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下午两点多,昆明市一位叫银希培的男子到学校开会,正好在校门口遇到学校的保安在抓偷电动车的小偷,小偷在不停地挣扎,银希培很热心上前协助保安及小卖部店主,合力将小偷制服。小偷十分嚣张,眼睛狠狠地盯着银希培,开口出狂言威胁,不马上放了他,回头就要收拾银希培。银希培被看着心里有些发毛,就直接用小偷的外套套在小偷的头上,可能是眼不见为净。等到民警过来一看,小偷已经没气了。
当天,银希培等人被民警带走调查。民警认为的小偷死他跟套衣服有关,银希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警方定性的依据为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
该意见书称:根据调查显示,死者既往有近十年吸毒史,且尸检尿中检出毒品代谢物,有资料表明长期吸毒者其各器官的机能及耐受性较常人低下。死者头部被外衣包裹且死亡发生过程急促,现场勘验见死者头部盖有一件尼龙面料的防水运动服,该运动服透气性差,可阻隔空气造成缺氧环境,严雷死因符合头部被透气性差的外衣包裹造成缺氧环境,在缺氧条件下诱发其自身潜在的疾病急性发作,心源性猝死。
2017年10月18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将本案移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3月12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作出对被不起诉人银希培不起诉决定。该院认为银希培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该予以支持和鼓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因不服决定,严雷之子严果果(化名)及其监护人徐嵩丽(严果果姨妈、监护人)提出申诉,2018年10月15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维持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两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也意味着银希培的罪与非罪仍然有争议。
据央视《热线12》栏目报道,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科副科长称院里认为,银希培属于应当预见行为的危险性(套衣服)而没有预见到,从而导致严雷的结果,其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
严雷的岳母李汝珍承认严雷与其女儿徐嵩会都有吸毒,还一起去的戒毒所,出来后均又复吸。而且在严雷死亡5个月后,其女儿也死了。但李汝珍认为严雷偷电动车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必须要有人为他的死负责,一开口就索赔50万,还态度十分强硬。
因死者家属的一直诉求,还有有关部门的劝说,在经历了此案的漫长调查后,银希培心力交瘁,无力追求自身的罪与非罪,精神濒临崩溃。最后,银希培不想再拖下去了,东拼西凑了5万元赔偿给死者家属,双方达成最终调解协议,他终于从这件事上面解脱了。
死者家属一共收到了银希培、学校等各方共计26万元的赔偿,但徐嵩丽对银希培及学校声称他们的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说法无法接受,“但没有办法,我们也耗不起,我妈身体也垮了”。她还表示,严雷之死导致严果果极度自闭,已经没办法在学校坚持读书,只能送到河南少林寺武校封闭学习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