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嫡子奋斗历史《嫡子难为》作者:石头与水

芳芳看小说 2024-08-10 08:10:38

明湛是个哑巴。

  不过,明湛是个不自卑的哑巴。

  虽然几乎所有人都用一种惋惜惋叹惋怀的目光注视着他,明湛却觉着他们是在杞人忧天。他生在镇南王府,他亲爹是镇南王凤景南,正经的土皇帝,连当今正儿八经的皇帝都要相让三分。

  他亲娘是镇南王正妃,虽然舅舅远在帝都,不过也是侯门贵第,非同凡响。

  而他,则是镇南王唯一的嫡子。

  瞧,多么尊贵的身份。

  而且,因为他不能说话,被排出在继承权之外。可这有什么关系呢,依着他爹的身份,他娘的嫁妆,就算日后分家他也能分到一份不菲的家资,足够他花用八辈子。

  明湛从没觉着做世子有什么好的,他爹不是普通的王爷,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最遭帝王恨被称为帝王心腹大患的藩王,权掌云贵二省,手下兵精将广,随时扯面大旗就可以“清君侧”。

  以至于明湛每每想起都要为他爹心惊胆战,生怕什么时候被送到帝都当质子。或者远在帝都的皇伯父哪天吃错药下道撤藩的圣旨,之后风起云涌、血流成河、爱恨情仇啥啥啥的。

  亏得他是个哑巴,轮不到他做质子,也就轮不到他入帝都为质。

  其实,说质子太难听了。

  整个大凤朝也只有一个藩王,镇南王。

  镇南王的来历比较传奇,传闻首代镇南王乃开国太祖皇帝的亲弟弟。江山打下来了,兄弟二人分脏不均,太祖亲弟一气之下带着人马跑到云贵,占了地盘儿,做了土皇帝。太祖皇帝无奈,为了面子上好看封了弟弟个镇南王。连同云贵二省的官员任命、苛捐税收、征兵发饷都一并交由镇南王自行管理。总而言之,镇南王府除了名义上属于帝都,实际上,它早就一国两制自治区了。

  听说俩人死不对眼,不过这位镇南王终生无嗣,最后还是跟太祖皇帝要了个小孩儿过继膝下,继承了王位。

  之后更玄幻的事情发生了,数代镇南王皆不育,清一色的过继当朝皇子为嗣。有人说,镇南王的王位曾经受到诅咒,凡继承王位者都子息单薄,甚至终无所出。

  这种说法在凤景南这儿被证实了完全是胡言乱语胡说八道子虚乌有的谬论。

  镇南王凤景南如今不过三十有五,膝下四子四女,儿女绕膝,别提多闹心了。打他生了第一个儿子,他那高居帝都皇位的同胞兄长就开始话里话外的打听世子之位啥啥啥的。

  倒不是皇帝心眼儿小,实在是镇南王之位太过重要.他能登基为帝和自己的亲弟弟凤景南当年被过继镇南王为嗣有极大的关系,亲娘尚在,俩人一直保持极亲密极友爱的兄友弟恭。不过是人就有私心,譬如做皇帝的总会想着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不是兄弟的儿子;那么将心比心,做王爷的也会盘算着把王位给自家儿子继承,而不是过继兄弟的儿子为嗣。

  皇帝凤景乾身为兄长,很能理解弟弟的心情,以他和凤景南的关系,也相信凤景南的忠诚。不过,镇南王世子的忠诚得让他亲自培养才是。

  所以,自明湛出生,凤景乾就开始盘算着待明湛大些接来帝都居住学习,提前与皇子们搞好关系,也能就近瞧瞧明湛的资质品行。

  没想到,苍天跟他儿子(天子)开了个玩笑,明湛是个哑巴。

  那会儿凤景南的庶长子凤明礼已经十岁了,凤景乾有些急了,直接在奏章里问他弟弟,“你打算让哪个儿子做世子?”

