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业主和物业保安发生了争执。
前因是女子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点东西,出门时没有结账,等女子已经回家了,超市老板才反应过来被逃单了。
于是超市老板找到小区物业,物业保安调取了监控,确认了女子的家庭住址。
在物业保安的带领下,超市老板找到了女子的家门口,并跟女子说明了来由,女子当即将钱转了过去,超市老板也就回去了。
本来这事儿就这样过去了,但女子在家里越想越不对,越想越气,物业保安怎么能带着陌生人来她家里呢?态度还如此恶劣!
于是女子又去找了物业保安,定还要讨个说法出来不可。
女子找到保安后当即质问:“我以后还能放心住在这里吗?我去小区门口超市买个东西,保安就直接带着超市老板来我家了。”
保安说道:“我来问下监控室。”
女子表示:“你不需要问监控室,我就想让你给我解释清楚这个问题,逃没逃单这是我和超市老板之间的问题,首先我没有逃单,即使我恶意逃单了,那也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作为小区保安,怎么能带着外人到我家里敲门?”
保安表示超市老板也是业主,我们有权利给人家调监控的。
女子表示,既然超市老板也是业主,为什么不在业主群里问一下?
保安表示,说句难听的话,你自己干了什么自己最清楚。
最终,两个人争吵不出一个结果来,女子扬言要报警,最后也不知道有没有报警。
说句题外话,遇到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投诉吗?警察应该不管物业也业主之间的矛盾吧?虽然总说有事找警察,但遇到任何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报警,也不能说是一个好习惯。
首先,女子到底有没有逃单?这个问题注定无解。
据女子自己辩解,她当时生病睡昏头了,老板娘光顾着给她递东西聊天,没找她要钱,她潜意识以为付过了就走了。
从情理上说,一个在本小区居住的业主,也确实没有必要为了38块钱逃单,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完全没有必要。
但是在超市老板看来,人家可能经常遇到逃单的顾客,根本无从判断究竟是忘记了还是恶意逃单,没付钱就是逃单,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在女子看来,逃单和上门完全是两码事,逃单是她和超市老板之间的事情,泄露个人隐私是物业保安的严重失职。
物业保安可能根本没有想那么多,也不是一个隐私意识特别强的人。在听说超市老板也是业主后,就直接调取了监控,本想着跟着一起上门把事情解决掉就结束了,没想到女子会这么在乎隐私和法律边界。
从这一点看,女子气愤似乎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超市老板怀疑顾客逃单,大可以报警,保安被超市老板要求调取监控时,也大可以让超市老板报警处理。
如果有警察参与,整个过程就合理合法了,没有任何毛病。不过如果这样都做的话,也会出现另一个问题。
谁敢保证,到时候女子不会更加气愤:这点小事儿,还至于惊动警察吗?
其实从结果来看,这已经是最佳方案了,负面影响最小。如果真在业主群里说上那么一句,或者报警处理,不说整个小区都会知道,街坊邻居肯定会说三道四的。
不过从女子主动发视频曝光这一点来看,她不是个怕事情闹大的人,她应该更重视过程远甚于结果,结果是什么不重要,程序一定不能出错。
大家如果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