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武警遭狱霸欺凌,反击时打瞎对方眼睛

小李说说看 2024-12-07 11:21:48

退役武警自卫打瞎狱霸眼睛,法院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一名退役武警因生活所迫偷窃被刑拘,在监室内遭遇狱霸欺凌后反击致其失明。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退役武警也太倒霉了吧,偷了手机进去就遇上狱霸,一拳打瞎人家眼睛,这下可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啪!啪!啪!”清脆的耳光声在108号监室内回荡。

“你这新来的,还敢不服?给我狠狠教训他!”一个凶神恶煞的男子指着倒在地上的人大声吼道。    

这是发生在山西某看守所内的一幕。王刚(化名)是一名退役武警,因生活困难偷了两部手机被刑事拘留。刚被送进监室,就遇到了狱霸李强(化名)的“下马威”。

“新来的,过来给老大问好!”一名狱友对王刚喊道。

王刚冷冷地回应:“我不和混混们搞在一起。”

这句话激怒了李强。他命令王刚自扇耳光20下,遭到拒绝后,李强亲自动手连扇王刚5个耳光,还指使其他狱友一起殴打王刚。

忍无可忍的王刚终于爆发,一记重拳直击李强面门。“啊!”一声惨叫后,李强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

经医生诊断,李强左眼失明,构成二级重伤。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法院认定王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包括盗窃罪10个月刑期)。

王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刚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2年。

本案的焦点在于王刚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强对王刚实施殴打,并指使他人一起殴打,确实构成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王刚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然而,正当防卫也有限度。同条还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所谓的防卫过当。

二审法院认为,王刚作为退役武警,受过专业训练,明知人体要害。他直接攻击李强的眼睛,造成对方失明的重大伤害,明显超过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因此,二审法院改判王刚防卫过当罪,并根据案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

案件看法

网友评论道:“这狱霸也是活该,欺负老实人不成反被打瞎眼,真是现世报啊!不过这退役武警也太冲动了,一拳就把人家眼睛打瞎,这下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进行正当防卫,但要把握好度,不要超过必要限度。

即便在监室这样的特殊环境中,也要学会理性处理矛盾,尽量寻求监管人员的帮助,而不是诉诸暴力。

对于曾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在处理冲突时更要谨慎,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铤而走险。

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狱霸的霸凌行为,还是受害者过度的反击,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如果你是王刚,面对狱霸的欺凌,你会如何应对呢?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1 阅读:247

小李说说看

简介:贴地气的案例分享,想和你做个朋友的第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