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猫咪
编辑 | 猫咪
未成年,真的是“免死金牌”吗?最近,江西省景德镇市的一个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个14、5岁的男孩竟然在电梯里将独自乘坐电梯的7岁小女孩彤彤(化名)捂晕,并试图带走。
幸运的是,邻居及时发现并阻止了悲剧的进一步发展,但整个过程让人毛骨悚然。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个罪行累累的未成年嫌疑人,竟然因为年龄未满十四周岁而得以逃脱法律的惩罚,仅仅被行政拘留24小时就被释放。
这难道不是“杀人未遂”?从事件的经过来看,这名男孩在无人的电梯里对年幼的女孩进行了蓄意的暴力行为,甚至使其失去意识。
这种行为,难道不是“杀人未遂”?要知道,如果不是邻居及时出现,后果几乎不堪设想。可是,因为这个“未满十四周岁”的魔咒,法律竟然无法将其绳之以法。试问,难道年龄就真能成为一道免死金牌吗?
未成年真的是“无知”吗?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原本是出于他们尚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考量,旨在让那些因一时冲动或误入歧途的孩子有改过的机会。
但看看这起事件中的男孩,冷静地等待无人电梯、控制女孩并捂晕、心虚放手逃跑——这样的行为,显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一种有预谋、有步骤的暴力行为。这样的未成年人,真的还可以用“无知”来轻易概括吗?
“未成年”与“零责任”的边界在哪里?在网络上,网友的呼声几乎一致:建议恢复少管所。这种舆论反应其实并非情绪化,而是人们在思考:对于恶性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否该有另一种处置方式?
在避免过度惩罚未成年人的同时,是否也应有适当的强制教育、矫正机制,来确保社会的安全?
法律的温度,还是犯罪的温床?法律的设计应当体现人性与正义,但在面对如此恶劣的行为时,是否也该有例外?这个男孩的行为显然已经不是简单的错误,而是一种可能对社会带来持续威胁的潜在风险。
让如此恶性事件的肇事者毫发无损地走出拘留所,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类似行为?这个结果,对于受害者,对于社会大众来说,难道不是一种二次伤害?
法律如何保护社会,也保护“我们”?彤彤虽然在身体上幸免于难,但这段经历给她带来的心理创伤恐怕是难以磨灭的。作为社会中的普通一员,谁不担心“彤彤”会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法律在保障犯罪未成年人“未来”之际,是否也该更注重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与社会的整体安全?
或许,是时候重新审视这些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