  凤景南回,“臣弟尚未至而立之年,皇兄远虑至此,弟甚是感怀。”

  凤景乾再次建议,“可择一二子入宫与皇子为伴。”

  凤景南再回,“臣子尚小,资质难辨。”

  兄弟两人一问一答,时光荏苒,转眼便是五年春秋。

  如今,明湛十岁。他的龙凤胎姐姐明淇,当然也是十岁。一身青衫男装,鸦翅般的青丝梳成男人的发髻,随意的别一支沉香雕花簪,腰系寸宽锦带勒出盈盈一握,脚踏漆色鹿皮靴,英姿飒爽。

  “母亲,今天我猎了些兔子野鸡,还有一只黄羊,都交给厨下了。”明淇声音清脆,带着勃勃的生机,臂挽宝雕弓,仍是学男人一揖行礼。

  明湛喜欢明淇这样的打扮,既有男子的英气又不失女人的柔美,带着雌雄莫辩的迷惑性。明湛是弟弟,起身对姐姐见礼,明淇笑着将宝雕弓递给明湛,“这是父王新给我的,给你瞧瞧。”

  明淇喜欢骑射,弓箭刀枪向来不假于他人之手,都是自己打理,寻常人摸一下都不成。不过,明湛不在此列,俩人是龙凤胎,有着血液中与生俱来的亲近,尽管他们的爱好性情天差地别,仍然要好的仿似一人。

  明湛接过握在手里,见弓面露出一种雅致的骨黄色,知这是上好的牛角弓。按一按箭弦,笑着对明淇竖了竖大拇指。明淇抚摸着弓弦,如同抚摸至宝,欢喜道,“这弦是用牛筋拉的。有劲道的很,用着很顺手。”

  虽口不能言,明湛耳朵却没问题。只哑不聋,多么奇怪,因这个,凤景南给他请过不少医生,就是皇宫里的太医也不远千里的来为他诊治,结果可知。后来凤景南便不再多提此事,明湛方远离了让他痛苦万分的药渣子生活。

  “我叫厨下收拾一条烤羊腿。”明湛喜欢吃烤羊腿,明淇是知道的。

  卫王妃正在对着一盆大红耀眼的山茶花浇水,头也未回,温声道,“明淇,你大姐姐已经赐婚了,接下来就是你了,也该学些女红针指厨艺烹饪。以后也莫要再做这种男装打扮,叫人瞅着不像。”

  明淇双手叠在脑后,仰靠着软榻,两腿交叉,逍遥一笑道,“莫非母亲还怕我嫁不出去?我不好那个,父王都没意见,母亲你就别哆嗦了。”

  明淇是个很强势的人,当然这与凤景南有关。

  明湛是个哑巴,凤景南看到他犹如看到一件失败品,向来话少。明湛也不是热络的热脸贴人冷屁股的性子,凤景南对他不理不睬,他也当衣食父母是个死人。

  倒是明淇与凤景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缘分,子女中,唯一令凤景南另眼相待的便是明淇。明淇的骑射武功都是凤景南亲授,而且明淇自幼与明湛一道听先生上课,完全是当成儿子一样栽培。

  如果明淇是个儿子,明湛毫不怀疑他会成为镇南王府的世子。

  明淇与凤景南关系之亲呢,犹如明湛对卫王妃的贴心。

  卫王妃将花草拾掇好,洗过手,见明湛在给姐姐揉按肩膀递茶水,无奈道,“湛儿,让丫头们伺候你姐姐吧。”

  明湛笑嘻嘻的捏的更带劲儿了,明淇笑的懒洋洋,“您当他无故献殷勤呢,定是有事求我。”

  明湛拍拍自己的心口,又去拍明淇的,意喻心有灵犀。不想明淇已经开始发育,明湛摸到小小的一处柔软,明淇饶是爽气也禁不住俏脸一红,反手给了明湛一巴掌,压在榻上好一顿打,骂道,“你再碰一下试试!抽不死你!”

  卫王妃瞧个正着,哭笑不得的去拦,明湛身上挨了几下子,火辣辣的疼,忙躲的远远的,委屈的小眼神儿能要人命。

  明淇气犹未消,遥指明湛的鼻子尖儿,恨声道,“看在母亲的面子上,饶你一回!过来给我捶腿!”

  明湛跟个受气小媳妇似的扯着卫王妃的衣袖,死不上前。明淇霍的跳下榻,纵身就是一个饿虎扑食,明湛就地十八滚,撒腿往外逃命。

  明淇也不在追,站在门口叉腰骂道,“别以为你把我吴道子掉水里的事儿我不知道,敢回来,非扒了你的皮!”

