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县金桥公司财务乱象:许奇的“错账”能否迎来真相?
近日,安徽蒙城县金桥公司因一场经济纠纷引起网友关注,当事人许奇被卷入一场由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的复杂账目迷局。许奇坚称,高达449万余元的争议款项源于记账错误、空账操作以及会计账户混用等问题。他提供了大量证据,直指金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缺失,甚至涉嫌利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以规避税收。在与公司高层王子敏、方毅签订协议并已偿还部分款项后,纠纷仍未平息。面对重重疑点,许奇恳请上级部门介入,彻查此案,还其清白。
一、许奇与公司的经济纠纷
许奇坚称自己与金桥公司之间的纠纷仅为经济账目错账问题,而非职务侵占,纠纷源于账目管理混乱。他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起诉书中所涉及的十笔账目合计4490958元,均存在记账错误或未及时更新的问题。这些错误包括单纯记账错误、为应付税务报表做的空账、会计之间互相倒账以及收到款项后实际用于公司经营但未及时记账等。
部分证据如下:2010年11月一笔63.7万元业务款被错误记为许奇个人支出,实际用于未入账的白条费用及公司经营开支,相关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最终流入公司管理人员账户;2011年2月涉及的100万元“虚构存款”经查实为公司应对税务审查制作的空账,同期许奇垫付的未报销业务费用已形成对冲。此外,2012年170万元重复记账争议中,银行流水证实资金实际流向尤锋、魏秀敏等第三方账户,审计报告却未核查许奇与会计付珍莉账户混用情况,导致其代管公司资金行为被误判为侵占。
二、与王子敏、方毅的协议
为解决经济纠纷,许奇与王子敏、方毅签订了《关于处理错账、少款的决定》及《协议书》,协议足以说明三人已就错账少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协议,许奇在履行还款责任后,如有证据证明责任不在他,公司将双倍返还相应资金利息。许奇已按照协议还款合计2395649元,但目前纠纷仍未得到解决。
三、公司管理混乱
许奇指出,金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财务部门人员配置冗余,分工不明,导致内部管理效率低下。更令人震惊的是,为规避税收,金桥公司涉嫌大量使用会计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使得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之间界限模糊,资金流向难以追踪。包括许奇本人以及王子敏、尤锋等人的银行卡均被公司挪作公用,用于日常的现金存取和结算。公司为应对税务检查制作空账、延迟入账等现象普遍存在。2014年某笔30万元工程款在三个会计账户中出现重复冲抵记录。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也为潜在的财务风险埋下了隐患。
金桥公司内部账目管理混乱的情况远不止于此。据了解,公司会计之间存在频繁的互相拆借、冲抵账目的行为,使得账目记录错综复杂,难以核实。同时,公司账目中还存在许奇个人支出款项被错误冲抵他人账目的情况。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由许奇经手的账目,由于相关证据未能及时移交,并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也未对此进行深入审查。这些未经审计的账目,如同“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更大的财务危机。
四、审计报告及补充报告的争议
许奇对第一次审计报告中的部分结论表示认可,但对涉及十笔账目的部分以及部分错账的审计情况持有异议。许奇表示,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许奇2022年提交的账目材料未纳入审计范围。补充审计报告亦未对此作出说明,引发许奇对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质疑。他认为,审计报告未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事实,遗漏了关键证据,导致对他的欠款金额认定存在偏差。金桥公司存在使用会计个人账户走账、多人共用银行卡等违规操作。审计机构未针对该特殊性调整审计方法,导致部分资金流向难以追溯。
对于补充报告,许奇同样提出了异议。他认为部分审计结论不合理,应减记其欠款491725元。此外,他还指出审计报告遗漏了部分重要证据,涉及金额合计51万元,这些款项同样应减记其欠款。
据许奇称,其提供完整确凿证据,且已于2018年提交至蒙城县相关单位。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举报直至2024年初才正式立案,主办人员杨杰现已退休。时隔多年,举报终获立案,但结果仍未可知。蒙城县相关执法部门是否能顶住压力,彻查此案?又将如何回应公众的质疑?如今许奇恳请蒙城县上级部门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此案,全面审查相关证据,还他清白。同时,他也对执法单位在侦查阶段遗漏关键证据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导致案件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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