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明清达成议和,为何到最后签字时明朝一方却反悔了?

长睡不醒 2022-06-23 12:05:07

1642年正月,兵部尚书陈新甲提议和清国议和,几经波折,双方就和平问题基本达成一致,就差明朝在国书上签字了,为何到最后反而是明朝这边又临时反悔了呢?

1642年1月7日,马绍愉作为明朝代表秘密带着参将李御兰、周维墉前往宁远,和清将济尔哈朗进行接触,济尔哈朗要求出示明朝皇帝同意以和的赦书作为凭证。随后双方就赦书问题到五月份才谈妥。

1642年5月,马绍愉等人前往沈阳,清国诸臣出城20里迎接,并设宴招待,宣布清军暂停对宁远的进攻,后撤30里。

马绍愉等人在沈阳等了十几天,直到皇太极回到沈阳,谈判才正式开始。当时清方代表率先发言,追述了后金和明朝的交战史,把责任都归结于明朝一方;再谈清国建立后,多次入明境破城陷阵的胜势,表示愿意议和以全亿兆明人的愿望,提出了具体的条件,比如:

清国向明朝索要30万两黄金,200万两白银,经过谈判减少到1万两黄金,100万两白银,后来清方又反悔,坚持改为10万两黄金,200万两白银,并威胁说:“如果不答应,就立刻发兵,到时候你们明朝损失的岂止是这个数!”

还提出了国界的划分,规定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明界,以塔山为清界,以连山为中间地界,双方再次互市等。

经过几轮激烈的争吵,双方终于要达成一致了,最后由皇太极写成国书,交给马绍愉带回,并约定谈判的最后期限在九月份。

马绍愉返回宁远后,立即派人把皇太极国书的副本送往京城,并告知陈新甲谈判的结果,由陈新甲向崇祯汇报结果。

6月3日,崇祯在内阁召见首辅周延儒,询问他对此事的看法,周延儒却害怕承担责任,一言不发,崇祯深感失望。不久,消息泄露,引起轩然大波,认为是丧权辱国的奇耻大辱!

弹劾陈新甲的奏折雪片般的飞来,崇祯和几个知道消息的辅政大臣不仅没有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把陈新甲下狱了,最后,崇祯翻出陈新甲以前的烂账,把他处斩了!

至此,议和失败,明朝在清军和农民起义军的夹击下迅速灭亡。有个问题,这次议和,清国方面是真心的么?

毕竟当时清国人少,占领的地盘却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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