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个人以公司名义揽活山东鲁建集团被处罚

质量的声音 2025-03-21 03:38:48

近日,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允许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被济南市城管局处罚。

(图源:济南市城管局)

行政处罚书济综执处字〔2025〕第 5 号显示,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个人存在挂靠关系,允许个人以其公司的名义承揽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务段2023年厕所浴室专项整治(包件一)项目,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济南市城管局对其罚款1.3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3万元。

鲁建集团网站显示, 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资质综合性的企业。

(图源:鲁建集团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其中,2025年2月17日,与山东仁达民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其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张玉兴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另,天眼查显示,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仁达民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52732元。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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