  明淇喜欢书画,前儿凤景南得了一副吴道子的真迹便送给了爱女,明淇爱之如宝。明湛对这种东西没啥兴趣,他纯属财迷,非讨来看。明淇对弟弟素来大方便借他赏鉴,哪知明湛不小心掉洗脚盆里弄湿了,一想到明淇的脾气,吓的三魂出窍。还是卫王妃托人送出去重新修整,希图能瞒过明淇。

  因做了亏心事,明湛对明淇往死里巴结讨好,不成想人家早知道了。本来明淇想佯做不知,今天明湛胡乱摸索,彻底把明淇搞得火大,发作了一番。

  说话明湛似有狗撵般逃出梧桐轩,后头跟着清风碧月两个大丫环。碧月捂着肚子,纤腰似风中嫩竹,俯身直喘,“四爷,您歇歇吧,二姑娘没追出来。”

  明湛脸颊透出粉粉的红,乌溜溜的眼珠子笑起来灵气十足,摸出帕子擦额上的汗。如今姐姐正在气头上,还是先避一避的好,明湛就带着两个丫环瞎遛哒起来。

  其实明湛没什么可去的地方,内院里住的都是他爹的小妾,他不好意思去串门儿。明湛晃晃悠悠到了内院的花园里,他爹是土皇帝,听说这花园子也只比帝都皇城的御花园略逊一筹而已。

  园里有水有石有亭有桥有花有草,云南花草繁茂,园中更是百花吐蕊,芳华含香。明湛寻了一处假山旁的石桌石椅,径自坐了,托着下巴瞧湖里摆尾的游鱼。阳光正好,碧水染金,鱼儿也似格外逍遥自在。

  清风柔声道,“二姑娘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四爷不必担心,一会儿咱们回去二姑娘也就好了。”

  我根本没担心好不好,明湛腹诽。他在这儿等援兵着。

  做为明淇的龙凤胎弟弟,明湛对明淇了解极深。明淇是个很要面子的人,甭管手有多痒,心有多气,多么的想收拾明湛,不过在外人面前绝不动手。

  外人的范围就广了,在明淇的概念里,除了亲爹亲娘都是外人。尽管他们有许多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却又似乎从出生时就带着无可逾越的疏离。

  明湛等的援兵就是庶出的四妹明雅。

  明雅放学要回生母侧妃杨氏的菊花苑,这内花园是必经之路。

“三姐姐,这就是父王赏给姐姐的金项圈吗?”一个穿着鹅黄衫的小女孩儿,粉雕玉琢,圆圆的脸上带着笑,视线在姐姐项中精巧雅致的赤金璎珞上一扫而过。

  身为镇南王之女,虽非嫡出,好东西也见多了,自然不会眼红一个璎珞项圈儿,不过这个项圈儿是父亲考查功课后的赏赐,姐妹中只有明菲一个人得了,明雅羡慕的也只是被父亲另眼相待的宠爱罢了。

  明菲大方的解下金项圈儿,递到明雅手中,亲热的说,“妹妹喜欢,就送给妹妹玩儿吧。这项圈儿是我亲自设计的,普天下独一份儿。看这上面是迎春花儿,正适合这个季节戴呢。”

  “这怎么行。”年纪虽小,明雅却极认真的推却明菲手里的东西,客套道,“我也有项圈儿的,姐姐功课好,这是姐姐应得的。姐姐生的好看,戴着比我好。”

  “小丫头,嘴还挺甜。”明菲莞尔,明眸雪腮映着身上大红绣百蝶穿花衫儿配同色的高腰石榴裙,竟有了一二倾城之色。她也只是一说罢了,这项圈儿父亲是认得的,就算给了明雅,自己也能赚个姐妹友爱的美名儿,并不亏本儿。

  同是侧妃庶出,明菲格外得父亲的喜欢,她生而早慧,八个月开口,两岁就认识上千字了,《千字文》《百家姓》倒背如流,五岁上就“发明”了易携的铅笔给嫡出的哑巴兄长明湛方便写字,还有数不胜数的新鲜吃食点心,都是明菲想出来的。偶尔的童言稚语也往往寓意深刻,引人深思,有强势如明淇的嫡姐,明菲硬生生分去了一份镇南王的宠爱,本事可见一二。

  一阵微风掠过,娇柔的花瓣随风而坠,细细碎碎的飘作三千红尘。

  明雅和明菲转个弯便进了园子,隔着落花石径一汪翡翠湖水,明菲远远的看到托着下巴发愁的明湛,不由绽起唇角。明湛眼睛亮起来,对明雅摇了摇手。

  明湛对明菲不冷不热,倒不是因为明菲明淇不睦,实在是他知晓明菲的底细,说起来还是老乡,同属穿越一族。不过在明湛看来,明菲实在是太高调了,她就像一只花孔雀,尽情的展示着超年代的优越,将后世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炫耀,引人注目,惹人惊叹。

