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9月28号下午我跑的会有多快!
中秋、国庆双节到,越是感觉快要临近放假,就越感觉时间过得很慢。
很多人都开启了“摸鱼”模式,坐等下班。
但是,有的人却因为上班时浏览色情网站被解雇,这可是得不偿失了。
小李今年28岁,毕业好几年了,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IT研发人员。
由于平时工作忙,再加上本身性格内向,至今还没有女朋友。
他也不是不着急,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
但是每次看到别人成双入对的,还有来自父母的催婚,都让小李倍感压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尤其是像小李这样单身的人。
小李平时还是挺忙的,尤其是做项目期间,经常加班。恰好这几天,刚把项目做好,可以稍微放松下。
都说温饱闲暇思淫欲,这句话是没错的。
小李晚上吃饱喝足后,没什么事情做,就想到了要浏览色情网站,排解一下寂寞。
一直看到了凌晨,才意犹未尽地去睡觉。
第二天,来到公司后,没什么其他的重要事,所以就偷偷地开始“摸鱼”,继续昨晚没看完的“色情视频”。
正看得起劲的时候,却被公司的老板无意间发现了。
老板怒不可遏,当其他人都在忙得热火朝天处理事情的时候,他竟然在看色情网站。
随后,老板将他解雇,小李却非常不服。
“凭什么解雇我,咱们之间还有合同在的。”
老板说:“上班时间不好好工作,竟然看色情网站,我有权利解雇你。”
小李却还理直气壮地说:“摸鱼的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凭什么只解雇我自己?”
随即老板说道:“现在是上班时间,我给你开工资。你拿着我的钱,还不好好上班,浏览这种低俗的网站,败坏公司的风气。”
这一句话,怼得小李哑口无言。解雇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其实小李明知道自己理亏,但是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随即,就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费30万元。
【争议点】1、小李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2、法院会怎么判?
3、小李违反了哪些公司制度?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小李的行为是由于自己在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的电脑以及网络资源浏览色情网站。
不仅对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且还对公司的网络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所以针对小李提出的索赔30万,法院并不支持。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余万元。
但是针对一审判决,小李还是不服,随后又提起了上诉。
小李上诉的理由是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工合同,但是又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来。
显然,小李是不占理的。
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以说,小李能成为现在这样,都是自作自受。
每个人在通过面试进入公司前,公司都会给员工发放《员工手册》,讲解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而且针对浏览色情网站的这一举动,我国早就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站,都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不论是日间还是半夜,只要你在浏览这些网站,都有被“大数据扫黄”揭发的风险。
对于“大数据扫黄”的处罚情况,根据情节轻重而定。一般而言,相关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拘留或者罚款。
警方会根据网站的性质、浏览次数、涉及的内容等方面来判断处罚轻重度。
更加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进行共享、复制、转发相关淫秽内容,情节会更加严重。
所以给大家的建议是,最好不要浏览色情网站。
因为这些网站都会挂一些病毒。可能在打开网页的瞬间我们的信息就被泄露了,不仅扰乱我们的正常生活,严重的还会带来财产的损失。
网络是把“双刃剑”,既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加方便的、快捷的便利条件,也使得负面的东西传播得更快。
而“大数据扫黄”是一项长远的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进来。
做好监督与举报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
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上班时候理应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
如果站在公司角度来说,每个老板都希望招聘的员工能够发挥自己更多的价值,让自己的发出去的工资,能够“物”超所值。
但是当老板看到上班期间没好好工作,并且还浏览了这种色情、低俗、污秽的网站,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所以很理解老板当时的心理,对小李解聘是轻的,并没有向小李追究公司的损失。
通过这个案件,也给每个“打工人”提了个醒:
作为员工,应具备基本的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为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个等价的关系,企业用钱买员工的能力,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而同样的,企业也有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设施。
彼此是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