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县衙中的“行政编、事业编、临时工”——太阳底下没新鲜事儿

历史爱杂谈 2024-03-01 20:08:59

明神宗万历皇帝在位期间,曾经有长达三十年不上朝——他这个不上朝,与爷爷朱道长不上朝可不一样。

明世宗嘉靖皇帝不上朝那只是不举行朝会,但平时会通过召见阁老重臣“开小会”来牢牢掌控朝堂,官员任免、奏议票拟等都是正常运行。

而万历的不上朝,那是真的彻底躺平:朝堂与地方的大事小情一概不理,只在深宫当中与大臣们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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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狠的时候内阁只有一个阁员支撑,六部九卿的关键职位竟然缺员三分之二,该退休的无法退休、该升迁的无法升迁,大量重臣在岗位上耗到死。人死之后岗位直接空缺,万历皇帝根本懒得任命。

但奇怪的是:这三十年时间,大明帝国的行政体系竟然没有瘫痪——这主要是得益于大明成熟的官僚运行体制,只要行文可以流转,那么各级衙门就可以按步就章处理政务,所以总体稳定性无碍。

有研究认为,明代的行政体系以及部门构成,其实已经很接近于现代机制,不论是中央部门的“部”、“司”、“科”三级结构(比如户部下辖十三司,各司又下辖民、度、金、仓四科),还是地方的层级架构(南北直隶、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属于省一级,即直辖市与省;下面是府,即地级市;再下面是散州、属县,即县级市与县)。

而在佐贰员额设置方面,尤其是衙门当中的人员身份属性,了解之后实在是令人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

01

明代六部之首——吏部,其实更应该叫“官部”。

“官吏”这个称呼其实是包括两个部分,“官”是官,“吏”是吏,不能混淆。

“官”与“吏”,身份殊途,大相径庭。

其中,“官”特指的是有品级的官员,最低的“从九品”,最高的“正一品”,是在吏部造册,并由吏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任免、考察、升迁以及俸禄评定等。

在一个县衙当中,有品级的官员数量并不多,其中包括:

正七品(京县例外)的县令一人,为主官。

然后就是县令之外的佐贰官,即正八品的县丞、正八品的教谕、正九品的主薄、正九品的训导。

上县的县丞、主簿、训导的数量可能并非一人,而是两人。

如果是水运枢纽之地,还会设有河泊所,负责人是正九品的大使。

但即使是上县,有品级的官员加起来也就10人左右。而下县就更少了,也就5人左右。

这些有品级的官员,大约类似于“X管干部”,是处在食物链生态的最顶端,而想要当官,至少也得是有举人功名。

02

在官员以下,则是负责具体事务的人员,在身份属性上,可以与“行政编”、“事业编”、“临时工”找到一一对等的关系。

其中,“行政编”大约就是“吏”,即在县衙当中各个房科负责处理行政事务的人员。

明代中央有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刑部,而在县衙当中则是有六房,即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工房、刑房,与中央六部职能正好是一一对应关系,各司其职。

六房的主管人员称“典吏”。

而在六房之外,还有税课局、水马驿、递运所、巡检司、架阁库、承发科等多个部门,主管人员称“司吏”、“提控”、“攒典”、“驿吏”、“掾史”等。

这些都是属于“吏”。

吏员的铨选对象是身家清白、识文断字的农户良家子弟,称“佥充”;也有犯错被惩罚的举子甚至是官员,称“谪充”。

但是从明中期开始,“谪充”已经极为少见,基本都是“佥充”,有一些失去上进心的生员(即秀才)还会主动寻求成为吏员的机会。

在明初期,“吏”一度也归吏部管辖,而且有上升途径,甚至能够成为一方大员,比如永乐年间的况钟就是吏员出身,最后官至苏州知府,留下“况青天”的美名(如果不是苏州百姓三次挽留,况钟官运会更好)。

但是伴随着科举制度的普及与完善,吏员基本失去了上升途径——虽然理论上规定吏员九年考满可在吏部造册,成为低品级的官员,但实际上根本没有操作空间。

当然“吏”也是货真价实吃皇粮的,有正经编制,属于铁饭碗,只要安心工作,就不存在失业一说。

在百姓眼里,“吏”已经是人上人了。

03

明代县衙最重要的职责,其实就是征缴“钱粮赋税”。甚至知县赴任时,什么都可以不带,但是必须带“钱粮师爷”。

作为农业社会,赋税缴纳绝大多数都是以粮食为主,辅以少量银钱。

这就决定了税粮征缴是一项十分繁复的工作,盘点、登记、造册、核算等都需要大量人手。此外,各房也需要有负责公文抄写以及会计核算的人员。

于是,“书算”应运而生,是“书手”与“算手”的合称。

“书手”需要一笔好字,能够单独完成公文处理工作。

“算手”需要通晓算学,能记账,会打算盘。

“书算”的待遇不是由国家财政负担,薪俸列入属地衙门财政预算,所以大约是等同于“事业编”,也算是铁饭碗。

与“书算”在编制上差不多的,其实还有其他技术性岗位,比如公立社学当中的塾师、重铸税银的操火手、传递信件的邮差驿卒(想起来老李没?)等,这些也都是属于吃财政饭的“事业编”。

此外,三班衙役也应该是属于“事业编”,即皂班、壮班、快班,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快班”,即捕快。

明代县衙当中的“捕快”虽然是贱籍,但好歹还算是“经制正役”,属于“事业编”,在此之下还有更完蛋的,即白役——确凿无疑的“临时工”。

“白役”是在正经捕快人手不足时而临时招募的人员,以配合捕快开展日常工作,在某些地方一个捕快甚至会搭配两个白役。

白役没有正式的捕快制服,只在腰间插一根短木棍唬人。

白役征募是临时性的,根本没有任何衙门造册信息可查——也就是衙门并不承认。

所以,白役干的都不是什么正经活,遇到事情就会被拉出来顶雷。

04

如果想要一眼看穿衙门当中人员的身份属性,其实很简单,看衣装即可。

官员是:头戴乌纱帽,身穿带补子的圆领官袍,腰系革带(品级高的是金带、玉带),脚踩皂靴。

“行政编编”的吏员是:头戴六合帽,身穿深色盘领衣,腰系丝绦,脚踏青绢履。

“事业编”的书算是:头戴四方巾,身穿浅色盘领衣,腰系布带,脚下方布鞋。

捕快是:头戴筒棱帽,身穿黑红靠衣,手持水火棍或者是腰悬铁尺。

至于“临时工”,基本是老百姓穿啥样,他们就穿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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