  其实凭心而论,明菲除了是穿来的,真没什么好炫耀的,她弹琴的技艺远远不如明雅,写的字不比大姐明艳,就是骑射也跟不上明淇,明菲除了穿越这一个优势,其他完全跟才女不搭边儿。

  同为穿越老乡,明湛从未打算与明菲相认。明菲的母亲是最得宠的侧妃魏氏,魏妃是凤景南舅家表妹。

  说话凤景南的母亲原本只是京郊种田的,当年年景不好,卖了女儿进宫为婢。此女容貌清秀,在锦绣处处的后宫算不得出众,却有一大优势,易生养。先帝统共就宠幸了她两次,她就给先帝生了两个儿子,这种本事,让人不佩服都难。

  凤景南议亲时,当今皇帝尚未登基,当今太后还只是后宫一个小小的贵人。先镇南王太妃为凤景南聘了现在的卫王妃为嫡妻,卫王妃出身帝都名门——永宁侯府。卫王妃出身虽好,却不比魏妃与凤景南有姑舅之亲,再者魏妃生的袅娜风流,姿色也胜于卫王妃,更要命的是她完全继承了其太后姑姑超强的生育能力,一口气为凤景南育下三子一女。

  除了卫王妃的哑巴嫡子明湛,其余庶子皆是魏妃所出,这样的形势下,魏妃就是想低调都难。真正低调的是卫王妃,明湛甚至觉着卫王妃对凤景南并没有爱慕之心,她只是将王妃做为一项工作对待,做好份内事,打理王府内闱,其余姬妾争宠并不过心。平日里弹琴赏花、侍花弄草、养育子女,平静淡泊,行事公允,虽不若魏妃得宠,也颇得凤景南敬重。

  以明菲的智慧自然明白,镇南王世子必会落在自己同胞哥哥的头上。她有恃无恐,愈发骄纵,尽情的享受着王府的奢华与虚荣,甚至对卫王妃也缺乏足够尊重,这让明湛识时务的敬而远之,在明菲面前谨慎的不露出半分异样,做着平淡不受宠爱的镇南王府四公子。

  明湛自袖子里摸出个小本子小铅笔,写字邀请两个妹妹去梧桐轩。不过据他所猜测,明菲应该不会去的。

  果然,明菲脸上露出歉意为难,柔声道,“午间出来时,我母亲的身子有些不大爽俐,就不去母妃那里了。四哥代我跟母妃告罪吧。”

  明湛自然是笑着点头,带着明雅回去,明淇只得恨恨的瞪了明湛几眼,忍下了她那暴脾气。

  不一时,明艳也从闺房出来透气。

  明艳十四岁,比起刚发育的男人婆明淇和仍圆圆嫩嫩的明湛,明艳身段儿亭亭,乌发似云,走路时纤腰如春柳,带着轻盈的风情,身上有淡淡的香。

  赐婚的圣旨已经颁下,明艳运气不错,虽然庶出,不过生母早逝,幼时便养在王妃膝下,年长请封时,卫王妃为她筹划,得封郡主。

  嫁妆自然不必明艳操劳,只是一些嫁妆还是要女孩儿自己动手。

  这几日,明艳都在闺房里埋头刺绣,如今出关。

  明艳送了明湛一个宝蓝色的荷包,上面绣着两只偎在一处的小野鸳鸯,小野鸳鸯头顶并蒂莲花,下踩绿色碧波。且不说针线如何,单这喻意,就不是该送给弟弟的吧。

  明艳见明湛捏着荷包不说话,有些羞涩,“这是我做的第一个荷包,给四弟戴着玩儿吧,四弟,你可别嫌弃啊。”

  明湛拉开姐姐的手,见指尖儿上几处浅红的针眼儿,顿时心疼起来,摩挲着摇摇头。

  卫王妃从明湛手里接过,想夸几句,实在不知道从何夸起,遂笑道,“你们姐妹,除了明雅喜欢女红,都是平平。我看你也不必做了,叫房里的大丫环细细做上几个好的留用就是。”

