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在办理侦查一宗时,迟迟未能对杀人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为什么呢?原因是被杀害的受害者尸体已经高度腐化,无法进行DNA鉴定,而警方在侦查期间锁定的杀人凶手又极力撇清自己与被害人的关系,始终拒不认罪,警方虽然采集到了40多份证据,但犯罪嫌疑人却是“零口供”从案件的侦查程序和证据的角度而论,却还未能形成证据链。这就使案件陷入了胶着形态。拒离刑拘期限的天数又所剩无多,面对这样一个“零口供” 恶性杀人抛尸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到底该不该逮捕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警方和检察官的不懈努力,案情有了转机。三天前,这还是困扰浙江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陈璐璐的一道难题。但三天后的10月20日,永康市检察院依法对这起抛尸命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最终,胡某在警察及检察官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开始开口认罪。经公安协同组织现场辨认,犯罪嫌疑人口供与杀人、抛尸现场的其他证据吻合,全案证据至此形成了证据锁链,足以认定胡某胜构成故意杀人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