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水浒传》是一部没有必要“读完”的小说,因为后五十回的剧情属实不如前七十回,不过无论你是否乐意读完《水浒传》,那“武十回”的剧情是决不可错过的。
毋庸置疑,武松就是施耐庵花了最多笔墨塑造的人物,而与他相关的情节都无比精彩,甚至那些与他相关的人物,都因为他的存在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有了不俗的名气,比如“武松杀嫂”这个章节中登场的武大郎、西门庆、潘金莲几乎都是火出圈的存在。
(潘金莲、武松剧照)
不过即便施耐庵已经写得足够细,书中却依旧有十分耐人寻味的地方。
比如武松杀潘金莲时,那潘金莲为何要说“叔叔,你好没道理”?
一、黑心嫂嫂
潘金莲该死吗?
似乎只要是读过原著的人都不会给出否定的答案,毕竟她确实是害死了亲夫的恶女。
潘金莲这个角色自登场开始就显露出了轻浮的一面,施耐庵是对此毫不避讳。
只道是:“武松看那妇人时,但见: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那妇人请武松回家里坐,武松起初也只当那是嫂嫂对叔叔的关照,没多想,于是还跑去买了几匹布当见面礼,或许是这一举动让潘金莲误会了,于是她越来越放肆。
(西门庆、潘金莲剧照)
后来当武大郎外出卖饼之时,潘金莲便劝武松喝起酒来,若只是饮酒,那也无妨,正合武松的心意,只是潘金莲却越来越不规矩,她甚至要把自己喝了一半的残酒喂给武松,武松哪怕是个五大三粗之人,也知道这举动过于轻浮了,于是他顿时没了醉意,怒目圆睁地痛骂了潘金莲一番。
勾不到武松,潘金莲又与西门庆勾搭上了,不过这一次她是更过分了,在王婆的唆使下,她甚至做出了毒害亲夫的举动,武松外出办事归来之时,武大郎早已毒发身亡了,接下来武松要做的,自然是为兄长报仇。
二、莫名喊冤
其实武松并不是莽夫,他从知道哥哥已死,到杀了嫂嫂和西门庆,其实做了很多的调查,在此过程中,他自然是掌握了几乎所有的证据,甚至就连武大郎都来给他托梦了,所以整个事件几乎是不应该存在所谓的“反转”的。
所以当武松把话挑明,要杀潘金莲的时候,那女子不说坦然赴死,至少也该是百口莫辩才是,可为何她却仿佛如同受害者一般,还喊起冤来?
(武松杀嫂剧照)
你且看原著描述:“武松看着王婆喝道:‘兀那老猪狗听着!我的哥哥这个性命都在你的身上,慢慢地却问你!’回过脸来看着妇人骂道:‘你那毒妇听着!你把我的哥哥性命怎地谋害了?从实招了,我便饶你!’那妇人道:‘叔叔,你好没道理!你哥哥自害心疼病死了,干我甚事!’说犹未了,武松把刀肐查了插在桌子上,用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髻。”
武松说会饶了潘金莲,那自然是假话,就他掌握的证据来说,他绝不可能放了潘金莲,他不过是想让潘金莲亲自认罪罢了。
可潘金莲却仿佛是不见黄河心不死一般,还嚷嚷着“叔叔,你好没道理”,分明武松已经把道理说透了,她来这么一句,似乎显得不痛不痒,所以施耐庵写这个细节有什么意义?
有没有一种可能,武松杀潘金莲,确实没道理,而潘金莲在整个事件中,其实也是受害者之一?
之所以强调是之一,是因为武大郎确实死了,但他并不无辜,而潘金莲虽然坏,却也同样是受害者。
三、罪魁祸首
整个悲剧事件的罪魁祸首是谁?
王婆吗?
(王婆、潘金莲剧照)
不,她为了自己的利益撮合西门庆和有夫之妇潘金莲在一起,是她的过错,她唆使潘金莲毒杀武大郎更是错上加错,王婆虽坏,但这恶果也不是她种下的,她只是半路插入在火上浇了一把油的人。
那是西门庆吗?
西门庆勾搭有夫之妇,自然是有错,参与王婆的计划,他自然也是该死的,但他甚至是因为意外被潘金莲打到,才与对方有了交集,他自然也不是祸首。
那真正的祸首是谁?
答案正是最先被毒杀的武大郎。
从表面来看,武大郎这人是老老实实,但你若细品原著,就会发现这家伙就是最典型的小人,得了便宜,就不愿放手的那一类人。
书中交代得很清楚,他这丑汉是如何娶到潘金莲的。
说是:“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如你所见,如果潘金莲是天生放荡之人,又如何会拒绝那大户的好意?
那大户把潘金莲送给武大郎,就是为了恶心潘金莲,武大郎若是好人,也该通情达理,主动放手,让潘金莲自己决定是否嫁给他,而不是强占着不放手。
(武大郎、潘金莲剧照)
之所以说他是强占着不放,书中也有两个细节。
其一是他在清河县发现有人与潘金莲关系暧昧时,没有选择暴怒戳穿,而是忍气吞声,搬去阳谷县。
其二是潘金莲勾搭武松,被武松怒骂后气急败坏,嚷嚷着要武大郎赐她休书,武大郎又默不作声。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你潘金莲想离开武大郎,没门。
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潘金莲也是忍无可忍,才会走到最后那一步。
所以潘金莲临死前才会说那句“叔叔,你好没道理”,因为就连武大郎也知道她确实是无奈,也确实是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