  明艳被指婚为福昌长公主第三子,姑妈家的表兄。给姑妈做媳妇,总好过外人。

  明艳眼睛很亮,含着对未来的无限期待,整个人透着喜气,抿嘴笑道,“倒是想亲自做几个,总是做不好,我性子又急,一急就越发做不成了。母亲,我真是宁愿理事看帐,也不愿做这个了。”

  “不做就不做吧。”卫王妃是个很豁达的人,要不也养不出明淇这样的性子,笑道,“田庄铺面都已经置办齐了,你房里的丫环们都想好没?要带哪几个嫁过去,心里要有数。”

  “分花、拂柳、烹茶、煮酒四个,还有孟嬷嬷一家,朱贵一家,母亲觉着如何?”明艳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不过结婚陪嫁是第一遭碰,既紧张又羞涩,还是想要卫王妃帮着把把关。

  卫王妃点头道,“她们四个都是自小跟在你身边服侍的,最可靠不过,孟嬷嬷是你的奶嬷嬷,朱贵家的以前也是你身边的大丫头,很妥当。”

  像卫王妃这样厚道的主母真的不多,她对待庶出子女当然不会圣母到视如己出,不过却从不刻薄。像明艳自幼在卫王妃膝下长大,卫王妃自然更多几分看重,养她长大,教她事理,如今又为她请封郡主。卫王妃不出手则已,出手则必一鸣惊人。

  明艳的风光让杨妃明雅母女更加坚定的认为,跟着卫王妃是有肉吃的。

  四个女儿,明淇嫡出自不必多提,将来一个郡主的帽子是跑不掉的;余下三人,明艳由王妃抚育,又是长女,破例封了郡主。一家子四个女儿,朝廷的郡主也不能跟街上大白菜似的,多了让人觉着廉价,所以明菲明雅再封郡主的机会非常小,一个郡君就到头儿了。

  明菲的母亲魏妃是凤景南的心头肉,枕头风一吹,明菲的封号也不会太低。明雅却有些危险,杨妃久不承宠,明雅在凤景南跟前儿也不出挑儿,非嫡非长,别说郡君,就是封了县主也是寻常。

  所以,明雅在卫王妃面前更加恭敬温驯,此时听着卫王妃和大姐姐交待婚嫁之事,虽心里羞怯,仍是悄悄的的记在了心里。她不比大姐姐在卫王妃跟前得宠,日后怕也比不得明艳,凡事必倍加留心。卫王妃是个恬淡而宁静的女人,富于智慧,凤景南却不大喜欢她。

  卫王妃出身名门,性情偏于冷清。凤景南白日里与臣属斗智斗勇,处理公文,已经够累,回到房里自然希望有人殷勤小意,香花解语。

  后一条卫王妃游刃有余,前一条她却做不到。

  或者不是做不到,只是不屑于做;或者凤景南并不值得她殷勤小意。

  其实在名门之中,丈夫的宠爱并不是最主要的。卫王妃乃先帝赐婚,娘家显赫,行事规矩,膝下子女双全,魏妃生再多的儿子、再得宠,只要凤景南还未昏馈如殷纣王,卫王妃的位子就是钢浇铁铸的稳当。

  事实也证明,凤景南是个相当英明的人。

  从卫王妃手里接过明艳的嫁妆单子,凤景南粗略瞧过,无一处不妥帖,合上笑道,“你做事向来周全,就按此例吧。以后明菲、明雅都按此例置办嫁妆。”

  “我也是这样想的,女儿是娇客,不管是什么封号,陪嫁不要亏了她们。”卫王妃再递过一页礼单,温声道,“这些是我陪嫁或者私房里的一些物件儿,艳丫头在我膝下这些年,比明淇更贴心。攒了这些年的东西,不给她们给谁去呢。”

  卫王妃不是个小气的,对侧室姬妾从无克扣,份例内的允许的东西都是最好的。给明艳的也是大手笔,凤景南自然只有高兴,“你的东西,你看着处置就是。还有一件事要和你商量,艳丫头是要先送到帝都再出嫁。你我都不能亲去,我想着让明礼和明湛去送艳丫头一程,也全了她们的姐弟之义。”

  卫王妃握着青玉盏的手一颤,里面清茶泼溅到手上,顿时烫出一片红痕。大丫环紫苏轻呼,一面命人去找烫伤药,一面上前为王妃整理衣裙茶水。

  卫王妃脸色宁静,轻轻一挥手,“我没事,你们都退下吧。”茶送到主子手里不会太烫,这茶握在手里半日,她也没喝,并没有烫到。再者,与其关心这些无干紧要的烫伤,她更心焦凤景南话里的意思。

