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涨价卖方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协议?

阿拉坦今日说法 2023-06-24 14:54:42

2015年10月,张某通过中介公司与刘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刘某在某小区的房屋,成交价格为550万元。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易房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以及交易方式。

同日,张某按合同约定支付100万元购房定金。2015年11月初,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做了网签,但由于房价飙涨,在2016年1月中旬,卖方刘某通知买方张某,由于签订合同时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因此不愿意再继续履行合同,并声称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张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卖方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做法,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作为守约方的买方,相关权益应当受法律的保护,最终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近几年房子成了很多人的烦心事,尤其是在买二手房时,房价很可能是一夜间暴涨。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很多卖房人往往难以自觉遵守合同,开始要求买房人加价,加价不成时,一些人想方设法让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变为无效。

比如,让其他的房屋共有人(父母、夫妻一方)出来主张自己不知情,让第三人以承租人的身份起诉主张优先购买权,有的卖方干脆以拒收房款等方式,制造买房人延期付款,再主张其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甚至有些房主完全无视合同,直接以高价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并办理过户。

面对这种局面,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很多买家为了能够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都会选择息事宁人,多出些钱也就认了,纵容卖方的肆意加价行为。

但从法律的角度讲,卖方无视法律的约束,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单方撕毁合同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买方完全可以诉诸法院,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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