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漳州出台规定:本市运动员参加巴黎奥运摘金成功的,可获得现金奖励120万,此举旨在激励运动员们在奥运赛场奋力拼搏、为国争光,但消息一出就引发极大争议,不少网友明确表示反对。
有网友表示,纳税人的钱来之不易,地方财政压力本来就大,这些钱与其奖励给运动员,还不如投入到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
还有人指出,运动员摘金自然人人欢喜,但他们功成名就的同时,很快便会有广告商找上门寻求合作,地方财政再进行额外的奖励,实无必要,更何况,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此时重奖奥运冠军,显得很不合时宜。
还有网友直白地表示,运动员得了金牌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不是该搬砖还是要搬砖,该找工作还是要找工作?有这些钱,还不如救助失业的家庭。
不少网友反对重奖奥运冠军,是不是觉悟变低了?笔者认为,这不是网友觉悟变低了,而是目前的大环境实在是太难了。
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们首先要满的是生存层面的需求,然后才是精神层面的需求。目前由于大环境不好,很多普通百姓连工作都找不到,维持简单的生活都成问题,他们自然不会考虑奥运金牌这种精神层面的需求,此时地方政府动用财政资金对运动员进行重奖,显然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在前些年经济好的时候,人们挣钱相对比较容易,基本不存在生存难题,那时候虽然各地都在出台奖励运动员的政策,但百姓并没有什么意见,因为他们在满足了生存需要之后,也需要精神层面的需求。所以那时候的奥运会,真的是“万众瞩目”,而每一枚奥运金牌的归属,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但现在不同了,在很多人吃饭都成问题的情况下,此时出台重奖运动员的政策,无疑在往普通群众伤口上撒盐,他们对此表示反对,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漳州重奖奥运冠军的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也要考虑普通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当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资金,优先保障民生,需要考虑周详后再出台政策,否则,就很容易出现上述“吃力不讨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