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华夏人杰地灵,从古到今涌现出了多不胜数的能人异士,其中有人因功勋卓著而名垂青史,有人因道德崇高而标榜千秋,还有人因民间崇拜而化身神明,比如像关圣帝君之类的英雄神、文昌帝君之类的文化神和妈祖之类的功能神。甭管是哪种神,以凡人之躯获取神格,其过程必然都是艰难曲折、极其不易的。
神袛源于信仰,关帝的忠义是其成神的信仰源泉。至于文昌和妈祖,则分别是古代读书人孜孜以求的“学而优则仕”和古代渔民每次出海所祈愿的平安顺遂。这些信仰都是古代社会的现实需求,属于题中应有之义的范畴。然而有时候现实会以另外一种残酷的面貌呈现出来,使人难受。今天要说的就是一个暗藏了残酷现实的成神故事,故事的主角叫包拯。
包拯塑像
一、青史中的包拯1、道德楷模
众所周知,古代王朝推崇以孝道治天下,“孝”被视为每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础。包拯之孝或许无奇,但是在功名利禄面前却也显得珍贵。史载包拯出身于庐州(今安徽合肥)的一个书香门第,其先祖可追溯至春秋时期的楚国名臣-申包胥,其祖父包士通初在私塾任教,后入仕为屯田员外郎,其父包令仪曾在宋太宗时期考中进士、后官至南京留守。
老话说得好,“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良好的家世让包拯从小就知诗书、达礼仪。他在刘太后垂帘听政(仁宗当朝)期间以29岁的年纪成为天子门生,当时吏部准备按制授其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可他却心念家中父母,申请到离家近的地方任职。这种做法或许与现代的职场规则相悖,但是与当时的孝道相合。
包拯家乡所在地
如果事情只到这一步,倒也没什么可说的,偏偏吏部改授他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时,他还是觉得不能照顾到父母,毅然辞官回乡奉养父母。直到父母辞世、守孝期满,他才在大家伙的劝勉下重新入仕,也就是说他将最适合干事业的10年时间(29岁-39岁)用在了“孝”上面,不能不说其孝心确实至诚。
有道是廉能带孝,孝可促廉,孝廉不分家。包拯为官20多年,始终坚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其吃穿用度一如寻常百姓。说来读书人都喜欢质地上佳的文房墨宝,而他在担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期间却没有贪占过一方端砚(四大名砚之一,与宣纸齐名)。不像他的那些前任,动辄向下摊派数倍于进贡数量的任务,自己拿不说,还给京中权贵到处送。
肇庆端砚
2、直而不挠
包拯比很多怀才不遇的士大夫要幸运,他生逢宋仁宗这样的明君,要知道仁宗朝可是两宋风气最好的时代,君明臣贤、群星闪耀,有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有位列“唐宋八大家”的欧阳修、曾巩、王安石和“三苏”,还有富弼、韩琦、文彦博、吕夷简和狄青这样的名臣名将。换个角度来说,包拯在这样的名人堆里脱颖而出更显难得。
如果要给包拯贴一个最具特色的标签,那么毫无疑问就是“刚直”。他虽说在改革弊政和兴利治世方面也有所建树,但很难越过范仲淹和王安石这两座大山,唯有“刚直”才是他的特写。51岁那年,包拯因历职有绩而被宋仁宗召回朝廷出任天章阁待制、知谏院,这也是他得名包待制的由来,他在任上不避权贵,频频给他们上眼药。
宋仁宗画像
仁宗有一次准备让贵妃张氏(后追封为温成皇后)的伯父张尧佐兼任一系列远超常规的显职,包拯对此表示了强烈反对,说到激动的时候,他的口水都喷到了仁宗脸上,最终迫使仁宗妥协。要换一般大臣,还不得上赶着给贵妃示好?可他“直”得很,一点面子也不给贵妃留,简直就像魏征复生一般。有人说刚直的人往往比较刚愎,包拯却直而不愎。
有一次他遇到一件关于劫货伤人的案子,原告的东西不仅被抢,还在防卫期间被打伤,包拯准备按劫财之罪判被告笞刑,可他的佐官却以“盗而伤主,法不止笞”为由对包拯的判决表示反对。如果是一般大臣,碰到这种事情肯定会维护自己作为主官的权威,可包拯却没有这么做,他知错就改,加重了对被告的处罚。
有直就有正
二、神化了的包拯1、断案如神