  “先上药。”凤景南虽始终无法爱卫王妃,却很尊敬她。这个女人平日里冷静的如同一块千年不化的坚冰,大婚十五年,这是凤景南首次看到卫王妃失态,一时竟有些怜惜。从侍女手里接了药膏,用银签子挑了一些细细的敷在卫王妃被烫红的手背上。

  卫王妃靠着榻,脸色发白,神色愈加幽远,轻声道,“明礼是长子,今年也十五了,王爷常带在身边教导的,他也懂些人情道理。再者,还有明礼议亲的事,去一趟帝都并不为过。明湛去做什么?他还这么小。又不能说话,去了也抵不上用处。”说着两行泪顺着眼角滚落。话虽这样说,明湛却是如假包换的嫡子,一个长子一个嫡子,凤景南安排周密。

  “皇兄也想见见他们。”凤景南轻握住卫王妃的手。

  这件事没有拒绝的余地,卫王妃的眼泪却是止也止不住,断珠一般砸在精致的绣裙上,洇出一小汪水渍。

  当事人明湛一听说自己要去帝都做人质,直接懵了。

  凤景南还拿他当傻子哄,“送你大姐姐去帝都备嫁,你也瞧瞧帝都人物风华,长些见识。我跟你皇伯父商量好了,咱家在帝都也有府第,你跟你大哥且安心的住下吧。”

  明湛拿出写字板,唰唰写道,“什么时候回来?”

  凤景南握拳掩唇轻咳一声,“好不容易去一趟,你们多住些日子。”

  明湛唇角一翘,露出两排白瓷小牙,眼睛却冷,形成一个嘲讽的表情,送凤景南俩字,“不去!”

  “你不是跟你大姐姐最好吗?叫你去送趟亲而已,这就不愿意了。”凤景南避重就轻,并且笃信明湛智商不是很高。当然在凤景南看来,明湛真没什么优点,拉不开弓射不得箭念了四五年的书也没念出啥名堂,还一手的烂字。教他学问的先生说句“四爷功课平平”,那完全是客套话。问他个话,除了摇头就点头,俩父子在这之前从没有进行过什么深度交流,以至于凤景南低估了对手,拿明湛当七八岁小孩儿哄了。

  听凤景南这种敷衍小孩儿的话,明湛脸上干脆连冷笑都没了,凉阴阴的瞟凤景南一眼,写道,“大哥去是为了以后册封世子,我去干嘛?陪世子做人质啊?我不去!你找二哥三哥吧,他们跟大哥是同胞兄弟,感情好血缘近,做人质也显得的诚意。好事儿想不着我,送死就找上我了。莫非我不是你儿子,这年头儿,庶子比嫡子更金贵了,是吧?”

  “混帐东西,你混说什么!”凤景南“呯”的一拍桌子,明湛吓一跳,不甘示弱的抢过手边的茶盅“呯”的咂在地上,摔个稀烂,动静更是不小。

  凤景南气的脸色白里透青,就想一把拽过明湛直接掐死,亏得是哑巴啊,这要是能说话,还不知道放出些什么大逆不道的屁呢!

  至此,凤景南意识到自己必须对小儿子的智商做出新的评估,如果不是有谁教给明湛这些话,明湛的智商真不能叫低。话虽不大中听,却也猫了门儿。

  不但脑袋灵光,凤景南扫一眼脚下的碎瓷,视线慢慢的转向明湛冷峻的与他对峙的脸上,嗯,胆子也不小。

  他和皇上关系不错,从无反心。可不论从忠义还是别的什么考虑,是该送儿子去帝都的。至于明湛……凤景南马上调整战术,一指下首的椅子,“坐下说话。”

  “以后等我死了,新王继位,你还能住在云南吗?”凤景南语气温和,意思却刁毒。不管如何,明湛都是顺位第一继承人,就因不会说话,便失了资格。第一层意思很好理解,你个哑巴,难道还想做镇南王?

