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依据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李某行为属于轻微行为过失。按规定,只有构成重大过失,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给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公司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表示,单位可以将上班时间多次“摸鱼”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纳入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遵循正当程序。本案判决认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非支持劳动者上班“摸鱼”的行为。
法院认为,依据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李某行为属于轻微行为过失。按规定,只有构成重大过失,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给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公司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表示,单位可以将上班时间多次“摸鱼”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纳入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遵循正当程序。本案判决认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非支持劳动者上班“摸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