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质疑“公摊面积”?老百姓呼吁取消,专家却反对:取消会吃亏

巢客HOME 2024-09-08 19:36:04

关于公摊,这事苦了不少人。比如有些人购房,120平米的房子,购房时说好公摊25平,交房时公摊面积却达到了40平,得房率只有66%。外面的公摊走廊实际比自家的客厅还宽敞。

这还不算最夸张,据说山东高密某楼盘,公摊系数甚至高达52%,超过了一半。

都知道,公摊越大,前期购房成本更高,后期持房压力更大。所以,这些年,一直有不少老百姓呼吁取消公摊面积。

包括官媒也曾发声质疑“公摊面积”,然而这种情况,专家却反对:取消会吃亏,这是为啥?一起来了解一下:

.01老百姓呼吁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了小区住宅里面除了套内面积的所有公共区域面积,像是电梯井、楼道、绿化面积、活动区域和门卫亭等等。

因为公共面积很难用尺子测量,而且这个面积也没有个法定标准,所以过去都是开发商说多少就多少,而购房者也只能被动接受这种“霸王条款”。

正常来说,不同的楼型公摊面积主要占比如下:

一般,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公摊是10%-20%;有电梯的普通住宅一般公摊面积在20%-30%,有电梯的公寓公摊是30%-40%。

不过,有些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商,设定的公摊面积甚至高达50%。

而公摊越高,买房时需要支付的房子总价就越多,另外房子购买以后,将来交物业费取暖费的时候还要按照房产证上的总面积缴纳。这种重复收费的方式让本就生活压力大的工薪阶层们苦不堪言,导致近些年,老百姓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吁声也越来越高。

.02存在即合理?官媒发声

有些人觉得,即使公摊面积存在,就有它的合理理由。不过一些官媒却发声:公摊面积伤民。包括新华社曾发表了一篇文章《“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在文章中,用了12个字来回应对于公摊面积的态度,“长期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合理”,

另外,此前人大代表刘延安也表示,公摊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购房者为不属于自己的公摊面积买单,花了大户型的钱,却只买到了小户型的房子,还要按照大户型的标准纳税、交物业费取暖费,实在是太冤了。

对此,刘延安提出:应该公开公摊面积的各项数据,住宅售卖的时候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开售卖,各种费用的征收也应该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

.03取消公摊面积,不能一刀切

放眼全球,都是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算交易的,公摊面积算得上是我国的“独有特色”了。

而且目前,各地公摊面积依然存在,但只有重庆是在2002年的时候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做了规定,要求商品房的销售要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换句话来说,目前,重庆市是我国唯一一个取消了公摊面积的地区,截止现在已经实施了近20年。

至于取消公摊,一些业内专家觉得,即便公摊面积取消,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随便在其他地方算上一点或者加价出售也是有可能的,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取消。

但是,购房者们考虑的不仅仅是公摊,还有公摊背后的利益。比如公摊被挪作商用、公摊面积对应的物业费等费用被重复征收…

业主们实际没有住那么多面积,但是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的,公摊面积被商用获得的收益,并没有跟业主们分摊…所以这些年,取消公摊的呼声才会日益增加。

因此,也有很多理智的专家和学者,他们认为是否取消公摊面积不能搞“一刀切”,应加强规范市场,如果取消后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到时候还是伤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结语:

其实前两年,住建部在发布的住宅规范意见稿中提出,建议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为准。

所以长远来看,未来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也将是大势所趋,这就像当年香港的发展进程一样,最早公摊也是从香港来的。

至于取消公摊,买了房的人能不能获得补偿?这事就得看合同法了,根据现行的合同法律规定,已经发生并且履行完的合同,不能按照新的规定制度颠覆之前的协议规定。这就意味着,即使将来公摊面积取消了,买了房的人也不可能获得任何补偿。

但是,取消公摊以后的物业费、取暖费、甚至包括将来要出台的房产税等等,就会按照实际面积来缴纳。补偿不了前期支出,但起码也能省下后续的不少费用。

END巢客HOME:文章的每个字,都是我用心敲出来的,点个「在看」,让我知道,你们也在为人生「拼尽全力」。*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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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9 11:33

    砖家不死,公摊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