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深圳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目前仍位于全国第三位,社保同等缴纳的情况下,在深圳办理退休,跟在除北京、上海以外的其它地方相比,不管是领取的养老金还是退休医保待遇,都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
对于医保的退休待遇,我们今天就不多说,因为,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无论是调入还是非调入,医保只要缴纳的档次一样,退休待遇就完全相同,没有区别。
我们今天重点要分享的话题,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朋友们在深圳退休核定养老金时,视同缴费年限的指数在计算时,深户和非深户、调入和非调入有何区别?积分入户、招工、随迁等是调入还是非调入?
我们首先来复习一下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就是各地养老保险在执行实际缴费前,曾经在国有或者县级以上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过的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这一部分工作年限因为社保系统没有缴费记录,且情况比较复杂,只能通过审核工作档案来认定,这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深圳是1992年7月31日前的企业工作年限可以凭档案认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其它各地企业一般在1995年左右;而机关事业单位则是2014年10月之前的工龄都可以凭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哪些是调入?哪些是非调入?调工、招工有何区别?
1、调入,是指通过人事局或者劳动局把户口调进某地,比如深圳,主要是指调工或调干;非调入是指积分入户、人才引进或者随迁、购房入户等。
2、调工和招工的区别:
调工是指在内地有正式单位,但是工人以调工的方式调到深圳市并经政府人力资源部审核具有工人身份的手续,调工过来的保留原来的工龄。
招工则是指在内地没有正式单位接收,深圳给指标的单位招工你,招工基本上是从头开始,属于非调入深圳,积分入户和纳税入户等都属于招工。
最后也是今天最重要的问题:在深圳办理退休,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指数如何计算?
依据目前的政策,在深圳办理退休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指数的计算分为几类:
1、1993年底前已经在深圳参保的人员:
这类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全部按粤府函〔2021〕294号文附件规定的深圳市平均标准执行,在此文附件中,深圳市的视同缴费指数如下表:
2、原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深圳市的中央及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的,以及安置到深圳市的退役军人(含本市退役军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早于1993年的,统一按1993年执行。
3、1994年1月后由外市进入深圳市且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为外省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所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早于1993年的,统一按1993年执行。
4、1994年1月后由外市进入深圳市且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为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早于1993年的,统一按1993年执行。
同时,设置视同缴费年限指数保底机制:
上述第2、3、4条中经由深圳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或改制,到深圳市企业工作的参保人,在深圳参保后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值低于第1条的,按第1条款计算,也就是我们说的保底1.529计算。
由上述4条不同的计算方式可以看出:
第1条:无论是深户或非深户、调入或非调入,只要是1993年底前已在深圳市参保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指数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
第2-4条:如果是非调入的,也不分深户还是非深户,计算方式也是一样的;但如果是调入的,则会有保底机制,视同缴费指数不会低于第一条中深圳市的平均指数1.529,非调入的,则却没有保底。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的朋友们,欢迎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