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年间,漳州府龙溪县有一位名叫曹敦的老板,娶得妻子甄氏,经营着绸缎生意,生意还挺不错,日子过得富足安逸。
唯一有一点,曹敦有位弟弟名叫曹厚,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终日游手好闲,要么到处闲游浪荡,要么沉迷于赌场之中,只要没钱,就到哥哥铺子里借,名曰借,却从没归还过,因此总是免不了被哥哥训斥一番,却总是左耳进右耳出,依旧死性不改,曹敦对此也是毫无办法。
本来呢,曹敦一家虽然有这么一个浪子弟弟,但好在他肯吃苦,绸缎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日子也还过得不错。
然而,好景不长,曹敦就因病不幸去世了,家里只剩下了妻子甄氏以及弟弟曹厚,在小叔子靠不上的情况下,甄氏只好独自撑死了绸缎庄的生意,并且由于人手不够,便又请了表哥吴强过来帮忙,而曹厚则依旧我行我素,没钱了,照例还是找嫂子“借”,照例还是不还,对此,甄氏也没办法,只能忍气吞声。
曹敦去世四个月后的一天,曹厚又来到绸缎庄时,发现嫂子肚子竟然怀孕了!想到自己哥哥已死,一时产生怀疑,便质问起了嫂子。
面对小叔子的怀疑,甄氏当即泪流满面,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这孩子是你大哥的,在他生前就已经怀上了,只是那时时日尚断,不明显而已,这可是你哥哥唯一的骨血,想不到却要招致你的怀疑!”
曹厚见嫂子说得言真意切,也就信以为真,便不再追究了,这孩子也顺利生了下来。
时间转眼过了一年多,甄氏的孩子也将满月,有一天,一个叫秦宝的人突然找到曹厚,并告诉了他一个惊人的消息:“这孩子不是你哥的!”
秦宝还告诉曹厚,有一天,趁着曹敦外出的时候,他亲眼目睹一个陌生的男子去找甄氏,并且二人还发生了关系,只是那名男子的样貌却没看清楚。
骤然听到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曹厚只道是秦宝逗他玩,可禁不住秦宝说得有榜有眼,却又不由得信了几分,于是当即决定到县衙告发甄氏,并且还要求秦宝届时要出庭作证,秦宝欣然应允。
然而,曹厚还没来得及去告发,他和秦宝的对话却不知怎么的,传进了甄氏的耳朵里,于是,甄氏便先行一步,反将曹厚告到了县衙,理由是:曹厚趁着酒醉,强行占有了她!
当时的龙溪县知县姓彭,是一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人,同时还是一位断案能手,接到甄氏的诉状后,一方面觉得甄氏作为一个妇道人家,这种事情事关自己清白,断无诬告之理;另一方面,曹厚历来以游手好闲闻名乡里,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趁着酒醉,干出这等糊涂事也不是没有可能。
小叔子非礼嫂子,不仅有伤风化,而且罪大恶极,这可是大逆不道之事,彭知县断然不敢轻率,于是一声令下,曹厚就被押解到了县衙受审。
然而,公堂之上,无论怎么审讯,曹厚却一个劲地表示自己冤枉,坚决不肯承认自己干过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一方认定对方有罪,另一方却坚决不肯承认,且双方又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绕是彭知县见多识广,一时之间却也犯难了。
没办法,彭知县只好先将曹厚关押起来,然后派出衙役捕快,暗中查访。
没成想,这一查访,却又有意外收获!
次日,衙役就来报,说自从曹敦去世之后,甄氏便请了表哥吴强来店里帮忙,这当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是,绸缎铺子并不大,前面是铺面,后面就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可吴强却经常在铺子里过夜,似乎二人关系非比寻常。
听到这个消息,彭知县顿时疑心大起,并且又突然想到,曹厚本来就身材瘦弱,比甄氏还矮小,即便曹厚不喝酒,都未必能够得逞,更何况是醉酒状态下呢?
当然了,仅凭自己的猜测,是确定不了事实真相的,彭知县于是命令衙役继续进行查访。
几天后,衙役又带回来了重大消息:邻居们都说甄氏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曹敦的,并且长得也不像,反倒是和吴强很像,再联系到吴强经常在店里过夜,因此都纷纷觉得孩子就是吴强的。
听到这个消息后,彭知县更加相信了自己的猜测,于是立即将甄氏和吴强二人抓来,严加审问,最终,终于得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
孩子不是曹敦的,而真是吴强的!
原来,甄氏和吴强二人很早就已经苟且在了一起,并且曹厚也早就知道了二人的关系,只是他心术不正,并没有告发,反而是以此为要挟,经常向嫂子甄氏勒索钱财。
按照当时的律法,如果这事一旦被坐实,那么甄氏二人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即便是曹敦直接将二人杀害都不用承担任何罪责,因此,收到小叔子威胁后的甄氏,果然很害怕,于是只好照办。
一开始,甄氏以为曹厚要几次就会适可而止了,可没想到却变本加厉,一次次地进行勒索,对此,她也是苦不堪言,只是有把柄在人家之手,一直不敢声张,直到这次知道了曹厚准备告发他们的消息,想到横竖都是要败露,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先下手为强,告发了曹厚,指望着万一赢了官司,起码还有一线生机。
可惜,天理昭昭,她的阴谋终归还是被彭知县戳破,并且将全部真相查了出来!
真相出来了,接下来就该宣判了。
按照大明律法,彭知县判了甄氏和吴强各40大板,同时,既然孩子不是曹敦的,自然就无法继承家产,可绸缎庄究竟该如何处置,他却又犯了难,判给曹厚吧,岂不助长了其赌博之风?判给甄氏吧,似乎也不合适。
思索再三后,彭知县最终还是作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判决:将曹敦的家产一分为二,一份交给曹厚,让其打理绸缎庄生意,另一份则折成现银,给甄氏,并责令吴强娶甄氏为妻。同时,还着令各地保长对双方进行监督,要求吴强终身不得再娶,甄氏不得再嫁,而曹厚则要悉心打理生意,终生不得再出入赌场,一旦违令,可以随时举报,只要举报属实,即刻没收违令者全部财产。
这个判决,虽然对于吴强来说,还是不免占尽了便宜,但至少给他们双方都牢牢地戴上了“紧箍咒”,再也不敢乱来了,在那个年代,能做到这个地步,实属不易。
毕竟,自古以来,律法的本质,从来都不是目的,而只是导人向善的手段,至少,在这点上,彭知县还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