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公布了对广州骏晨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在广州油制气厂地块商业、住宅楼工程(自编珠江四季花园25#—30#及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站C18#项目中,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作业,违反了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广州骏晨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这一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广州骏晨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此次处罚是对广州骏晨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规定的警示。任何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