宋朝的市井文化十分蓬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话本小说的发展,尤其是底层百姓喜闻乐见的公案类话本。巧的是包拯曾经断过一些比较有传播价值的案子,一来二去,包拯就成了公案类话本中的常客,比如以两兄弟财产纠纷为主线的《合同文字记》等。待到元朝的杂曲兴起后,包拯的断案形象进一步深华,有《包待制智赚生金阁》和《包待制智勘鲁斋郎》等。
事情发展到后面,甭管是不是发生在包拯身上的案子,民间都热衷于给他贴金。再加上早前的那些故事题材不断改编,各种版本竞相涌现,直接把包拯捧上了神坛。可以说民间流传的包拯就是司法之神,阴阳两界就没有他断不了的案子,如果正常得推理解决不了问题,就会适时出现鬼神之力来帮他,比如《三现身》中的受害人化身鬼魂给包拯作破案提示。
包公断案
内在的变化也会引起外在的变化,包拯既已成神,面貌自然也需要做一番改变。于是民间将其形象从一个白面长须的清秀之人变成了世人熟知的“包黑子”,甚至在他额头上还加了一个月亮印记,活生生的半神半人。如此内外结合,什么施公(即施世纶)、刘公(即刘墉)、于公(即于成龙)在包公面前都得靠边站。
舆论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包拯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死后会被舆论抬到如此高度,如果能提前知道,或许他会多判些案子,让自己更加名副其实。不过不管他怎么用心,他毕竟只是凡人,而只要是人,哪有不犯错的道理?史载包拯在担任开封知府期就错判过案子,比如曾经有个犯人按律应当受仗刑,结果犯人和衙役串通,蒙蔽了包拯,最终使他宽宥了犯人。
包公的戏曲形象
2、百姓期盼
佛家讲因果,包拯之所以能成神,最大的原因不是他本人多么厉害,而是百姓对心中那个“包公”的殷切期望。自古官司难打,百姓想要一个“包公”来改变现状。虽说这个“包公”并不真实,但是却饱含了百姓们的希望。其一,“包公”不会吃完被告吃原告,能够减轻百姓在发起诉讼时的经济负担;其二,“包公”手里不会有冤案,能够让百姓获得公平和正义。
想想《窦娥冤》中的窦娥,小小年纪就被父亲卖到蔡家当童养媳,长大后还没过几天太平日子就被人诬告下毒害人,但凡那个受理案子的桃知府能够有点“包公”的智力,也不至于无能到靠着屈打成招来尽快结案。“包公”虽说不是真实的,但是像桃知府这样的庸碌之官却在古代王朝不胜枚举。面对这些官吏,百姓们能怎么办?
窦娥冤
窦娥死后之所以能平冤昭雪,一来,她有天助,说六月下雪就下,二来,她有一个当官的父亲。试问寻常百姓在蒙冤的时候又岂有这样的条件?明明知道“包公”是假的,可百姓非要创造出来一个“包公”,不为别的,痛苦需要呐喊。或者说“包公”就是百姓用自己的痛苦来供奉的神,在他们看来,只有神才拥有超越现实的力量。
此外,百姓口中的“包公”故事无处不在彰显“天道报应”之说,讲究“善恶皆有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思想有利于当时的社会道德建设。或许统治者也正是出于此种考虑,才有意识地放任民间的“包公”崇拜,不然“包公”实难成神,要知道封建王朝的决策权可并不在百姓身上。当然,包拯本人所具备的刚正不阿、爱民如子等精神也是他成神的必要条件。
百姓希望有更多明察秋毫、执法如山的清官
结语综上所述,真实的包拯只是一个以“刚直”闻名的宋朝大臣,在司法方面的成绩称不上多么耀眼,可他本人的一些良好品质为他树立了十分正面的形象。随着公案类文学作品的兴起,他的断案形象愈发丰满,直至成神。然而和其他的神不同,包拯成神之路上面的最大推力是底层百姓在司法不公面前的痛苦,一想到这层面,很难不让人感到难受。
老百姓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没有士大夫的那些弯弯绕绕,往往就是从简单的道德标准出发,而老百姓认知下的历史人物之道德又大多源于小说、戏曲。没办法,封建王朝能够给老百姓提供的舆论载体是有限的,情绪大、渠道窄,“包公”内里蕴藏的各种情感寄托自然会由量变引起质变。总而言之,“包公”是谁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百姓心中的期望正所谓“唯将冷面坚如铁,不让人间邪气生”。
参考文献:
《宋史》
《包公案》
《元杂剧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