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名医学博士在11天内连续捐精5次,最后不幸猝死。
校方认定,捐精完全出于自愿,与他人无关,但出于人道主义,他们还是愿意赔偿8.8万元。
然而,博士的父亲对此大为不满,认为卖头牛都不止这个价。
此外,他还坚信儿子的死另有原因,将校方和医院都告上了法庭,并索赔400万元。
那么,他为何会怀疑儿子的死因呢?他的官司打赢了吗?
悲剧发生:连续捐精后猝死
2010年,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在武汉的高校开始试点运行。
为了招募优质的精子,他们在各大高校竖起了醒目的横幅,积极号召在校学生加入到捐献精子的行列中来。
精子库在招募捐献者时有着非常严苛的条件,要求志愿者必须具备优良的身体素质,受过高等教育,且没有任何遗传疾病史。
2010年12月,华中科技大学的医学博士生郑勇,以其出色的身体素质和过硬的学历背景,顺利通过了层层筛选。
郑勇时年34岁,身高1米78,体重160斤,相貌堂堂,一表人才。
他是一名优秀的医学博士,曾获得“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在一家医院担任过心脑外科主治医师。
通过筛选之后,他正式签署了捐精同意书,成为了精子库的一名志愿者。
从2011年1月开始,郑勇在11天内连续进行了5次捐精,2月12日上午11点,他第5次走进采集室。
然而,1个半小时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出来,工作人员觉得不对劲,便进去查看,却发现他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郑勇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最终还是不幸离世。
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判定他是猝死,年仅34岁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
父亲誓为儿子讨回公道
郑勇的突然离世,犹如一记晴天霹雳,他的父亲郑金龙无法相信自己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儿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郑金龙养大这个儿子可不容易,他们家只是湖北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
可是为了让孩子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郑金龙和老伴儿省吃俭用,倾其所有。
郑勇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从小就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智慧和毅力。
他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大学,成为了村里的骄傲。
大学毕业后,他先是在一家医院工作,后来又考取了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继而攻读博士学位。
在校期间,他兢兢业业,勤奋刻苦,不仅学业成绩优秀,还多次获得奖学金,被评为“优秀学生标兵”。
同时,他也收获了爱情,与吴某喜结连理。
谁也不会想到,他竟会因为捐精而猝死。
悲痛之余,郑金龙坚决要求对儿子的遗体进行尸检,想要找出儿子死亡的真正原因,然而,他的要求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事情发生之后,校方第一时间联系了郑勇的妻子吴某,她在学校攻读研究生。
经过4个小时左右的商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校方给予郑勇家属8.8万元的赔偿,并且免除了吴某2万元的学费,还承诺会帮助她解决工作问题。
在吴某的同意下,郑勇的遗体就被火化了,彻底断绝了找出真相的可能。
当郑金龙看到这个赔偿协议时,他的心里却充满了愤怒和不满。
在他眼里,区区8.8万元,怎么能够抵得上自己儿子的生命?这甚至还不如一头牛的价值!
他坚信,儿子的死一定有蹊跷,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意外猝死,他决心要查明真相,为儿子讨回公道。
悲愤交加的郑金龙,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校方、生殖中心和附属医院,要求赔偿400万元。
这个数目,在很多人看来或许有些离谱,但对于郑金龙来说,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他儿子的生命。
家属维权:索赔400万
这起备受瞩目的诉讼案,于2011年9月11日在武汉中院正式开庭。
60岁的郑金龙没有请律师,而是选择独自出庭应诉。
为了这场官司,他跑遍了各个相关部门,收集了整整6大包的证据材料。
当他站在法庭上,手捧着这些证据时,他的情绪几度失控,泣不成声。
他希望通过这些材料,能够还原事情的真相,为儿子伸冤。
但是,被告方的辩护词却让郑金龙的希望破灭了。
他们辩称,郑勇是完全自愿捐精的,学校和医院方面已经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了补偿,这与校方无关。
他们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求。
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了判决,他们认为,郑勇捐精完全出于个人意愿,学校、生殖中心和医院都没有过错。
但考虑到郑勇的死亡与捐精行为有一定关联,法院判决生殖中心赔偿郑家19万余元,作为补偿。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郑金龙无法接受。
他认为法院没有查明真相,判决对他儿子的死亡极不公平,他决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继续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
虽然结果让郑金龙无法满意,但他却表示,自己会继续追查下去,直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郑勇的悲剧,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的反响,与此同时,“精尽人亡”这一事件也引起了人们的热烈讨论。
一时间,捐精的危险性被不断夸大,许多人甚至认为,自己的精子比血还要珍贵。
其实,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捐精的过程与实际性生活之中的射精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性生活过度的话,人们很容易感到疲软,捐精次数过多也会产生类似的后果。
因此,为了保证精子的高质量,通常在进行捐精之前,会要求志愿者禁欲几天。
并且,每一次捐精之后,都要隔一段时间才能进行下一次。
郑勇11天捐精5次,频率确实有些高,但是,既然他通过了体检,可见他的身体状况还是不错的。
至于他的真正死因,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结语
生命是宝贵的,任何医疗行为都不应该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在追求医学进步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心怀敬畏,把每一个生命都视若珍宝。
愿郑勇的在天之灵能够得到安息。愿他的家人能够节哀顺变,走出悲伤,重拾希望。我们也要以此为鉴,珍惜生命,用心呵护每一个脆弱而又坚强的灵魂。
【参考文献】
长江日报-2012-09-12——《在读博士捐精死亡案续:医院称家属多项指控不实》
百度百科——2·12武汉博士生捐精猝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