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见到有贪小便宜的行为存在,也许是心虚使然,有此类行为的人从来不愿承认自己行为属于贪小便宜,通常都给自己的行为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当伤害性不大,且对方格局大时贪小便宜行为通常不了了之者多,但如果触及法律的底线就另当别论了。
4月3日,上海某小区,一大妈下楼扔垃圾时将别人网上抢购的千元食品顺回家,被找上门后,大妈女儿称以为食品是发的,给失主“还”菜钱,并索要了购物清单,按说这样“顺走”别人东西的行为仅仅还钱了之就很纵容了,但大妈女儿随后质疑失主多收钱,称账单和袋子里的东西对不上。这让失主忍无可忍,自己辛苦抢到的菜被偷走了并没有获得赔偿,还被倒打一耙,称等解封后会继续报警立案。
失主是名女业主,自己网购了三大包食品在小区大门口不翼而飞了,女子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了大妈,据视频,事发时,大妈在三袋食物前探头观望时,身穿制服的保安提醒她:那是22号的,这三袋都是22号的。
尽管保安重复了多次三袋物品所属的门牌号,大妈毅然决然将三袋物品费劲提走,视频中可见三大包物品体积不小,且从大妈提拿的状态来看份量也不轻,但这些此刻都不是什么障碍,大妈的状态全然成了网友们口中常常说的“超市方世玉”。
据失主女子称自己调取监控发现是该大妈拿了自己物资后,第二天核酸排队时发现了大妈,大妈衣服拖鞋都没换,被一眼认出。随后大家一同来到大妈家,大妈起初拒不承认自己拿错别人东西,最后在监控视频面前,大妈承认拿了,但一口咬死是保安让自己拿的。
视频中保安报门牌的声音清晰可辨,但大妈就是不承认,随后两个年轻女子从屋里走出替老人解围,其中一女子称:她应该是听错了,然后直接拿走了,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以为是发的。女子随即当面将一千多元转给了失主并索要了清单。
令失主无语的是,自己回家后又收到了保安致电,称两个小姑娘出来吵,说核对发现袋子里面的东西与其清单对不起来,质疑失主多收钱了。
对此,失主哭笑不得,表示对方把三大袋子东西偷拿走了,自己也没法核对,可能有还没有发货或漏发了的。对于自己辛苦抢购的菜被偷拿已经很上火了,不仅没有得到赔偿,还被责怪上了,女子非常气愤:倒打一耙,各种牵扯不清,我准备解封以后再去报警,再去立案。
不得不说大妈一家是真不拿自己偷菜的行为当不对啊!以为人家在帮自己代购蔬菜吗?对自己的行为毫无半点悔意,令人不齿!犯错成本真不能太低,所以说要想夜不闭户还得靠法治。
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办理盗窃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就应当以盗窃罪立案追究。如三大袋食物在2000元以下,就会受到治安处罚,罚款或者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