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投资如何陷入权益争夺?江阴市范坤银发声期待公正解决

陈友平 2024-12-20 15:52:17

百万投资如何陷入权益争夺?江阴市范坤银发声期待公正解决

我叫范坤银,自2017年起,我承租位于江阴市夏港街道三联村西小庄的47号厂房,进行塑料加工,其间投入了数百万元用于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然而,随着2022年8月拆Q项目的启动,我遭遇了拆Q办及房主刘建文的多次违规操作,严重侵犯我的合F权益。事情至今未解决,致使本人不得不发声维护自己的合F权益。2022年8月,江阴市夏港街道启动了涉及47号厂房的征收拆Q项目。然而,拆Q办从未向我发出任何拆Q通知,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3日与房东刘建文秘密签署了《拆Q协议》。刘建文为了尽早获取拆Q款,联合拆Q公司在更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厂房内机器设备强行移至厂门外。由于行动粗暴导致机器设备损坏严重,几乎报废。待我赶到现场时发现大量机器设备及原材料被盗,后据悉盗窃者为夏港街道三联村村民刘某青及申港街道申兴村村民徐某。面对这一系列事件,我多次向三联村和拆Q办相关领导反映,自己作为实际经营者的合F权益,有权参与拆Q协议的签署。然而,拆Q办却让我自行与刘建文协商,完全推卸了应承担的责任。

在2023年8月31日的强拆过程中,我坚决反对拆除本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并要求暂停拆Q款的支付,直至与刘建文的F律纠纷解决。然而,拆Q办领导陈某口头承诺后却未出具书面承诺,在我被强行带走的情况下,继续拆除建筑物。

拆Q办故意拖延补偿明细的公开,导致我无F通过F律途径分割应得的拆Q款。为了追讨应得的拆Q补偿款,我于2023年6月20日向拆Q办申请公开47号厂房的补偿明细,以便通过F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拆Q办主任陈某却利用F律的空子,故意拖延时间,迟迟不愿提供相关信息,目的是确保拆Q款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合规支付给刘建文。最终,在江阴司F局的干预下,拆Q补偿明细于2023年11月4日公开,显示拆Q办已支付给刘建文2700840元的拆Q款,尚有1800560元未支付。

与此同时,我于2023年8月23日和9月14日两次向F院申请对刘建文及其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江阴市人民F院于2023年9月15日作出裁定,冻结刘建文15114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随后派人去夏港拆Q办要求止付刘建文拆Q款,却遭无理拒绝。2024年5月7日江阴市人民F院判决在他4501400元的拆Q款中支付我953704元,无锡市中级人民F院维持了这一判决。然而,拆Q办仍在诉讼期间向刘建文控制的空壳公司支付剩余拆Q款,进一步加剧了我维权的困难。

自2022年8月起,我多次向江阴市夏港街道拆Q办及三联村W反映补偿对象错误的问题,并通过12345热线举报拆Q办的违规操作,要求对拆Q补偿对象进行纠正,夏港街道却以“没有证据”为由,试图搪塞调查。

2023年9月8日我向临港新城管委会和夏港街道办递交了律师函,要求暂停支付给刘建文的剩余拆Q款,但拆Q办主任陈某依然我行我素,在诉讼期间强行将款项支付给刘建文控制的空壳公司“江阴广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47号厂房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刘建文所租赁的地上物并没有合F的权属证书,这意味着这些资产实际上不属于公司,而是个人财产。拆Q协议中同时列明“江阴广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刘建文”的原因,疑似是为了侵吞我应得的拆Q补偿,而江阴广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只是47号厂房内三个公司中其中的一个公司。

我认为,拆Q办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涉嫌滥用Z权。对此,我呼吁相关部门关注此事,责令拆Q办归还应属于他的拆Q款,并对违F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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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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