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欢记》原著还在读书的承早和离异带娃女性同居,因为自私

筱君读书 2024-05-22 10:56:46

文I筱君

《承欢记》原著中,还在读书的麦承早和离异带娃的汤丽玫恋爱,母亲极力反对。电视剧里面是和承欢的闺蜜毛毛在一起,把这段感情拍得很美好,人物性格场景都有改动,不能相提并论。

原著写的比较现实,承早还是一个读书的学生,和离异带娃的女性同居,并不是因为真的爱她,他的这种做法不明智,不仅仅是因为父母的反对,而是对自己不负责。承早本来聪明又帅气,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个人认为有三个原因。

因为钱

承早高大帅气,身边不缺女朋友。他说那些小女朋友都不是真的。而这次和汤丽玫是动真情。

汤丽玫长得出色,高大健壮一身白皮肤,三围分明,年纪比承早大三岁,开服装店,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给承早钱花。

麦来添说,那位小姐还负责他的生活费以及学费。

承早需要钱,承欢懂他,每次知道承早要来,承欢就准备好钱,她知道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需要钱。所以在他目光所及之处找了一个有钱的女性。

汤丽玫离了一次婚,生了一个孩子,孩子爸爸那边无人理睬,娘家亲戚不待见,当他不存在。

承欢这样评价汤丽玫:

这种不幸也似乎是自找的,离婚后仍然不用心处理感情,居然会看重麦承早这种小男孩。

即使汤丽玫在感情里已经不幸,承早还是盯上她。他无法给汤丽玫依靠,给她体面的生活,自己还是读书的学生。伸手向家里要钱,拿姐姐的钱。因为他需要钱,就和汤丽玫在一起,花言巧语,以爱的名义花她的钱,自私透了。

没有压力,没有责任感

他这样做,母亲极力反对,不仅仅因为对方是离异带娃,他的这种作为也是对汤丽玫的不负责。

承早虽然是男生,平时在家中,他习惯把承欢当成挡箭牌,家里的事情都姐姐处理,承欢膝下与他无关,自己就当个奶娃娃。还在读书阶段,不以学业为重,他没有责任感,甚至认为不考虑自己舒服,为家庭付出,不值当。

我的名字又不是承欢。

我承认你比我更懂得讨父母欢心,可是你看你,姐姐,你统共没有自己的生活,一切为了家庭牺牲。

他的生活没有压力,养成了没有担当的性格,一个对自己原生家庭都没有责任感的人,自然面对感情的时候,也只会考虑自己。不会遇到一段新感情就马上习得负责的品质。一个男人没有担当是很可怕的事情。

想要自由

承欢搬出去之后,母亲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承早身上,天天吵架,且偷听所有电话,从头管到脚,实在吃不消。情愿到外面去住。他也知道找一个离异带娃的女性不是最优的选择,但是汤丽玫那里有住处,还有钱花,比妈妈还好。

书中写到:

承早十分为难:“母亲的意思是,一举一动都得听她调派,从头管到脚,我实在吃不消。”

在夹缝中总可以透到空气苟延残喘,算了,我情愿在外浪荡。

承早和汤丽玫同居。仅仅是要逃离妈妈的管辖。为了自己的自由,满足自己的私欲,借爱情的名义寻找落脚点。

他想要的自由就是既要给钱花,又不要管他,看人不要被表面的帅气迷住,长得再好看,骨子里自私,没有担当,遇到这种男生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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