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挽损
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安全+满意
“小案不小,牵动民心”
陆丰公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
影响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
快速破案,追赃挽损
倾力保民安,让守护更有温度
锦旗无声映初心,小案精办暖民心
11月18日下午
辖区群众将一面题有
“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廉洁奉公”
的锦旗
送到南堤派出所民警手中
感谢办案民警迅速抓获盗窃嫌疑人
为其挽回损失
11月12日10时许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自家客厅放置的一部手机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研判发现杨某(男,山东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
且作案后逃窜至揭阳市
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揭阳市后发现
嫌疑人又逃窜至汕头市
在汕尾市公安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当晚20时许
民警在汕头潮南区将杨某抓获归案
追回被盗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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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被盗手机
小案快破,破解群众心头的民生大事
11月12日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其父母独自在未装修的自建房居住
外出后回来打开房门一看
一陌生男子正在家中翻捡物品
被发现后立即翻窗驾驶车辆逃跑
经清点发现家中现金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立即开展
案件勘查和摸排工作
调取沿线监控视频逐帧分析排查
在汕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11月13日0时许
办案民警在东海街道
抓获犯罪嫌疑人庄某(男,25岁,东海人)
并追回被盗部分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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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