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讲了1985年6月发生在开远市的重大违纪事件:
从战场下来,荣立一等功的排长居功自傲,带领几个士兵在开远市看电影不买票,还动手殴打影院工作人员。公安局带人去时,这几个兵不但下了公安局长的枪,还把局长摁倒地上揍了一顿。
处理结果是极其严厉的,排长拿命换来的一等战功被撤销。
在文章后面的评论区,很多朋友认为处理方式有问题,功是功,过是过。排长违纪是事实,但应该按照条令条例和军法惩处,不能撤销他的战功。
(老卡也是支持这种观点的,另外,老卡认为排长他们问题最严重的是不该下公安局长的枪。揍一顿倒不是多大的事。)
而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后,163师487团的一等功臣王志军也有过违纪事,挨了163师的全师通报批评,但战功依旧保留。
班长下令打羊改善伙食,被边民告到师部,通报称为“土匪队长”!
1979年3月12日晚上,刚撤军回国的163师487团7连,派出“狼牙山班”、重机枪班和82无后座力炮班共30人,与炮1师的炮兵观察所人员,登上友谊关左侧20号界碑上的阵地。
结果这一上山,就在阵地上驻守了4个多月。
其他都还好克服,但天天吃罐头和压缩饼干,这些十八九岁的战士们,除了修筑工事,每天想的就是如何弄点好吃的。
“狼牙山班”的班长王志军,后来在《1979对越战争亲历记》中写道:
有一天早晨刚起床,贵阳籍的副班长从前面哨位上用对讲机报告,说山边发现有野山羊,问我可否开枪,弄顿肉吃吃。其实哪会是野生的,大家都知道是老百姓养的羊。是对面越南老百姓的,还是我们这边老百姓养的羊就说不清了。
(老卡:“狼牙山班”的班长副班长都心知肚明,山羊是老百姓养的,并且也知道是广西边民养的,因为前沿都布满地雷。)
王志军班长就下令开枪,副班长一枪把山羊打死,然后把几十斤重的山羊背到山上,7连3个班的弟兄和炮1师观察所的弟兄,美美的吃了一顿。
边民发现了少了一只羊,知道进了山上部队的肚子,肯定要告啊。
王志军班长写道:
“先到我们连,连里告不进到营里,营里告不进,告到了团里。胡绍洋副团长爬上山来臭骂了我一顿。”
但是大家都没把开枪的副班长供出来,“因为他在战场上刚刚入了党,又立了功,正等着回家农转非。可不能误了兄弟一辈子的大事。”
不过跑得了开枪的,下命令的可跑不脱:
“开枪的人找不到,下命令的就摆在那里。好家伙!给了我一个全师通告“土匪队长”。”
163师长一锤定音:全师通报批评,但战功照立!
开枪打死边民山羊吃肉,这实际上也是重大违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第二条就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何况还是一只山羊!
严厉批评全师通报这是没跑的。
但是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后,紧接着就是评功评奖。
王志军班长有重大违纪,该如何办?
这个难事从7连报告到营里,再到487团,谁都不敢做决定,一直报告到师里,边贵祥师长一锤定音:“战功照立!”
所以,王志军班长在书中写道:
“还好,战功照立,这多亏了我们的老边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