  若是心里承受能力有限,听了这话,怎么着也得脸色惨白,摇摇欲坠,自暴自弃,凄凄惨惨戚戚啥的;若是个暴脾气,如明淇,早跳起来暴发了。明湛却是不动如山,冷冷的看着凤景南,马上就要成为弃子了,还有什么装傻充愣的必要。

  凤景南的第二层意思更明白,如果真是庶兄继王位,庶兄与帝都的皇子们是隔一层的叔伯兄弟,没有凤景南与凤景乾这样深厚的交情,到时遣人为质也再所难免。明湛是嫡子,与庶兄们不过面儿上情份,更适合放到帝都为质。

  归结起来,凤景南就是一句话,“早去也是去,晚去也是去,你就一做质子的命,还是早些动身吧。”

  明湛坐在椅子里,手里捏着写字板,眼珠时不时动一动,转一转,露出思索的神情。凤景南却有些犹豫,他以前觉得明湛呆呆笨笨,年纪又小,去了帝都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事事还得依仗明礼。而明礼做事,自己是放心的。

  这会儿,他对明湛却是不放心了。

  对着他都有胆色说出“不”字来,明礼真能收服明湛?凤景南怀疑。

  凤景南的怀疑马上成为了事实。

  去帝都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明湛闹了通脾气,敲诈了凤景南一番,给凤景南添了若干堵心后,也认了命。明礼知道四弟明湛要跟自己一道去帝都,对这个弟弟多了几分热络。

  明湛意识到自己投胎不利,竟是个吴应熊命,自暴自弃之下又恢复了以前半死不活的蔫儿相。私底下跟凤景南要了侍卫要银子,要了管事再外搭两个内侍,另外自己房里的丫头嬷嬷、小厨房里的厨子,用惯的被褥、书本、纸笔、用具,全都打包带走。

  明礼除了听凤景南一通训话叮嘱,应了一通“是是是”外,再没开口。

  凤景南气馁,由小见大,明湛心眼儿远远多过明礼哪。

  做父亲的,俩儿子要上前线了,总希望他们能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深厚的兄弟感情,时不时叫了明湛明礼一道喝酒。

  明湛蔫蔫儿的,去了只管闷头吃饭,明礼倒善解人意,“四弟没出过远门儿,恋家也是有的。”

  明湛点下头,夹一筷子红油青笋,嚼的嘎吱嘎吱响。

  明礼并不介怀明湛的态度,如今的他人人奉迎,被人捧的高了,也自觉心胸要比众人宽阔,一些小小的冒犯他自不过心。再者,他去帝都的意思谁都明白,明湛身为嫡子,不高兴才正常呢。

  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他即将成为镇南王世子的事实。

  连魏妃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病歪歪的身子好了许多,向来苍白的脸颊添了两抹红晕,明菲自然更高兴,“先前大姐姐封了郡主,母亲还为我担心来着。只要大哥日后袭爵,还怕我品级上不如大姐吗?”

  魏妃抚摸着女儿柔亮的青丝,笑而不语。是啊,有朝一日长子袭爵,明菲与明礼是同胞兄妹,自然会有所封赏。

  丽人轩里一派喜气洋洋,凤景南却更加忧郁。

  “你大哥为人率直,你们兄弟要记得兄友弟恭的道理,有什么事,你提点着你大哥些。”凤景南温言细语的与明湛分析,“你先去帝都,日后明淇出嫁,你也能帮衬一二。还有明艳,兄弟姐妹守望相助,也不辜负姐弟一场。”

  明湛冷笑,“皇上怎么可能让我们住一块儿,我多半要住到宫里去。”做皇帝的就算不心疑凤景南,想要看清凤明礼的品质,可凤明礼已经十岁,在皇子中这也是要出宫开府的年纪了,留在宫里并不相宜。明湛年纪小,同皇子一样住在宫廷,不但方便观察,更能彰显帝德仁厚,一举双得。

  “那你是怎么打算的?”凤景南没想到明湛想的如此深,索性直接问。

  “所以你给我的人最好只听命于我,若是一心二主,偷着给凤明礼送信,闹出个什么事,大家脸上都不好看。”明湛并不跟凤景南废话,如果顺心他可以在帝都做个活死人,如果忒拿他不当回事儿,他也不是天生好性儿去做炮灰的。

  可惜谢恩折子已经递上去了,否则,凤景南真想换人。如今箭在弦上,只得暂且忍下明湛话中的不敬,温语安抚明湛,“这个你尽可以放心,给了你就是你的。”

  没说通明湛,反倒赔了些进去。凤景南对明湛真是又爱又恨,琢磨着要不再请几个大夫,明湛耳朵没问题,就是说不出,寻思着有什么法子老天开眼让明湛学会说话,他不介意重新考虑立世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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