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等问题,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情况通报称,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但网友纷纷质疑,上述通报中被免职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为何不直接公开姓名等,认为该情况通报不够透明。
(4月15日顶端新闻)
针对网友质疑,顶端新闻记者致电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和新闻发布科,询问情况通报中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为何不写明具体姓名等问题。工作人员称,已向领导反馈上述问题,会尽快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但与此同时,也有媒体知道了“主要负责人”是谁。因为总是有蛛丝马迹可以“看出苗头”的。据华商报报道,被免职的“主要负责人”系三河市委书记付顺义。4月15日下午3时许,三河市政府官网尚能检索出三河市委书记付顺义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报道,至4月15日下午4时许,均已无法检索到,记者保存的付顺义的个人简历链接,再次点开已显示“404”。
即便官方不愿意告诉大家“主要负责人”是谁,这不也找到了是谁了吗?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官方通报。通报的内容很严厉,可是里面涉及的人,不是使用“负责人”就是使用“某某某”。不管是“舆情回应”还是“处理决定”,这些都是官方通报,其目的就在于“昭告天下”。然而,这种通报更应该是“指名道姓”而不该是“遮遮掩掩”的“犹抱琵琶”。
以各种作风通报为例,内容里经常使用的是“某某单位”和“某某人员”。最常见的表述方式是这样的:检查中,发现“一家单位”;检查中,发现“职工张某”;检查中,仍有“少数干部”;检查中,某单位的“窗口人员”。即便,有的通报“严厉一点”,也只是具体到单位,具体到科室,而一涉及到“某个人员”, 大多会使用“张某”“李某”“王某”这样的表述。
笔者一位朋友就曾经给我说过这样的事情。他在一家单位办事大厅工作,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中,有4个“姓张的”,一次上级通报使用的是“工作人员张某”,以至于一些朋友以为他就是“通报里的姓张的”。
这种“留点情面”“留点颜面”的做法,会让官方通报的效果大打折扣。大家会因为“某某某”而去“猜猜猜”。负责人究竟是谁?某某某何许人也?严肃的变成了“指桑骂槐”和“保护强者”。
官方通报,要多些“指名道姓”少些“指桑骂槐”。少些“留情面”才能“有颜面”。
这让笔者想起了几年前,深圳市出台的《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四风”案件通报必须“实名实姓”曝光。要让“指名道姓”成为官方通报的标准配置。
“主要负责人是谁”,就那么难回答?是张不开嘴还是抹不开面子?被舆论逼着交代“他是谁”,不如大大方方指名道姓告诉公众“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