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路谈兵法丨要“信立”,不要“诈立”——谈兵法“慧”处世(12)

真言贞语 2024-08-02 16:50:54

要“信立”,不要“诈立”

——谈兵法“慧”处世(12)

文/路秀儒

《孙子兵法·计篇》曰:“智、信、仁、勇、严也。”同篇又曰:“兵者,诡道也。”前面讲“信”,后面言“诈”,这不是前后矛盾、自己打自己的脸么?

非也!孙子的“信”与“诈”,是就不同的对象而言的。“信”作为一种必备的“将德”,既有诚信之意,也有威信之涵。而“诈”是对敌而言的。战争状态下,没有什么诚信与非诚信之说,也没有什么“小人”与“君子”之分,只要有利于战事,只要符合国家利益,只要不违背国际战争法,一切手段都是正当的。正所谓“兵不厌诈”。

我们把《孙子兵法》用于现实工作和生活,必须认清作用主体的非敌性质,毫不含糊地立诚信、弃诡诈。对经营者来讲,诚信是为将之本,更是从商之道。天道酬勤,人道酬善,商道酬信。正所谓:诚者,成也。成者,诚也。诚信来自心灵的契约,诚信是一个企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价值取向。诚信的某些杂质就像政客的某个丑闻,会产生无限的放大效应。一个企业走下坡路往往从诚信异动开始,压垮一个企业的那根“稻草”,可能就是那些或大或小的“非诚来扰”。 经商是这样,为人处事都是如此。

【作者简介】路秀儒,曾任原济南军区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训练基地司令员、军区司令部动员部部长,大校。现为山东孙子研究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孙子研究》杂志主编,孙子兵学大讲堂讲师团团长,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烟台大学客座教授。先后出版著作17部,多部获全国性和山东省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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