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飞体检不合格申诉如果理由充分,什么是申诉的终点

飞翔云端之上 2025-04-03 22:32:46

很多招飞学生淘汰后对自己的不合格原因和不合格结论存有异议,想对此进行申诉,申诉的流程包括向体检机构、体检机构所在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局飞标司进行申诉。面临林林总总、不同层面的回复和解释,如果坚持认为自己的申诉理由充分,那么哪些是申诉的终点呢?

招飞学生或家长发起或坚持申诉的一个关键前提就是有非常专业、充分的理由和依据认为此次招飞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和结论是错误的。基于以上前提条件,申诉如果达到以下情形可以结束申诉:

1、认可原不合格鉴定依据不充分,同意重新鉴定

如果申诉之后给予重新鉴定的机会,应当视为申诉的终点。需要清楚的是,重新鉴定包括完成上次未完成的体检部分的检查,以及可能的关于原不合格原因的进一步检查等。重新鉴定并不代表必然合格,但是又回到之前的不合格和不合格依据显然也是不可接受的。

2、回复是基于专家委员会对于申诉的开会讨论意见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是民航局最高体检鉴定机构,负责特许鉴定、疑难鉴定、体检申诉、标准研究等相关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体检鉴定意见是专业组开会讨论后的集体意志的体现。专家委员会也受局方委托,负责体检鉴定申诉工作。如果申诉回复是基于专家委员会正式开会讨论的鉴定意见,且依据充分合理,可以视为申诉的终点。

3、回复和解释的不合格依据充分且适宜

相关申诉回复如果从专业角度,对于不合格依据的解释是充分的,适宜的,可接受的,引用标准是确切的,恰当的,合理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应当视为申诉的终点。如果相关解释脱离法规依据,或者引用的法规依据牵强,或者引用的法律依据过于笼统的,苍白的一味强调不合格的正当性,均不应视为合适的。

如果招飞学生或家长发起或坚持申诉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如果申诉回复没有满足上述三个要求,可以继续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发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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