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申请已读乱回?京康律师:违法!必须按照申请内容公开!

小欣讲解 2024-08-26 19:08:50

这是来自京康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张云平律师处理的一个关于当事人向某府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某府未按照当事人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答复,而是顾左右而言他未公开当事人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那么我们老百姓遇到了这种情况是不是能够合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运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呢?下面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跟您聊一聊。

案件事实

周女士、王先生等5位当事人均是河南省某村的村民,由于本村涉及高速公路建设,所以进行了土地征收,然而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的银行收支凭证以及核算补贴金额的相关材料一直都没有公示,所以周女士、王先生等五位当事人觉得某府不公示土地征收的相关材料是侵犯其权益的违法行为,但又不知该如何维权。

经过认真地考虑以及对比,最终决定选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的张云平律师为其维权。

京康律师风采

周女士、王先生等五位当事人在意识到某府的这种行为侵害到其合法权益后,经过多方考虑后,来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张云平律师并达成了委托,张云平律师立即整理材料向某府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但某府在超出答复期限后做出了“:一、经咨询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暂未启动征地社保补贴手续,待启动后会尽快回复。二、某高速公路涉及征地补偿款目前已在该村村账上,现予告知。”的回复,这样的回复不仅超出了答复期限同时还顾左右而言他,张云平律师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针对该回复的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某府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第二项,并且对于申请的信息重新作出答复。

庭审中,张云平律师列举了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并且积极辩护,戳破了对方不想公开信息的目的,某市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张云平律师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做出了如下判决:“一、撤销某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第二项;二、限某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申请公开的“征地补偿费用的银行收支凭证”信息重新作出处理。”这场诉讼以全胜作为答案递交给周女士、王先生等五位当事人,令其十分认可张云平律师的专业能力。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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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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