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深圳就《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共七章、二十一条,从引领发展“大胆资本”、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吸引集聚“国际资本”、大力发展“产业资本”、打通创投行业“循环梗阻”和提供行业发展“最优服务”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促进深圳创投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展目标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深圳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力争形成万亿级政府投资基金群、千亿级“20+8”产业基金群、百亿级天使母基金和种子基金群;全面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力争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超过1万家。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深圳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行动方案》亮点颇多,许多举措可谓是在全国创投行业内先行先试的“示范样板”,我们摘取具有亮点的重点举措并分析解读如下:
加快壮大我市“20+8”产业集群基金体系,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提升我市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分类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认定和要求,对于种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要求;
整体构建投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区分基金属性,提升投资积极性。
组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企业;
探索设立面向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
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推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在我市设立千亿级基金群。
研究推进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各区通过增信、贴息等方式,支持投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发行5—10年中长期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推动科创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
首先,我们先来看本次《行动方案》中最具有创新性的提法——“大胆资本”。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有地区提出,要引领发展“大胆资本”,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可见深圳先行先试的魄力。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深圳此举对整个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行业的容错免责机制建设来说,是一种积极的引导与带动。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创投17条”),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深圳此次《行动方案》,就充分体现了上述原则,强调整体构建投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区分基金属性。一直以来,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的考核与评价,都是业内关注的焦点问题。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要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
“国资的风险厌恶与创投、创新的规律是存在一定矛盾和冲突的,所以近期国资的容错免责话题才会这么火热。股权投资本来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也意味着风险等级进一步提高。”华东地区某国资基金投资总监杜明(化名)对母基金研究中心表示。
今年以来,很多引导基金、国资LP为退出“批量”起诉GP,而LP压力传导至GP,创投机构密集向被投企业发起回购诉讼。
引导基金设立在2015、2016年达到高峰,投资高峰出现在2017年至2019年。目前,国内最早设立的这批引导基金已经陆续进入退出期,退出压力成了困扰许多引导基金的难题。而对于引导基金来说,母基金通过子基金退出,实质是子基金的退出问题,压力自然给到了GP。退出压力之下的GP,正在密集向被投企业发起回购诉讼。“一级市场正在发生踩踏式、挤兑式的退出回购潮。”杜明表示。
因此,在壮大耐心资本方面,建设完善相关的容错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至关重要。今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刊发署名文章也提到,探索建立更加包容审慎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国资监管体系,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支持国有企业大胆试错,着力当好发展实体经济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当前业内的尽职免责与容错机制正不断完善,表现为给予创投机构投资风险补贴、完善基金考核机制(如设置较高的基金容亏率)、出台对基金管理人本身的尽职免责政策等。
首先,越来越多地区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创投机构投资风险补贴。例如,山东、武汉、南通、扬州、无锡、合肥、滁州、西安、深圳等多地均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条款,针对风投机构的损失予以补偿。“政府敢分担,资本才敢投”,给予早期科创项目投资风险补贴,有利于破解投资机构“不想投、不敢投“的困境,助力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跨越“死亡谷”,助力硬科技成果实现转化。
其次,关于基金考核机制,多地开始探索完善考核机制,并设置较高的亏损容忍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明确提出,省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另外,当前母基金行业对基金管理人本身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也在完善。越来越多引导基金将尽职免责写进了管理办法,例如,今年上半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比此前的管理办法,本次最大的一个修订调整,就是在第三十九条增加了尽职免责的详细措施,明确了六大类尽职免责的具体情形,相关部门及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符合相关情形的,依法依规依纪免予责任追究。
此类容错机制的设置十分有必要,有利于更好发挥管理人的投资积极性。未来,期待着国内更多地区能够优化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驱动更多资本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此外,深圳此次《行动方案》,直指“募投管退”各环节具有实操性的重点问题,尤其是针对GP募资:返投方面,提出了分类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认定和要求,对于种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要求,这亦是对全国范围内的引导基金起到示范性带动作用;母基金方面,除壮大“20+8”产业集群基金体系,加快基金投资进度,还提出组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探索设立面向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长期资金来源方面,提到了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并且,支持创投机构上市、发债。
这都体现出深圳不仅是拿出支持鼓励创投发展的诚意,还切实了解当前创投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并予以针对性的实打实的优化措施。
其实,近两年来,深圳一直对发展母基金和创投拿出“真金白银”的诚意——2022年6月,深圳出台“20+8”产业政策,同年12月,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基金总体规划正式公布。深圳“20+8”产业基金群按照“一个产业集群至少有一只基金配套支持”的理念,由深圳市引导基金公司负责运营,由市、区引导基金联合出资,分类分批逐步设立,联手社会资本打造一个近千亿规模的产业基金集群。
目前,深圳第一、二批“20+8”产业基金的设立工作已完成遴选,合计基金规模约350亿元。今年,深圳还将启动低空域空天、网络与通信等第三批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突出产业导向和耐心资本导向,基本形成覆盖“20+8”产业集群的基金群。
这个千亿级的基金矩阵正在逐渐成形。深圳市各区正在共同发力创新发展“20+8”产业集群,已形成打造基金矩阵的合力,也为各地基金招商起到了示范性带动作用。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深圳模式”的关键就在于以引导基金为主,统筹设立“20+8”产业集群基金。对GP来说,深圳市“20+8”产业基金的相关条件极具吸引力。
首先,政府出资比例高。深圳打通市区两级引导基金通道、统筹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而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合计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5%,其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出资须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1%。深圳各级国资和引导基金合计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目标规模的70%。
其次,在激励机制方面。管理费上浮比例最高50%;引导基金超额收益让利最高100%;优质项目可申请对引导基金出资进行收购。
此外,在服务及投后管理方面。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门、产业部门、基金管理人三方联动,确保政策目标切实可行;市、区引导基金投研联动,一次决策、两级出资,加快基金设立;深圳市财政局构建全市城投后服务管理平台,一个口子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区。紧密对接管理人和被投企业,提供强有力的综合投后赋能。
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深圳是国内创投发源地之一,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性创投条例。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深圳地区的母基金发展的尤为突出,母基金在管规模超广东省母基金在管规模的一半。在全国范围内,深圳的引导基金一直在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等方面走在各地区的前列,如放宽返投比例要求、提高出资比例、在管理办法中对境外申请机构的准入、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子基金的清理、对签约规模小于过会规模且无后续融资进展的子基金出资规模的缩减等。
深圳集体经济,也率先做出布局股权投资的探索:2023年1月,深圳市罗湖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首支“市区国企+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罗湖区的蔡屋围、黄贝岭靖轩、湖贝等11家该区股份合作公司盘活集体资金超1亿元;2023年7月,深圳市龙岗区16家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属国企深创投集团共同设立了一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为5.05亿元,其中龙岗区16家股份合作公司出资4.05亿元。这为缓解创投行业的募资难带来了一条新路,也起到示范性带动作用。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风投创投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而深圳市在推动风投创投发展方面已经积累了较多的经验:自2003年以来,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并在2010年、2014年、2017年先后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等专项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创投产业发展,相继成立了全国千亿级规模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百亿级规模的天使母基金,以及国内第二家“出海”投资的人民币投贷基金等,营造了良好产业营商生态环境。
深圳的20+8产业基金体系正在完善,深圳已经成为全国对私募股权类基金最有吸引力的城市之一,随着《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未来的正式发布,我们也期待深圳更多母基金、产业基金和优质项目的涌现,在创投和助力产业升级领域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