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为了孩子上大学买了份保险,每年交1万,交了10年后

妙晴谈小说 2025-02-06 22:54:49
河南,女子为了孩子上大学买了份保险,每年交1万,交了10年后,本以为能领到15万,保险公司:“只有孩子没了才能领”,结果出来了!

【01 案例回顾】

2013 年的时候,郑州的蔡大姐孩子才 8 岁,她想着给孩子买个保险,以后上大学也能用得上。

这不,保险销售员就给她推荐了一个产品,说每年交 1 万块钱,交 10 年,到时候能拿到 15 万。

销售员那嘴皮子厉害得很,说:“大姐,这产品特别好,很多人都在买,特别适合给孩子存钱。”蔡大姐一听,感觉还挺划算,就心动了。

签合同的时候,销售员一边指着合同说:“您看,这些都是一些基本信息,没啥特别的,主要就是每年交 1 万,交 10 年,以后能拿 15 万。您看看没问题的话就在这儿签个字。”

蔡大姐觉得销售员说得很清楚,自己也听懂了,就没多想,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

过了几天,保险公司打来电话核实投保信息。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问:“请问您是自愿投保的吗?”蔡大姐说:“是的。”

销售员就在旁边小声提醒:“他问什么你就说是就行。”

接着又问:“您清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吗?”“清楚。”

“您知道领取条件吗?”“知道。”蔡大姐就这么在销售员的提示下,把电话核实给应付过去了。

从那以后,蔡大姐每年都按时交纳 1 万元保费,一交就是 10 年。她心里美滋滋的,想着等保险到期了,就能拿到 15 万,正好给孩子上大学用。

可到了 2023 年,蔡大姐兴冲冲地去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结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大姐,您这个是身故保险,只有被保险人身故了,才能领取保险金。”

蔡大姐一听,气得浑身发抖,说:“什么?要孩子身故才能领钱?你们当初卖保险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这不是骗人吗?”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说:“合同上都写得很清楚,您当时也签字了的,而且我们还做了电话回访,您都说清楚的。”

蔡大姐这才发现,合同里确实有这么一条款,可当时自己根本就没仔细看。

而销售员在推销的时候,只说了交费年限和领取金额,对这个关键条件却只字未提。想想当初的电话回访,也是被销售员诱导着回答的,根本就没真正了解合同内容。

02 案例分析

接下来咱们来分析分析这事儿。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出明确提示。

为啥这么规定呢?就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知情权,让投保人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再决定要不要买这个保险。

可蔡大姐在买保险的时候,保险销售员刻意隐瞒了这个关键信息,只强调这是一种储蓄型产品,这明显违反了保险法关于如实告知的规定。

保险公司虽然进行了回访,但销售员在旁边提示和诱导,导致电话回访流于形式,根本就没起到核实投保人知情同意的作用,这也违反了保险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也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蔡大姐买的这个保险,身故给付条件,属于重要条款,保险公司没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

最后,在保险监管部门的介入下,保险公司同意撤销保险合同,退还蔡大姐已缴纳的 10 万元保费,并额外支付 3 万元误导赔偿金。

03 案例看法

就是有这些为了业绩乱糊弄人的销售才让大家对保险充满了怀疑,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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