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上“名校”竟伪造户口本房产证,最终获刑!

华仔看人间 2023-12-17 18:56:03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是每个家长一生的愿望

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

父母们煞费苦心

有的父母购买学区房

有的父母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特长班

……

近日,巨野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被告人花600元找人伪造户口本和房产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最终获刑!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20日,被告人毕某为了女儿能上重点学校,通过拨打贴有“办证”小广告上面的电话号码,联系制作假证人员,双方互加微信好友,以600元价格购买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书》。被告人毕某将自己的《居民户口簿》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对方,让对方以此为模板制作一本假《居民户口簿》,保留真实身份证信息,更改原户口薄上的籍贯信息。同时,向对方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及照片,让对方以此为模板制作一本假《不动产权证书》,保留原《不动产权证书》其他信息,更改所有权人姓名。

法院审理

本案中毕某为了让孩子入学,将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上的有关信息提供给制假人员,让对方以此为模板制作。在明知不具备户籍、房产等子女入学所必需的身份资格情况下,仍向制假人员提供户籍、房产的模板及信息,共同参与了伪造证件犯罪活动,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法院判决

被告人毕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每一位父母都希望给孩子最好的教育条件,这一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及公务活动管理的重要载体和凭证,制作使用的合法性关系到国家的公信力,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无论几本,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巨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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