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孩来考试,因为她长得很漂亮,她就被监考老师盯上了

王珊 2023-04-28 16:04:09

浙江,杭州。一女孩来考试,因为她长得很漂亮,她就被监考老师盯上了,女孩老老实实地考试,可经过调查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在一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场中,在开口考半小时后,考场进来一位女孩,女孩身材窈窕,相貌较好,长得有气质,她的进来就吸引了老师的注意,并且因为她长得漂亮,老师还多看了几眼。

随后老师便拿着试卷来到女孩跟前,给女孩发试卷,顺便核对一下信息。本来这只是例行核实一下,却没想到在看女孩的过程中,却发现事情不对劲。他看了看漂亮的女孩,又看了看准考证上的照片,他发现两者的容貌相差很大,当时由于女孩已经化了点妆,所以他不敢确认,于是又多次看了看照片,然后又看了看女孩,他心中始终有怀疑。于是他就问女孩是否是考证上的本人,女孩倒是不慌不忙地说,她就是考证上的本人。女孩的坚持让老师有些不知所措,但是他觉得事情还是不对劲,于是就把此事反映给了考务处。考务处的人和监考民警也到考场看了女孩,因为女孩长得漂亮,他们也多看了几眼,也发现事情不对劲,于是他们轮番询问女孩,可女孩始终坚称自己就是照片上的本人。由于女孩当时化了妆,加上照片经过时间长,和本人容貌会有差别,加上当时他们没有证据,所以大家不敢枉下结论,只好让女孩考试。

但是他们也没有对此事掉以轻心,随后他们便调查考证上的人的活动轨迹,他们如此调查,就是等女孩考完试之后,要派上用场。在离考试结束还有半小时的时间,女孩提前交的试卷,离开了考场。而她也被带到了考务处,当大家询问女孩一些信息时,女孩也倒背如流,并且坚称自己就是本人,似乎提前就有准备一样。但是女孩低估了大家的注意,于是他们便问考证上的人的活动轨迹,女孩对此却答不上来,为此大家便怀疑女孩是替考的,于是民警把她带到了办公处。而这时女孩也顶不住心里的压力了,一五一十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女孩就是替考的。她认识一位朋友,关系很好,但是朋友,还有一个朋友要考试,但是她害怕考不过,所以想找人替考。而女孩的成绩又比较好,所以朋友找到了她。朋友跟她说,只要帮考过一门,就能拿到800元,如果考不过也能拿到400元。

而当时女孩对于要考什么,她根本不知道,只是朋友给她一张考试的单子,然后让她自己去考场考试。女孩说她对考试的性质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替考的后果,加上自己上大学了,花钱也多,但是不敢让父母给,所以她就同意了。了解到这种情况,民警赶紧让女孩提供那位朋友的信息,女孩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把那位朋友的信息出来。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他们找到了找人替考的周某,而经过调查,这位周某不简单。原来他是在一个自考处上过班的,现在很多要考试作弊的学生或家长,都会找到他,由他来找替考,大家都称他为周老师。而周某之所以会想到这条路,是因为当时他大学的英语没有考过,他听别人说可以找人代考,所以才接触了替考这件事情。他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所以便动起了念头,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生找他,他也把此事越做越大。可现在,周某和女孩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在本事件中,张某是组织他人去替考,而女孩是帮人替考,因此两人的行为又不一样。一、周某组织他人替考,他的行为涉嫌的是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为:1、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为故意;3、扰乱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侵犯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4、有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由于周某已经大学毕业,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并且他组织了不少的考生作弊,他的主观意识上就是故意的,他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是犯罪行为。《刑法》第284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到本案中,很多想作弊的学生和家长都找到周某,可见他组织了不少人作弊。因此他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二、女孩是替别人考试,所以她的行为涉嫌的是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罪是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行为。对于这种替考行为,同样适用以上刑法,不过女孩刚开始替考,属于情节较轻,一般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实不管是什么考试,都是在衡量一个人的能力,给大家一个公平的机会,所以对于组织作弊,替考的行为应当严惩。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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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8 18:07

    谁说参与作弊等于组织作弊?代替考试罪?你定的

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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