租赁期限长达 36 个月,起租日从出租人按合同支付车辆转让价款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总额共计 57405.79 元,每月租金需支付 1594.61 元。

为了彻底弄清楚状况,3 月 20 日,赵先生带着记者一同前往曾协助他办理贷款业务的中致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赵先生是与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仅起到协助推荐作用,若对合同条款存疑,可拨打合同上的电话向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咨询。

随后,赵先生拨通电话,浙江鸿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业务范畴只有融资租赁回收业务,不存在贷款业务,且合同从未变更,双方签署的就是《融资租赁合同》,建议赵先生再仔细研读合同。听闻此言,赵先生懊悔不已,直言自己当初未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及条款,如今陷入被动局面。

实际上,在大众眼中,“抵押贷款” 和 “融资租赁” 似乎都是借助车辆获取资金的途径,但二者在本质上大相径庭。前者是凭借抵押车辆获取贷款,车辆所有权在贷款期间仍归贷款人,仅办理抵押登记保障金融机构权益,待贷款还清解除抵押,车辆所有权完全回归;而后者属于 “售后回租” 模式,租赁期内车辆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承租人仅拥有使用权,租赁期满且完成支付义务后,承租人可按约定价格购买车辆,从而取得所有权。这两种不同模式,极有可能导致车辆权属出现不同结果。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祖军特别提醒,若有类似资金需求,务必仔细甄别合同,谨慎做出选择。

资料显示,中致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子单位,作为一家金融科技企业,其业务模式是借助科技力量,为有资金周转需求的客户匹配汽车融资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主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20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冉云,1997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109,在证券行业颇具影响力。

此次事件,不仅给赵先生个人带来极大困扰,也为广大有资金需求的民众敲响警钟。在金融业务日益复杂的当下,面对各类贷款合同,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仔细研读条款,明确自身权益与责任,切勿因一时疏忽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与风险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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