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现对纳雍县木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各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被检查煤矿:纳雍县木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
检查单位:纳雍县能源局
重大安全隐患:木兰煤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仍然组织建设。MX27煤层平均厚度0.47米,瓦斯压力为1.14MPa,未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现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反掘)已沿MX27煤层掘进了3.9米,掘进前未对MX27煤层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处理情况:1.责令对纳雍县木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煤矿管理团队思想认识、作风建设、职工安全教育、煤矿安全管理、瓦斯防治方面隐患),停产整顿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8日,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罚款(¥500000.00)。2.对矿长陆军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3.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纳雍县能源局
2024年12月3日
纳雍县木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04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雍熙街道大寨社区木兰村,法定代表人为夏滨。