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岁男孩骑行被碾案自发生以来,已经过去近一个月时间了,但大家对此案的关注和讨论并没有因此减少。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此案中的肇事司机实在是太“冤”了,明明他是无妄之灾,结果却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
一旦此罪名坐实,司机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面临刑事追责,这对他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原来肇事司机的家庭情况十分困难,妻子患白血病,家中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父母也都年纪大了有病需要长期服药。
如今整个家庭都靠他在外打工赚钱,一旦他锒铛入狱,那么这个家唯一的顶梁柱也就没了。
当然同情归同情,但这还不至于让网友都替他鸣不平,此案的争议在于,责任方并非只有司机一人,按理说男孩父亲、骑行组织者以及施工方、发包方均有责任。
但如今他们都完美隐身,将一切罪责都推给了倒霉的司机,让他一个人来背锅。
对此,司机自然是不服气,在他看来,男孩突然摔倒他根本来不及避让,完全是无妄之灾,所以他专门聘请了周兆成律师为自己做无罪的辩护。
为了探究司机无罪辩护的可能性,有网友专门查询了相关案例,还真被他找到一起极其相似的案件,这让此案开始有了转折。
这起案件源于《今日说法》2023年发布的一起案件,案件中受害人同样是在未交付的道路上发生车祸身亡,但最终警方认为不应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作出撤案处理。
在责任划分方面,法院最后判决,道路施工方承担30%责任,司机与死者共同承担70%责任,本着死者为大的精神,由司机承担42%,死者承担28%。
不得不说,该案的判决比较人性化,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更是为此案提供判决参考。
对于这一案例,周兆成律师也看了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两起案件虽然相似,但也有明显不同,相比较之下,本案中司机的责任占比可能更小。
据周律师分析,相似案件中,事故是发生在正在施工的小区内部,属于“施工现场”,这与本案中已竣工、未移交、具备通车条件且实际投入使用的道路是两码事。
另外,在相似案件中,死者是因为避让沙堆才驶入对向车道,这属于事出有因,并且两者之间有两三米距离,司机并非完全无法避让。而本案中孩子摔向对向车道才是死亡主因,再加上双方距离过近,司机避让能力被限制,过错程度应该更低。
不得不说,周律师分析得有理有据,两案相比之下,本案中司机的过错程度确实更低,相反死者父亲、骑行组织者与施工方、发包方责任更大。
按照“同案参考”的指导意见,司机有很大可能免除刑事追责撤案处理。
不过刑罚可免,民事责任却逃不掉,毕竟是他撞死了男孩,本着死者为大的精神,法院也会让其承担部分责任,所以赔偿方面肯定是少不了的,但这对于司机而言,已算是很好的结局了。
经此一事,我希望广大骑行爱好者都能够引以为戒,不管是自己骑行还是带着孩子,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拿自己生命当儿戏,一旦发生意外将后悔莫及。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