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ST新光,00214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索赔时效仅剩下九个月的时间。在剩余不多的时间里,还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需抓住机会为自己挽回损失。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索赔案投资者已有胜诉判决,投资者继续参与索赔获胜概率非常大。
案情回溯至2020年1月7日,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被查明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证监会警告和罚款60万元,责任人周晓光、虞云新等也被警告和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禁入措施。随后受损投资者开启对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的索赔诉讼。于2022年1月15日,公司披露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索赔作出了一审判决,上市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周晓光和虞云新承担连带责任。
后续也有投资者与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达成和解协议,可获得赔偿。依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12月12日到2018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股票,且在2018年11月1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拥有新光圆成(*ST新光,002147)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