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后,还有没有机会撤销案件?答案是:有!但是要注意!诈骗罪是公诉案件,诈骗的受害者是无权撤案的。无论你们私底下如何“私了”,都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撤案。那么,什么情况下诈骗罪可以撤案呢?
先说理论——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设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再分享一个撤案的成功案例。当事人小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律师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后认为,小徐与小张之间是民间借款纠纷,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态度非常强硬,对小徐提请逮捕3次,在律师的介入下,检察院3次都做出存疑不捕决定。这种情况下,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自然遭到了拒绝。按照规定,如果刑事案件符合撤销案件的条件,而公安机关拒不撤销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但检察院认为,本案只符合存疑不捕的条件,不能直接建议公安机关撤案,案件陷入僵局。但律师和当事人都并未放弃,最终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主办人员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让公安机关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这是一个相当典型的案例。如果刑事案件符合撤销案件的条件,而公安机关拒不撤销案件,就可以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那么就会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撤销案件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因办案机关或办案人员的过错而被错误羁押的,在案件撤销以后,还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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